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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23年党校第二批专项招聘专职教师12人公告

2026-09-09

湖北省的考试资讯中,党校专项招聘备受瞩目。2023年中共湖北省委党校第二批公开招聘专职教师12名,涵盖多个教研部门。今天我整理了这次招聘的完整内容,招聘条件、岗位分布、考核方式全都有,有兴趣的往下看。感兴趣的小伙伴与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湖北2023年党校第二批专项招聘专职教师12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校(院)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职教师1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创建于1950年,是中共湖北省委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省委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

近年来,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坚守为党育才、为党献策”的党校初心,锚定对标中央党校、争创全国一流”的发展目标,落实以学员为中心、以理论武装为核心、以教学科研为重心”的办学理念,形成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中心内容,以理论教育、党性教育、能力培训、省情省策为重要内容,具有湖北地方特色的教学布局,培训规模大幅提升,培训质量明显提高,年均培训学员近2万人次。学校3门课程被评为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精品课,教学管理工作2次获评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学组织优秀奖;5门课程入选中组部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好课程”推荐目录,1门课程入选中组部基层干部培训优秀网络课程推荐名录,被中组部确定为基层干部培训网络课程制作特约单位。

学校科研咨询成果丰硕。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研究阐释,近年来立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近40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1项;在三报一刊”发表理论文章数十篇,在人民出版社出版著作19部;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70多项。围绕先行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积极开展前瞻性、政策性、应用性研究,每年100多篇决策咨询报告被省领导批示,部分研究成果被中央有关部门采用。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岗位

拟专项公开招聘专职教师12名,其中:马克思主义学院专职教师3名,文史教研部专职教师2名,中共党史党建教研部专职教师3名,经济学与经济管理教研部专职教师2名,政法教研部专职教师2名。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应届博士毕业生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热爱党校(行政学院)教育事业,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和研究方向,有较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出站博士后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热爱党校(行政学院)教育事业,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和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扎实;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在站时间不超过36个月,现为非在职人员);

(4)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两项及以上(单项可累计计算):

①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或近五年主持完成省部级课题1项;

②近五年在三报一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三大检索”、C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

③近五年公开出版专著(作者3人以内)1部或主编(副主编)教材1部;

④近五年决策咨询成果(排名第一)获副省部级及以上领导签批1次;

⑤近五年科研或决策咨询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1次。

3.其它条件详见《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2023年第二批专项公开招聘专职教师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相关待遇

(一)聘用教师纳入财政拨款事业编制,按国家和湖北省有关规定执行工资、津贴等薪酬待遇。

(二)工作期间提供周转住房。

(三)按照校(院)相关规定,根据聘用教师的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在教学、科研上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5日。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于2023年11月15日前提交报名材料,统一发送至邮箱:hbswdxzzrsc@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本人姓名”。报名材料包括:

(1)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2023年第二批专项公开招聘专职教师报名表(Word版);

(2)身份证(正反面,PDF格式);

(3)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PDF格式)。应届博士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PDF格式)。出站博士后提供《博士后证书》(PDF格式);

(4)近5年科研、决策咨询等成果材料,主要包括获奖证书、课题、决策咨询成果、论文、著作、教材等(PDF格式,课题提供立(结)项证书,决策咨询成果提供签批页、全文或摘要,论文提供封面、目录、正文,著作教材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并指定其中3项为代表性成果。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校(院)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根据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及时。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的说明:年龄从1月1日起算,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1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所需其他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23年11月15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经资格审查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获得进入考核环节资格,不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取消考核资格并通知应聘人员。考核前对照应聘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七、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包括专题试讲和答辩。考核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专题试讲占综合成绩的60%,答辩占综合成绩的40%。

专题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功底、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形象仪表等方面的素质,题目由我校(院)按招聘岗位统一命题,并提前告知应聘人员,试讲时间30分钟,应聘人员需准备课件。专题试讲满分60分,合格分数线为45分(含)。

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养、教学科研能力及培养发展潜质等。答辩时间15分钟。答辩共提三个问题,第一道题考察应聘人员政治理论素养,由校(院)统一命题,适用所有岗位,答题时间5分钟;第二道题考察应聘人员专业基本理论,由校(院)按招聘岗位统一命题,答题时间6分钟;第三道题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研究深度,由主考官根据试讲内容和科研成果现场提问,答题时间4分钟。评委根据应聘人员答辩情况和代表性成果进行打分。答辩总分40分。

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应聘人员专题试讲在45分(含)以上且考核综合成绩在70分(含)以上,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的专题试讲和考核综合成绩都达不到要求,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八、体检与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校(院)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书面函调、面谈等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四)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员。

九、公示及备案

(一)校委会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网站(//www.hbdx.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报送省委组织部审核备案。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调查核实。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十、聘用

(一)经省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后,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一、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网站(//www.hbdx.gov.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工作情况、相关通知、录取情况、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27-85306849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027-61528830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机关纪委

附件1: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2023年第二批专项公开招聘专职教师岗位表

附件2: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2023年第二批专项公开招聘专职教师报名表

甘肃嘉峪关2023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甘肃嘉峪关2023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嘉峪关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协助市教育局科室日常业务工作;学校后勤、保洁、维修等服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本市城镇户籍;

2.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经社区和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2.遵守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团结协作意识强,有责任心,能按时完成工作。

三、薪酬待遇

公益性岗位补贴1820元/月(包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四、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20日

五、报名时间

有意者请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就业创业证》原件、市场监管局出具的无注册信息证明,联系教育局或各学校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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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教育局开发公益性岗招聘岗位表

嘉峪关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13日

2023浙江台州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招聘公告

2023浙江台州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招聘公告

现因发展需要,台州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清单

详见附件1。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5)受党纪政务处分或受诫勉、组织处理的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近5年内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同等级)及以下等次;

(8)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被聘用的。

(二)具体条件:

公开招聘岗位、招考人数、岗位报考条件、考试类别等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招聘信息发布平台。

台州市国资委官网:http://gzw.zjtz.gov.cn/;

台州湾新区管委会官网:http://tzwxq.zjtz.gov.cn/;

台州人才网官网:http://www.tzrc.cn/;

台州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公众号: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2日10:00-2023年10月22日17:00。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仅限在报名时间内,注册、登录台州人才网考试报名系统(kw.tzrc.cn)进行报名。报名路径说明详见附件3。不接受现场、电话、传真、邮件等其他方式报名。

本次招聘计划内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期间,未审核或审核不通过,均可改报其他岗位,审核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系统内报名审核进展。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相关规定另行研究确定。

3.报名系统内应提供的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按报名系统指示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系统内样表及填写模板详见附件4,须附有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上传资料(材料)电子版:

①提供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彩色照片(若报考人员无法提供身份证,可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报考人员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替代,其他的证明材料一律无效)。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带有效期内的验证二维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等材料。

特别提醒: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8月31日(含)前取得相关毕业证书,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必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彩色照片、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带有效期内的验证二维码),其中国(境)外就读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上传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证明照片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电子签章的电子版认证书。

③有工作经验(年限)要求的岗位需同时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有社保单位公章)、相关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完整版(若无,请提供附件5《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可在面试前资格复审阶段提供。

④有职称、技能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关证书。

⑤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其中: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涉及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3年9月30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经历。

4.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任何环节若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所报岗位招聘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资格初审未通过者或未达开考比例岗位的报考人员,公司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报考人员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10:00-17:00。

5.准考证下载:公司将以短信形式通知达到开考比例岗位中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请报考人员在开考前3天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组织考试。

1.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的岗位,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形式为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折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2.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的岗位,面试形式为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100分)=面试成绩*100%,折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3.资格复审。

须笔试的岗位,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面试前,先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不再列入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应提供报名所需资料(材料、证明、证件)等原件及相应复印件一份。

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须笔试的岗位,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4.面试。

资格复审环节结束后,面试临考前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缺考面试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到合格分60分,没有达到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如某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均不合格,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5.成绩发布。

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招聘信息发布平台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对象。如遇总成绩相等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后开展考察,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采取实地考察或背景调查等方式进行,考生需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开展,及时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或其他考察组认为必要提供的佐证资料。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拟聘用的重要依据。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公司根据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信息发布平台进行公示。

1.公示期满后,未收到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在收到拟聘用通知30天内办理入职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8月31日(含)前提供报考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原件及其他材料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资格。

(六)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等产生的空缺名额,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决定递补,递补人选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对象中按本次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相关规定,与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参与招聘。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自动丧失应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附件)执行。

(三)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其他证件(证明)或电子照片一律不得当作有效身份证件。无法出具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我公司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五)报考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我公司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六)有关笔试、面试结果等事项的通知,请相关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七)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576-88901100 循环公司纪委

本公告由台州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公司将酌情研究处理。

附件:

1.招聘岗位表

2.招聘单位简介

3.报名路径操作说明

4.公开招聘报名表

5.工作经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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