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知识

2023年陕西省村干部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200名

2026-09-09

2023年陕西省基层公务员招录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村干部想转成正式公务员编制的渠道来了,这次招录专门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录用后都是乡镇街道机关岗位。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这次招录的基本情况,报名方式、考试内容、录用程序全都梳理清楚了,有想法的抓紧了解。感到兴趣的网友们与小编一同了解吧

2023年陕西省村干部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200名

为推进我省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优化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将组织实施2023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原则和组织领导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考录原则,采取自愿报名、择优推荐、公开考试、严格考察的方法进行。考试录用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统一领导下,各级组织部门按照要求做好相关组织实施工作。

二、录用计划

全省2023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200名。具体录用计划详见附件1。

三、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在村(社区)两委班子在职在岗连续任职满5年,年龄45周岁以下。村两委班子正职应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社区两委班子正职应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2.现任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在村(社区)两委班子在职在岗连续任职满5年,年龄40周岁以下,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上述任职时间、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限为2023年10月。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模范遵守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4.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5.热爱基层工作,善于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不得报考或录用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曾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机关或企事业单位选派到村(社区)任职(挂职)的人员;

6.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陕西省2023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公告》。

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www.shaanxi.gov.cn)

陕西党建网(//www.sx-dj.gov.cn)

陕西先锋网(//www.sxdyjy.cn)

(二)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择优推荐

符合报考条件的村(社区)干部,即日起可下载本公告所附的报名申请表(附件2),由个人填写报名申请表,经所任职村或社区党组织,乡镇或街道党委填写推荐意见后,于2023年10月12日18时前,向县级组织部门提交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本县(区、市)的职位。

西安高新区和西咸新区所属的村(社区)干部报考本开发区所属乡镇(街道)职位,已退还移交的乡镇(街道)村(社区)报考人员按现归属行政区报考。其他各类开发区所属的村和社区报考人员,按原归属行政辖区进行报考。

报考人员提交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以及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县(区、市)委组织部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按不多于职位录用计划5倍的数量,择优推荐参加考试的人选。

推荐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计划的开考比例为不低于2∶1,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职位缩减录用计划或不予开考。

(三)市级审核把关

各市委组织部负责对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职位,缩减或取消录用计划。

(四)发放准考证

准考证由各县(区、市)委组织部统一发放到每个考生。

五、笔试

笔试统一在西安组织进行。

笔试设一科,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定于2023年10月28日上午9:00-12:00。笔试不向考生收费。

笔试主要测试基本素质和基层行政工作能力,侧重对解决基层实际问题能力的测查。

笔试成绩及最低控制分数线将于笔试之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由各县(区、市)委组织部通知考生,考生也可以登录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陕西人事考试网查询。

六、面试

按招录职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不多于录用计划数的2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按职位排序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确定后,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陕西党建网、陕西先锋网公布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最低笔试成绩。

面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查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公告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发布,各县(区、市)委组织部负责通知考生。

七、体检与考察

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与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录用计划数的职位,综合成绩排名末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不低于本场次有竞争职位进入体检考生的最低面试成绩,方可进入体检。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序。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笔试成绩、任职年限、获得表彰以及表彰层级的先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次日,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陕西党建网、陕西先锋网发布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公告。

2.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各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异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可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组织单位应当安排复检。属当场和当日复查的项目,不受理复检申请。

因考生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最多进行两次。

3.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由各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部署,县(区、市)委组织部具体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群众公认度、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情况。凡政治素质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对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因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做出考察结论,如自暂缓做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仍无法做出结论的,终止录用程序。

考察前,出现考察对象放弃情形的,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1次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各市考察工作开始之后所形成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录用与任职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陕西党建网、陕西先锋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各县(区、市)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录用职位。

录用职位确定后,由省委组织部下发录用文件,市县组织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根据有关规定,乡镇机关新录用公务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到上级机关。

点击查看

陕西省2023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职位表

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报名申请表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2023年10月9日

2023宜春市直单位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与考试安排

2023宜春市直单位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与考试安排

为牢固树立从基层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优化市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提高服务基层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宜春市委组织部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具体职位详见《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宜春市范围内(含中央、省驻市单位)县(市、区)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宜春市范围内(含中央、省驻市单位)县(市、区)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宜春市范围内自2019年后因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从县(市、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划转安置在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且在编在岗,并在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2年以上公务员法实施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10月31日,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

除应符合在本级机关或现工作单位的最低工作年限要求,还须在现工作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

5.除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一般为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及以下(1984年10月7日以后出生);

6.现任职务职级符合报考职位的职务职级层次要求;

7.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8.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10.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的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本次遴选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遴选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遴选人员在遴选中弄虚作假或者在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将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参加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所报职位的有关事项,可按附件1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遴选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9:00至10月12日17:00。

报考人员须填好《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5)(1份),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盖单位党组(党委)公章后,同时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毕业证或学位证复印件(提供需同时提交学信网学历查询认证材料)、《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6)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到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名(三区"管委会人员到党群工作部报名,丰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人员到丰城市委组织部报名),垂管单位或该系统对人事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一并进行。

注意:

1.本次遴选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

2.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报名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将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3.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报考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及时提交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通过资格审查的,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4.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及三区"党群工作部或具有人事调配权的部门要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是否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报考,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审核通过的,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及三区"党群工作部或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部门盖章。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10:00至10月12日24:00。

5.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将已盖章的《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诚信报考承诺书》、毕业证或学位证、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扫描,将上述扫描件(PDF格式)以及个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40kb以下),于10月13日前发到遴选单位指定邮箱(邮箱地址见附件1)。

6.2023年10月16日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10月17日9:00至17:00改报一个职位。考生电话联系遴选单位进行改报,并将相关资料发至改报单位指定邮箱,改报单位需在当日内对考生是否符合改报职位条件进行审查。逾期没有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领取准考证

2023年10月20日9:00至17:00期间,报考人员到报考单位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请报考人员同时将以下材料交报考单位:已盖章的《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诚信报考承诺书》原件、毕业证或学位证复印件(提供需同时提交学信网学历查询认证材料)以及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四、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笔试过程由纪检监察机构选派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得低于1:5。低于1:5的,经遴选单位与市委组织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取消或调减计划数。

(一)科目和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侧重测查考生政治理论水平、综合文稿写作能力。

(二)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10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考点统一设在宜春,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其他按规定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参加笔试。

(三)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10月23日后联系遴选单位查询笔试成绩。

(四)合格线。笔试结束后,将划定合格分数线。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加试)过程由纪检监察机构选派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一)公布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市委组织部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各职位入闱面试人员名单,10月24日在五星党建"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递补面试人员。因入闱面试人员放弃遴选导致面试人员低于1:3的,由遴选单位在合格分数线内依次递补人员参加面试并负责通知递补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如递补后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经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降低面试比例为1:2,低于上述比例的,一般应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10月26日由市委组织部在五星党建"微信公众号公告递补面试人员信息。

(三)领取面试准考证。2023年10月27日9:00至17:00期间,报考人员到报考单位领取面试准考证。

(四)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需加试的,由相关遴选单位组织实施,加试成绩满分100分。是否加试及加试情况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五)时间和地点。面试(加试)时间为10月28日至29日,具体时间地点由遴选单位确定并通知入闱面试人员。需要加试的,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入闱面试人员进行加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相关遴选单位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办法

1.无加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2.需加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70%+加试成绩30%。

七、考察、确定人选和体检

考察、确定人选工作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一)考察。面试(含加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降低开考比例的职位,考察比例降低为1:1.5,遇小数点进一位。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

各遴选单位派出由组织(人事)部门和熟悉遴选职位情况的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遴选职位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并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单位。

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还可以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核查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确定人选。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遴选人员,并将拟遴选人员情况报至市委组织部。考察对象的考试总成绩不作为确定拟遴选人员的唯一依据。

(三)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法律法规对体检项目和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间另行安排。

(四)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拟遴选人员放弃遴选或体检不合格,由此产生职位空缺的,由遴选单位决定是否递补,事先应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八、公示、试用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市委组织部对拟遴选人员在五星党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试用。公示期满,遴选单位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拟遴选人员进行3个月等额试用。试用期内,不转移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

(三)办理手续。试用期满,遴选单位将试用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对试用不合格或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不再递补。

(四)任职。对拟遴选人员,遴选单位可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根据《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及遴选职级层次确定遴选人员职级。

职位咨询电话:具体见附件1(直接联系遴选单位)

政策咨询电话:0795-3199856(工作时间)

点击查看

1.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

3.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安排

4.学科目录专业汇编

5.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6.诚信报考承诺书

中共宜春市委组织部

2023年10月7日

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2023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公告

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2023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发〔2011〕155号)》、《关于推动人才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的若干政策措施》(桂组通字〔2019〕58号)、《关于印发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修订)》(来人社规〔2022〕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人民政府2023年以直接考核方式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6日~2005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具体条件以《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人民政府2023以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下称《计划表》)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岗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通过考试选拔、在广西服务期满(以各项目规定的服务期为准)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称职)以上等次的我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城市街道(社区)党建组织员"等项目人员。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非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7.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10月1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名程序

(一)招聘岗位查询。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附件1)。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请与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人民政府联系。

(二)报名。此次招聘以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两种形式进行,招聘报名、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报考者下载或者现场领取《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本人的报名材料直接送达或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到金秀镇人民政府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各1份,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报名材料的考生,需同时电话联系,确认邮件发送成功,因未电话联系确认邮件发送成功,造成未能及时审核无法参加面试的,责任考生自行承担。招聘专用邮箱:Jxz2006688@163.com,联系电话:0772-6216012。

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25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人民政府一楼党建办。

(三)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有关要求,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通过网络报名的,在发送报名表并电话联系确认接收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通知考生;现场报名的,当场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考时间内报名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人员应说明原因。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0月25日至10月27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18:00。

三、考核和体检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者即列为考核人选,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从考核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同时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对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等部门所属,从事群众工作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二)体检。体检由金秀县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在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复检医疗机构应当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等级,并应在公务员录用体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负担。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困难家庭毕业生免缴体检费,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考核和体检时间:2023年10月下旬。

四、审批和聘用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经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人民政府、金秀瑶族自治县人社局审核后,在来宾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进行复查,根据复查结论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经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人民政府、金秀瑶族自治县人社局,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三)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期限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本公告由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人民政府、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五、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人民政府:0772-6216012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2-6218685

点击查看

1: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人民政府2023年以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

2: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人民政府2023年以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金秀瑶族自治县 金秀瑶族自治县

金秀镇人民政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0日

2023年宝鸡陈仓区选调教师条件说明

2023年宁乡市教育系统选调骨干教师选拔流程

2023渭南高新区选调专任教师条件与流程

甘肃麦积区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条件说明

武威市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112人公告

关于我们 商务合作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26 - 2026 17fish.net 版权所有 苏ICP备20240579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