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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增城区教师招聘90人岗位公告

2026-09-09

广州市增城区教师招聘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2023年该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90名,岗位类型包括高中教师和中小学心理教师。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这次招聘的核心要点,岗位分布、报考条件、考试形式等关键信息都列出来了,想报名的话先看看自己是否符合要求。感到兴趣的网友们与小编了解了解哦

2023年广州增城区教师招聘90人岗位公告

增城区是广州市市辖区、广州东部中心重要承载区,位于广东省中东部、广州市东部,东江下游北岸,罗浮山西面;东与惠州市接壤,南与东莞市隔江相望,西与黄埔区毗邻,北与从化区和龙门县接界。全区面积1616.47平方公里,拥有一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全国第五个国家级侨商产业聚集区侨梦苑”,是全国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全国著名的荔枝之乡、丝苗米之乡、牛仔服装名城、新兴的汽车产业基地和生态旅游示范区。区内有广州地铁13号线、21号线、新白广城际和广汕高速铁路,珠三角环线高速等多条高速公路纵贯全境,交通便利,形成外联内通的枢纽格局。

根据教育发展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广州市增城区面向社会招聘事业编制教师9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对象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共招聘教师90名,高中教师24名,中小学心理教师66名(具体岗位和人数见岗位需求表)。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和学位的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应岗位。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现役军人,或全日制在读人员;

7.增城区事业编制教师;

8.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尚在服务期限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岗位资格条件

1.学历和学位条件。应聘人员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学历证明材料。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2.岗位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应聘岗位的专业条件要求;研究生或本科所学专业符合应聘岗位专业条件的,视为符合专业条件。所学的专业以毕业证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岗位需求表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如应聘人员(含国、境外学习人员)所学专业名称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国、境外学习的须提供课程名称中文翻译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3.职业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须具备相应资格种类及以上等级的教师资格证。

4.年龄条件。应聘人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0月19日及以后出生)。

5.其他条件。符合岗位需求表中所列的其他条件。其中:语文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英语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取得英语专业八级水平证书,或雅思考试(学术)成绩6.5分及以上或托福考试成绩90分及以上(国、境外英语教育专业本科、研究生毕业除外)。

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本部分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英语岗位要求的英语水平证书等。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线上资格初审,并通过系统反馈审核意见。

(二)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9日上午9时至10月25日下午17时(报名时间结束将关闭报名系统)。

(三)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2.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并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本人负责。

4.须恪守诚信原则。应聘人员考试后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须按时参加体检和考察。

5.为确保招聘的竞争性和公正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方能开考。如部分岗位未达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6.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报考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7.为方便联络,请所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的相关信息。

(二)网上考试确认

1.网上成功报名的人员在考试前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考试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网上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免笔试的应聘人员也须网上考试确认。

2.网上考试确认时间:2023年10月26日上午9时至10月27日下午17时(确认时间结束将关闭系统)。

3.打印准考证。完成网上考试确认的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4.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11月2日10时起至笔试前。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试教),其中:笔试和面试(试教)成绩分别按40%和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符合岗位条件的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试教)(不占进入面试人员名额),其面试(试教)成绩为综合成绩(不折算比例)。考生各环节考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未按时参加任一环节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在2023年11月4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试教)。

3.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知识以及与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

4.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发布成绩,成绩发布后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成绩。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在成绩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申请核查一次。核查限于以下范围: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经核查确有错误的,招聘单位将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考生。

5.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试教)人员;等于或未达上述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试教)。进入面试(试教)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面试(试教)。

6.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在面试(试教)前对进入面试(试教)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在报名网站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2.资格复审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试教)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试教)资格的人员如有异议,可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复核,招聘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送达本人。

3.因资格复审取消面试(试教)资格后,在相应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试教)人员。

(三)面试(试教)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试教)。

1.时间和地点在网站通知。

2.面试(试教)按报考岗位对应的中小学学科的一节课内容撰写教学设计和试教,试教时长10分钟。

3.面试(试教)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4.面试(试教)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现场向应聘人员发放面试(试教)成绩通知单。

5.未按时参加面试(试教)或中途擅离考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综合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试教)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免笔试的应聘人员,其面试(试教)成绩作为综合成绩(不折算比例)。若同一岗位出现综合成绩同分,则以面试(试教)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综合成绩及面试(试教)成绩均相同,则以面试(试教)评委组长评分高低确定名次;若综合成绩、面试(试教)成绩和面试(试教)评委组长评分均相同,且影响确定体检人选的,由招聘单位对相关人员增加一次面试(试教),并按此次面试(试教)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一)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和体检时间、地点在网站公布。

(二)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医院出具的复检结论为准。

(三)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一)体检和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人员须确保在2023年12月前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报到,如未按时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三)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安排到学校任教,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增城区公办学校岗位聘用和工资福利规定执行。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七、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所有岗位暂无法提供中、高级岗位及待遇。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聘用后只能聘用到初级岗位,享受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待遇。试用期满后,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争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应聘人员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资格的应聘人员须作出不主动放弃考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须承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一经报考视为作出承诺。

(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指定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者无关,希望应聘人员不要相信社会的传言。要及时查阅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有关信息。

(五)本次招聘不负责解决聘用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工作等问题。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聘用人员应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七)本次招聘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招聘岗位问题咨询电话:020-82662915、82637177(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

投诉电话:020-8272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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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广州市增城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第四批)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

2023年10月13日

广州荔湾区教育系统2023扬帆计划招聘85人公告详情

广州荔湾区教育系统2023扬帆计划招聘85人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育系统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广州市荔湾区实际,我区决定于2023年10-11月在长春、武汉设置考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8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职位

(一)招聘单位情况介绍详见《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扬帆计划"单位联系方式及网址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职位情况详见《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扬帆计划"职位表(长春考点)》(附件2)、《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扬帆计划"职位表(武汉考点)》(附件3)。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2024年毕业生,即于2024年1月1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024年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各职位具体要求见《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扬帆计划"职位表(长春考点)》(附件2)、《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扬帆计划"职位表(武汉考点)》(附件3)。

2.年龄条件:本科生报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报考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报考年龄在45周岁以下。报考考生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3.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4.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5.各招聘职位的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6)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辅修专业等非主修专业以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且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课程成绩单(加盖院校公章),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

6.报考职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若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或课程成绩单(加盖院校公章)等材料无法明确显示专业方向的,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由院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等相关材料,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持国(境)外学历报考者无法提供专业方向证明材料的,是否符合招聘要求由区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认定)。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四、报名方式及流程

采取本人报名并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

(一)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建议尽量采取网络报名)

1.长春考点网络报名:2023年10月19日上午9:00至10月25日下午17:00;

2.武汉考点网络报名:2023年11月2日上午9:00至11月8日下午17:00。

网络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或通过微信公众号事招雷达",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网络报名。具体流程为:访问报考系统----注册账号----填报岗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报名确认----自行打印报名表。

网络报名时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系统审核后即可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进行网络报名的考生,本人可参加宣讲会现场提交报名所需资料,并在宣讲会后完成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现场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同时间同场地进行。现场报名的考生在报名点,按照报名现场提供的《报名流程》的步骤,使用微信作为扫描工具现场扫描二维码登录报名,填写个人信息、确认报名岗位(网上确认岗位须与现场报名选择的岗位一致,且每个考生只能确认1个岗位)。

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成功的考生,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前举行宣讲会,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情况介绍以及现场答疑等。宣讲会结束后随即进行考生的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宣讲会的时间及地点:

长春考点:2023年10月26日(周四)上午9:00在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就业中心一楼多功能厅(一);

武汉考点:2023年11月9日(周四)上午9:00在华中师范大学(本部校区)就业处B112招聘大厅。

2.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及地点:

长春考点:2023年10月26日(周四)上午10:00至17:00在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就业中心一楼多功能厅(一);

武汉考点:2023年11月9日(周四)上午10:00至17:00在华中师范大学(本部校区)就业处B112招聘大厅。

3.现场资格审查方法及流程:

考生本人到报考单位现场所在区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需携带自行打印并亲笔签名的《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扬帆计划"资格审查目录表》(附件4)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需粘贴个人近期正面证件照)、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A4大小)、能证明符合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材料(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如报考语文教师的需要提供普通话测试二甲以上证书、报考英语教师的需要提供职位表要求的相关英语水平证书和专业方向证明材料等)。以上材料(报名表除外)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4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同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在读证明等翻译材料)。

4.现场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1)现场资格审查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2)每位考生每个考点限报一个职位,长春考点已签约的人员不得报考武汉考点的招聘职位。

(3)建议考生关注事招雷达"微信公众号,届时均可在微信公众号查询考试相关信息。

(4)为方便联络,请所有考生在应聘期间保持手机通讯顺畅。

(三)准考证打印

1.长春考点:预计2023年10月27日(周五)15:00后(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武汉考点:预计2023年11月10日(周五)15:00后(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包括综合素质评估、面试和笔试。

考生凭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等参加考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综合素质评估

1.进入综合素质评估人员名单将于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相关通知栏目上公布,考生可通过上述渠道查询。

2.综合素质评估时间:

长春考点:预计在2023年10月28日(周六),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武汉考点:预计在2023年11月11日(周六),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综合素质评估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4.综合素质评估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小组讨论等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各职位具体考核形式见下表。

职位类别测试形式

A类职位专业技能测试

B类职位成功报名人数:职位招聘数5:1的岗位小组讨论

成功报名人数:职位招聘数5:1的岗位该职位所有考生综合素质评估环节免考,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5.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筛选考生的手段,结果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6.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职位原则上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7.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综合素质评估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免笔试应聘人员计入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对于部分紧缺岗位,按程序报批后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page]

(二)面试

1.本次面试形式为试教,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综合素质评估结束后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相关通知栏目上公布,考生可通过上述渠道查询。

2.面试时间:

长春考点:预计在2023年10月30日(周一)(具体以通知为准)。

武汉考点:预计在2023年11月13日(周一)(具体以通知为准)。

3.面试地点:具体以通知为准。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5.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各职位按1:3的比例(免笔试应聘人员不计入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

(三)笔试

1.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相关通知栏目上公布,考生可通过上述渠道查询。

2.笔试时间:

长春考点:预计在2023年10月31日(周二)(具体以通知为准)。

武汉考点:预计在2023年11月14日(周二)(具体以通知为准)。

3.笔试地点:具体以通知为准。

4.笔试考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及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内容。

5.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6.2024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免笔试。

7.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成绩查询栏目上公布,考生可通过上述渠道查询。

六、签约

按照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综合成绩出现同分情况,首先在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及主评委评分均相同,则另行增加一轮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签约人员名单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相关通知栏目上公布,考生可通过上述渠道查询。

考试结束后,招聘单位将与进入体检的考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具体另行通知),并约定体检事项。

七、体检

(一)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及体检结果另行通知。

(二)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相关规定实施,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稿)(附件5)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相关规定执行。

九、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可于7个工作日内在同一职位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十、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及待遇

(一)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条件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拟聘人员须取得职位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除外)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所有拟聘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三)考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在入职后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如报考幼儿园教师职位需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及特教学校教师职位需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职位需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教师职位需具有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教育发展研究院职位需具有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转正并取消聘用资格。

(四)所有被聘用人员依据职位表标明的岗位级别进行聘用。报考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等级高于报考职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报考职位进行岗位等级聘用。所有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教学岗位安排。

(五)获聘人员均为事业编制人员,在聘用期间按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博士研究生学历的聘用人员还可按省、市、区相关文件,经审核通过后享受安家费、住房保障、子女入学等福利待遇,但须在荔湾区教育系统至少服务5年),同时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一年;非初次就业的,若工龄满一年,试用期为半年,若工龄不满一年,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六)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考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时暂定为岗位所列专业技术等级。其暂定岗位的时间不计算为相应的聘用年限,待取得所聘专业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资格并重新聘用后,才予以起算聘期。

十二、注意事项

(一)港澳居民报考者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34号)的规定执行。

(二)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考生报名后视为认同公告所有内容,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四)考生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在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或隐瞒任何不适宜聘用情况的。

(五)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本次招聘不负责解决录用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工作等问题。

(七)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此次招聘名义组织的任何行为,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八)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相关通知栏目上公布,请参加招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九)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本次招聘工作由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和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0-81933390,投诉电话:020-81958161。

具体岗位情况可咨询附件1中各招聘单位的联系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

未尽事宜,以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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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

2023年10月13日

河北承德隆化县2023年教师选聘公告

河北承德隆化县2023年教师选聘公告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我县县城学校生源不断增加,2023年暑期开学县城中小学纯增教学班13个,还有部分学校学科教师不足无法正常开课,加之教师自然减员,县城学校急需补充教师。经报请县政府同意,决定从全县学校中公开选拔部分急需教师进行补充,以保证县城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需求。具体方案如下: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和实际胜任工作的原则。

计划选拔高中段教师45人,初中教师23人,小学教师44人,学前教师8人。

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有志于从事县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均可报名。。申报初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一农村初中学校现任教同一学科的,报名人数不得超过两人,由农村初中学校自行把关。

1、选拔岗位

2、选拔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在编教师(不含2021年、2022年特岗教师和服务期内的小学全科教师)。

3、选拔条件

(1)基本条件

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原始学历为全日制师范类专科。

(2)岗位条件

报考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的,应与全日制学历所学专业一致;报考其他基础学科的,应与全日制学历所学专业一致或至少有一个学年度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

1、选拔岗位

2、选拔范围

在我县任教的农村中小学在编教师(不含服务期内的小学全科教师)和特岗教师。

3、选拔条件

(1)基本条件

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岗位条件

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学科的必须专业对口,且有一定专业特长;报考其他学科的要求全日制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或具有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且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或具有3年及以上初中任教经历且近3个学年度中有1个学年度初中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

1、选拔岗位

2、选拔范围

在我县任教的农村小学在编教师(不含服务期内的小学全科教师)和特岗教师。

3、选拔条件

(1)基本条件

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2)岗位条件

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学科的必须专业对口,且有一定专业特长;报考其他学科的要求全日制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或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或近3个学年度中有1个学年度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

(3)农村初中教师不得报考小学岗位

1、选拔范围

在我县任教的农村小学在编教师(不含服务期内小学全科教师)和特岗教师。

2、选拔条件

(1)基本条件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2)岗位条件

要求音乐教育、舞蹈教育、音乐和舞蹈学类等相关专业毕业,或具有专科以上学历且在农村幼儿园任教一年以上经历。要有一定专业特长,能胜任并长期坚持幼儿教育工作。

由学校、学区推荐具有较高政治素质、较好业务水平并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和指导能力的中学语文、历史、英语、生物,小学语文教科研人选,经教育和体育局急需人才选拔领导小组选拔考察确定。具体选拔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1、最近三个学年度内未在一线任教时间累计超过120个工作日(不含法定产假)的不得报名。

2、2022-2023学年度内无故旷工1天以上、事假累计15天以上、病假累计两个月以上者不得报名。

3、工作态度不端正,不服从领导,达不到平均工作量或不能完成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不得报名。

4、由于身体和生活原因不能正常坚持工作的不得报名。

5、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等问题被查处的不得报名。

为保证选拔工作顺利开展,教体局成立2023年县城学校急需教师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次县城学校急需教师选拔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选拔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岗位要求分别采取讲公开课、专业技能测试、实际工作能力测试、评委组综合评定等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方式和要求另行通知。

2023年8月2日至8月6日,县教体局公开发布《隆化县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县城学校急需教师选拔工作实施方案》,全县各校要利用工作群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参与公开选拔,凡有报考意愿且符合报名要求的各校要大力支持。

教体局成立资格审核小组,于8月7日至8月8日集中两天时间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需提前准备好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报考人员的有效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且三个学年度内(2026年前)不得参加县城教师选拔。学校校长是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的第一责任人,对出具虚假证明的校长及相关人员追查问责。举报电话:7080193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地点:教体局七楼会议室。咨询电话:7061279

具体要求详见《隆化县2023年县城学校急需教师选拔报名审核说明》(附件2)。

参加选拔人员需做出如下承诺:

(1)录用后在录用学校任教满5年后方可申请向系统外或县外流动。

(2)鉴于本次选拔的教师为急需上岗任教人员,故此次公开选拔不接受在2023至2024学年内有生育计划和正在孕期的女教师报名。

(3)拒绝有偿家教、有偿补课等违反师德师风的承诺。

(4)身心健康,录用后能在一线上岗任教的承诺。

因自身实际情况不能承诺者,不得报名。录用后不能履行承诺的,调回原学校工作且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按照岗位需求,根据考核成绩和评委组综合评议结果,以实际胜任工作为选拔原则,宁缺勿滥,初步确定拟选拔人员并进行公示。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分值出现并列时根据评委组集体研究决定排序。

对经公示无异议、组织考察合格的拟选拔人员确定为县城学校教师选拔进城人员,试用期一年,一年内经考核不能胜任学校工作或存在明显不足的、不服从组织调配的,随时调回原学校工作。

1、加强领导。教体局成立县城学校急需教师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此次选拔的全面工作。

2、严格程序。本次选拔工作严格按本方案规定的程序执行,未尽事宜由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强化公开。选拔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选拔工作公平、公正。

4、严肃纪律。对违反公开选拔程序和纪律规定的工作人员,要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要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选拔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选拔资格。

附件:

1、县城学校急需教师选拔工作领导小组

2、隆化县2023年县城学校急需教师选拔报名审核说明

3、隆化县2023年县城学校急需教师选拔报名表

原文及附件下载

隆化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8月1日

2023年唐山市路南区教师招聘考试安排

2023年唐山市路南区教师招聘考试安排

为满足路南区教育系统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安排、有关要求等内容,已在本公告详尽写明,请报名人员认真阅读。)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和信息发布

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学校共招聘教师30名。各招聘单位的拟招聘人数、岗位条件等详见《唐山市路南区2023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tangshan.gov.cn"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栏目、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www.tssydwzpw.com"发布公告。在招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发布考试通知、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将通过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www.tssydwzpw.com"发布。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户籍要求:报名人员需具有路南区境内所属镇、街道在册户籍(本人、父、母、配偶其中一方具有路南区境内所属镇、街道在册户籍即可)。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和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其服务地、服役地为路南区的,视为具有路南区户籍。

户籍以报名首日(2023年7月3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6.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岗位信息表》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7月3日至2005年7月2日期间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7月3日至2005年7月2日期间出生。以此类推。

7.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报名人员学历底限(学位底限)或以上学历(学位)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详见《岗位信息表》)。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使用学历底限(学位底限)以上的学历(学位)报考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岗位时,若专业名称与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一字不差的,视为同一专业。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的学历(学位)须于2023年7月3日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中专、大专、本科毕业学历,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8.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21、2022、2023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21、2022、2023年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招聘公办、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要求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证明(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教师岗位严格要求持证上岗",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

3.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三)定向招聘对象:

2017年及以前在路南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中的支教"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3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统一招聘",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

五、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特别提示:鉴于以往报名、交费情况,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建议不要最后1天报名、交费,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交费成功。)

(一)网上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网址: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www.tssydwzpw.com"

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09:00至7月7日17:00

交费时间:2023年7月3日09:00至7月8日17:00

(二)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按照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报信息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认真核对《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务必逐条如实填写符合条件相关内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建议像素240(宽)*320(高),jpg格式。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

6.请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笔试、成绩查询、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信息,并及时关注相关要求。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网上交费。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报名交费只能通过网上支付,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不予退费。

(三)开考比例

三支一扶志愿者"的定向招聘岗位不限开考比例,其他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同时通知报名人员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考。

六、考试内容和流程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一)笔试

笔试为分类考试,每类分两个科目,一张试卷,采用闭卷考试方法,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专业类别为教育类。

笔试内容: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自7月10日9:00起登录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www.tssydwzpw.com"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2023年7月13日,具体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载明的考试地点、考场为准。

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务必牢记: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是否进入资格复审于笔试结束后及时登录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www.tssydwzpw.com"查询。

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并列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员:笔试通过的考生。

资格复审时间: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及时关注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www.tssydwzpw.com"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应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主页、本人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不具有路南区境内所属镇、街道在册户籍的已婚报考人员,配偶为路南区境内所属镇、街道在册户籍的须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户口本;不具有路南区境内所属镇、街道在册户籍的报考人员,父母一方为路南区境内所属镇、街道在册户籍的须提供父母一方的户口本及与本人亲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

2.按照报考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相关证件。

3.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

4.2023年毕业的考生如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可先提供成绩单、《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等相关佐证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进入下一步面试程序;审核未通过的取消资格,比例不足的递补本岗位笔试成绩下一名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审核通过的进入面试程序。

(三)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说课内容从相应学段相应学科现行教材中现场抽签选出。

采用体操打分"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

面试结束后,出现空缺岗位从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按体检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七、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二)考核。考核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公示。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www.tssydwzpw.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示:凡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15-2862026(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附件:唐山市路南区2023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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