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23年事业单位招聘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黑龙江省实验中学作为省重点高中,本次面向202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15人,报名工作即将启动。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这次招聘的重要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准备参加考试的话一定要仔细看看。感到兴趣的网友跟着小编一同来下文看看吧

根据《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需要,经学校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拟面向202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黑龙江省实验中学是省教育厅唯一直属省重点高中、省级示范性高中,拥有75年办学历史。学校践行谋师生终身之发展,育家国未来之栋梁”的办学理念,致力于培养具有生命活力、研究潜力、创新能力和报国实力的未来栋梁,建设具有深厚人文底蕴、严谨科学精神、浓郁研究氛围、强烈创新意识,能够引领黑龙江高中教育发展,达到国内一流水平的研究型高中。
学校以丰硕的办学成果赢得上级部门的肯定与支持,得到社会广泛赞誉,被评为 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校、全国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全国首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等,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发挥着先试先行、示范引领作用。
二、招聘岗位
招聘计划数:15人。具体岗位详见《黑龙江省实验中学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18日至2005年10月17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
3.2024届毕业生,并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名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4.毕业前需取得所应聘学科的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如教师资格证考试有科目暂未通过,提供已通过科目证明后,可延长至见习期结束,见习期结束后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则取消聘用资格。
5.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道德品质和思想政治素质,有良好的人文素养,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进取、团队协作精神。
6.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7.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8日至10月2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邮箱:hljssyzxrs@163.com
应聘人员登录黑龙江省实验中学官网(www.hljsyzx.cn)、黑龙江省实验中学微信公众号(hljsyzx)下载登记表,并扫描二维码(省实验中学官网或官方公众号上查询)填写问卷星,按要求填写后准备以下材料:
①根据报名岗位,提交电子版黑龙江省实验中学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
②个人简历;
③加盖院系公章的学习成绩单;
④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复印)件;
以上第1-4项材料扫描清晰,按顺序形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PDF文件名、邮件主题标明为招聘岗位代码(见附件1)+姓名”,如:JS001张**)。
3.注意事项:
①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应聘一个岗位,同时应聘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应聘所有岗位的资格;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②应聘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③应聘人员所用照片须为蓝底或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④应聘者须对自己提交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材料和信息不实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⑤本次招聘工作有关的所有信息均在黑龙江省实验中学官方网站(//www.hljsyzx.cn)和黑龙江省实验中学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各位考生实时关注且保持手机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我校,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招聘任何环节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⑥如因不可抗因素导致考试不能按期进行,则现场确认及之后招聘工作依次顺延,具体时间以黑龙江省实验中学发布公告为准。
⑦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和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以及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我校人事部门,咨询电话:0451-53664472李老师、童老师。
(二)网上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10月25日。
学校成立工作组,按照已发布的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确定符合条件的参加笔试人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岗位的招聘,按有关要求,可适当降低参加笔试人员比例。
审查结果通过电话告知。
(三)现场资格确认
1、确认时间:2023年10月27日13:00–15:00
2、确认地点:黑龙江省实验中学(哈尔滨市南岗区海城街1号)修身楼一楼。
3、现场确认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②现场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其中《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原件及其他复印件材料我校留存用于存档备查。
③现场确认必须本人到场;未按期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应聘资格;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不予现场确认;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现场确认通过者,领取准考证后方可参加笔试。
(四)笔试
1.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计分方式
笔试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式,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3.笔试科目及内容
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以测试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为主要内容。
4.政策性加分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等群体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享受笔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3年10月18日。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特殊情况下,按照有关要求,可适当降低参加面试人员比例;若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增加人选后,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之比不高于5:1。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省实验中学官网、省实验中学微信公众号公示。笔试成绩可于面试名单公示后2个工作日内电话查询。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形式及面试内容
面试根据不同岗位实际需要,分别采取试讲、答辩、小组讨论和实践操作(演示)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从师素质、授课技能、专业知识和创新能力等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
3、计分方式
面试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式。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末位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一并进入考察程序,通过考察最终确定拟聘人选。
收到体检通知的应聘人员自行到三级甲等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应当做到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实验中学官网、黑龙江省实验中学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不能达成双向协议,不再进行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协议书》,拟聘人员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正式办理入职手续,应届本科及硕士研究生见习期为1年,博士研究生6个月,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福利待遇
被录取人员落编以后,按照省直在哈尔滨地区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标准确定见习期工资及相关待遇。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后,将享受省直在哈尔滨地区事业单位相应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咨询与监督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00、13:30-16:00。
1.咨询电话
黑龙江省实验中学校办 0451-53664472 李老师、童老师
2.举报电话
黑龙江省实验中学0451-87752910 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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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黑龙江省实验中学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黑龙江省实验中学应聘人员登记表
黑龙江省实验中学
2023年10月11日
中国地质调查局武汉地质调查中心2024年招聘15名应届生

中国地质调查局武汉地质调查中心(中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正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中南地区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承担自然资源综合调查、国土空间综合研究和地质安全评价工作,承担中南地区地质调查协调工作,支撑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管理中心工作,开展地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根据业务工作需要,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15名。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4年国内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非定向)、近两年(截至入职前)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生,年龄35周岁以下。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或招聘单位驻地关于接收应届毕业生的有关规定。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具体要求
招聘的岗位、人数、专业、要求等内容见附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请于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地质调查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平台"(网址: http://cgs.gjzhaopin.cn/,推荐使用Chrome、火狐浏览器登录),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按照系统要求浏览招考岗位并选择报名。
2.报名须知:考生需以最高学历报考;考生不得填报报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自发布之日起后延20个工作日)。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招聘过程中发现资格不符情况,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笔试、面试)
1.笔试。考试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如果考试人数不满足要求,招聘单位则视情况研究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分数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安排另行通知。主要测试考生的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及资料分析等能力。
笔试采取线上网络答题形式:试题在网上发给应聘者,自应聘者收到试题后开始计时,在视频监控下答题,限3个小时之内提交答卷。
2.面试。对于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每个岗位按照1:5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少于规定比例人数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若某岗位有考生主动放弃面试机会,则按该岗位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沟通协调、口头表达和岗位适应能力、外语水平等。面试主要采用PPT汇报形式,时间15分钟以内,面试线下进行。
(四)考察、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在中心门户网站公布考察人员名单。
考察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实行等额考察。考察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应聘或未通过考察的,由单位研究是否进行递补,如果递补则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确定考察对象后,中心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经本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15个工作日内,拟聘毕业生须与本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三方协议),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纳入本单位失信人员名单管理。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七)试用期
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被聘用后按事业编制人员管理,相关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注意查收并回复信息,因应聘者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在应聘工作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自理。
(三)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笔试或面试者,不再单独另行通知。
(四)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电子邮箱:wuhanzhongxin@126.com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69号
邮 编:43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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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调查局武汉地质调查中心(中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2024年度新进应届高校毕业生计划表
浙江台州2023年国企招聘公告报名进行中

台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因发展需要,集团公司所属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清单
详见附件1。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5)受党纪政务处分或受诫勉、组织处理的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近5年内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同等级)及以下等次;
(8)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被聘用的。
(二)具体条件:
公开招聘岗位、招考人数、岗位报考条件、考试类别等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招聘信息发布平台。
台州市国资委官网:http://gzw.zjtz.gov.cn/;
台州人才网官网:http://www.tzrc.cn/;
台州城投集团网站:https://www.tzctg.com/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2日10:00-2023年10月22日17:00。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仅限在报名时间内,注册、登录台州人才网考试报名系统(kw.tzrc.cn)进行报名。报名路径说明详见附件3。不接受现场、电话、传真、邮件等其他方式报名。
本次招聘计划内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期间,未审核或审核不通过,均可改报其他岗位,审核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系统内报名审核进展。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相关规定另行研究确定。
3.报名系统内应提供的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按报名系统指示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系统内样表及填写模板详见附件4,须附有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上传资料(材料)电子版:
①提供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彩色照片(若报考人员无法提供身份证,可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报考人员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替代,其他的证明材料一律无效)。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带有效期内的验证二维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等材料。
特别提醒: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8月31日(含)前取得相关毕业证书,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必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彩色照片、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带有效期内的验证二维码),其中国(境)外就读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上传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证明照片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电子签章的电子版认证书。
③有工作经验(年限)要求的岗位需同时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有社保单位公章)、相关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完整版(若无,请提供附件5《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可在面试前资格复审阶段提供。
④有职称、技能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关证书。
⑤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其中: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涉及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3年9月30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经历。
4.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任何环节若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所报岗位招聘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资格初审未通过者或未达开考比例岗位的报考人员,公司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报考人员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10:00-17:00。
5.准考证下载:公司将以短信形式通知达到开考比例岗位中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请报考人员在开考前3天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组织考试。
1.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的岗位,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形式为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折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2.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的岗位,面试形式为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100分)=面试成绩*100%,折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3.资格复审。
须笔试的岗位,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面试前,先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不再列入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应提供报名所需资料(材料、证明、证件)等原件及相应复印件一份。
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须笔试的岗位,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4.面试。
资格复审环节结束后,面试临考前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缺考面试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到合格分70分,没有达到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如某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均不合格,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5.成绩发布。
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台州城投集团网站等相关网站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对象。如遇总成绩相等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后开展考察,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采取实地考察或背景调查等方式进行,考生需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开展,及时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或其他考察组认为必要提供的佐证资料。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拟聘用的重要依据。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公司根据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台州城投集团网站等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1.公示期满后,未收到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在收到拟聘用通知30天内办理入职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8月31日(含)前提供报考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原件及其他材料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资格。
(六)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等产生的空缺名额,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决定递补,递补人选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对象中按本次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相关规定,与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参与招聘。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自动丧失应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附件)执行。
(三)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其他证件(证明)或电子照片一律不得当作有效身份证件。无法出具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我公司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五)报考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我公司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六)有关笔试、面试结果等事项的通知,请相关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七)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576-88551226 林先生
本公告由台州城投集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公司将酌情研究处理。
附件:
1.招聘岗位表
2.招聘单位简介
3.报名路径操作说明
4.公开招聘报名表
5.工作经历证明
台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1日
2023年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4名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建设高质量人才队伍,增强学校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科学做好2023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49号)以及《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长府办规〔2022〕5号)等有关规定,长春职业技术学院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公告共招聘高层次人才1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3年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6号)》(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2023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
6.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0月11日至2005年10月11日期间出生),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招聘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
2.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长春职业技术学院设定,由长春市教育局及长春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审核、解释。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定向、委培、所在单位或用人权限部门同意,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同时,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本次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7日至10月20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有意向的考生务必于10月20日前向招聘单位指定的报名邮箱(邮箱:371610003@qq.com)报送相关报名材料。
(三)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2023年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6号)》(附件2);
3.与报考岗位专业相符的学历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
4.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除需要提供规定材料外,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报送报名材料后,务必与招聘单位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报送成功。
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五)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考生资格审查结果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本人。
(六)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等。招聘面试工作由长春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长春市教育局负责对整个面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一)时间及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长春职业技术学院确定并通知。
(二)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拟聘人选的确定:拟聘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在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情况下,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将拟聘人选名单报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三)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的,应从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四)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2024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
(五)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对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或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长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相关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ccrs.changchun.gov.cn/)、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cvit.edu.cn/)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剩余岗位情况以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cvit.edu.cn/)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
0431--84602802(长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主管部门电话:
0431--88787058(长春市教育局人事处)
纪检监督电话:
0431--88787036(长春市教育局)
人社部门电话:
0431--88521577(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核培训处)
附件1:2023年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6号).xls
附件2:2023年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6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