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考试资讯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纪检监察系统的社会招聘一直备受关注,这次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拿出7个岗位进行公开招聘,包括监督检查室副主任和纪检监察员两类。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招聘条件和报名流程,有意向的考生可以提前做好准备。感到兴趣的网友们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根据工作需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纪检监察干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员数量
监督检查室副主任2名、纪检监察员5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邮政企业外部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原则、勇于担当,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顾全大局、善于协作,遵规守纪,廉洁自律。
3.热爱纪检监察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勤奋敬业,工作积极主动、业绩突出。
4.应聘监督检查室副主任的,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5年及以上与工作岗位相关专业的工作经历。应聘纪检监察员的,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3年及以上与工作岗位相关专业的工作经历。
5.应聘监督检查室副主任的,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应聘纪检监察员的,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企业应聘人员应为其目前所在企业合同制员工。
6.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7.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
(二)岗位资格条件
1.监督检查室副主任岗位。应聘人员应现任副处级或相当于副处级领导岗位职务满1年,具备较好的综合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抗压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熟悉纪检监察工作以及相关的党规党纪、法律法规,熟练掌握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业务工作技能和方法。能够适应长期出差。具有地方纪委监委、公检法机关、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等相关工作经验,其中具有注册会计师(CPA)、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法律职业资格证者优先。
2.纪检监察员岗位。应聘人员应具备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调研分析能力、抗压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熟悉纪检监察工作以及相关的党规党纪、法律法规,熟练掌握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业务工作技能和方法。能够适应长期出差。具有地方纪委监委、公检法机关等相关工作经验,其中具有注册会计师(CPA)、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法律职业资格证者优先。
(三)不得报名的情形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存在其他违纪违法或违反社会公德行为,不适宜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请有意向报名的人员于2023年10月31日前,通过智联招聘网站报名平台注册账号,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在线提交申请表报名。报名通道如下:
//zzgyzjjjczsz2023.zhaopin.com/
报名结束后将尽快通知进入笔试环节的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五、其他事宜
(一)对录用人员不承诺解决北京户口和住房问题。
(二)录用人员均为企业员工身份,享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同层级人员相应待遇。
2023年平遥县专项公益岗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支持做好全省劳动力调查工作,真实准确反映我省就业失业状况,为政府准确判断就业形势,制定和调整就业政策,加强就业服务提供依据。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山西省统计局关于支持全省劳动力调查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3〕826 号)精神,现将招用专项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用名额
本次我县专项公益性岗位人员招用名额为7名,从事劳动力调查工作。
二、招用条件
具有我县户籍且纳入全国统招范围毕业五年之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不包括自考、函授、电大、党校等成人高等教育的毕业生,能熟练操作PAD等电子设备、热爱统计调查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协调沟通能力,需经常下乡,能独立完成工作任务,并符合下列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认定条件中一条的人员:
(一)靠借贷上学或家庭稳定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倍,仍未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二)法定劳动年龄内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市居民家庭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申请人已婚的,家庭成员指其配偶及未婚子女;申请人未婚、离婚、丧偶且有未婚子女的,家庭成员指其子女;申请人未婚、离婚、丧偶且无未婚子女的,家庭成员指其父母。每个零就业家庭内,只限一人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三)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
(四)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中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五)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人员中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注:已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或公益性岗位补贴的除外)
三、招用程序
(一)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自行登录平遥政府网站下载《就业创业证》申领登记表(附件4)1份、《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承诺书》(附件3)1份、《晋中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附件2)4份到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街道办(乡镇)核实签字加盖印章后,随公益性岗位报名资料一并交回报名处。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
3.靠借贷上学或家庭稳定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倍,仍未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还需提供:①靠借贷上学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提供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或相应的证明材料。②家庭稳定月收入(6个月)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倍的(申请人已婚的,家庭成员指其配偶及未婚子女;申请人未婚、离婚、丧偶且有未婚子女的,家庭成员指其子女;申请人未婚、离婚、丧偶且无未婚子女的,家庭成员指其父母):提供申请人家庭成员及收入情况说明、家庭户口本、家庭成员就业创业证、城乡居民家庭收入核对申请表(附件5)。
4.法定劳动年龄内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市居民家庭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申请人已婚的,家庭成员指其配偶及未婚子女;申请人未婚、离婚、丧偶且有未婚子女的,家庭成员指其子女;申请人未婚、离婚、丧偶且无未婚子女的,家庭成员指其父母。每个零就业家庭内,只限一人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申请材料还需提供:家庭成员就业创业证并进行失业登记。家庭成员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丧偶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5.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申请材料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复印件。
6.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中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还需提供: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
7.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还需提供:加盖平遥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印章的《最低生活保障审批(复审)表》、近3个月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记录及就业创业证。
以上提供的证件及复印件均为现场查看原件、核对留存复印件2份,证明材料留存原件。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7日开始,报满为止。
2.报名地点:平遥县柳根西路行政服务中心532室
3.报名时携带材料:(除证件原件外均为A4纸格式)
本人近期一寸同版红底免冠照片2张,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毕业证,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公益性岗位招用报名登记表(附件1)。
(三)资格复审。县人社局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
(四)公示。确定的拟招用人员名单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示,时间为5天。
(七)招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招用人员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到期退出。期间经培训不能胜任调查工作的人员,按规定退出专项公益性岗位。对反映有影响招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招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招用。
四、待遇标准
招用人员的工资为每月1880元(工资随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并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项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就业专项资金负担,个人部分由被招用人员自行承担)。
五、招用人员的管理
所有招用人员均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手续,并由用人单位按照《平遥县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办法》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
六、监督
本次招用活动,诚请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者,请向平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督查室举报投诉。
投诉电话:0354-5868155
1.公益性岗位招用报名表.docx
2.晋中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docx
3.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承诺书.docx
4.《就业创业证》申领登记表.docx
5.城乡居民家庭收入核对申请表.docx
平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遥县统计局
2023年10月11日
2023年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引进人才公告说明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心"行动,进一步推进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根据《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决定引进一批高学历、高素质及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共计划引进人才7名。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3名、呼和浩特市监委留置管理中心4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规定的条件及要求,符合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标准。
4.本科、硕士研究生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0月7日(不含)至2005年10月7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0月7日(不含)至2005年10月7日(含)期间出生。
(二)引进人才资格条件
1.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取得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南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东北大学、湖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毕业院校须为以上高校且取得相应全日制学历学位);或取得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全日制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
3.专业须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门类。
4.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2023年9月1日及以后仍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2.呼和浩特市区域内在职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3.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
4.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报名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如无特殊说明为报名开始日前(不含报名开始日)。
三、引进程序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及呼和浩特市人才引进相关文件规定,工作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7日9时--10月17日17时。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名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避免审核不通过后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充材料或改报其他岗位。
(2)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需求表》。有关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及后续增补的专业;参照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主办的研招网专业库(https://yz.chsi.com.cn/zyk)中的专业。
2.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要签署《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以下材料图片(jpg格式):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大小为20KB以下)。
(2)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及报名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
(3)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未能显示学历形式的,须提供毕业学校关于学习形式的证明。
报名人员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获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并确保验证期在资格审查结束前有效。
(4)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5)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还须提供档案存放地开具的存放证明。存入时间为报名开始日前(不含报名开始日)。
(6)具备报名该岗位资格的其他佐证材料。
3.报名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须逐一对照报名岗位需具备的条件,填写需要说明的问题。
(1)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2)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
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未列编签订聘用合同),或被劳务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要注明其工作性质(劳动合同制、未列编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
(3)需要说明的问题:须对照岗位要求,填写是否符合该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专业水平等其他条件。
(4)信息填写存在不全、不规范等问题的,审核将不予通过。报名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
特别提醒报名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5)报名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和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凡因所填报信息和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影响报名与资格审查、评估认定、体检考察以及公示聘用的,责任自负。
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报名与参加评估认定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6)网上报名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提交个人信息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二)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网上进行。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0月7日9时--10月18日12时。
2.资格审查主要对报名人员填报信息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将退回并说明原因;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将退回报名人员补充或说明。资格审查贯穿引进人才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名人员资格不符,一律取消其引进资格。
3.报名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三)评估认定
1.评估认定环节由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可采取现场面试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履行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或工作技能等。具体方式及要求由领导小组"负责通知报名人员。
2.评估认定环节不设置开考比例。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可采用专业能力测试、面谈、实操等方式,按照进入评估认定人数与岗位计划数5:1的比例,根据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评估认定人选。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参加评估认定,规定时间未参加或不使用规定语言文字进行评估认定的,按零分处理。
3.评估认定结束后,按照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评估认定满分为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
1.体检由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须选择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
2.根据岗位需要,须在体检阶段对体检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评等有关项目检查。
3.体检者与体检医生有回避关系的,应向领导小组"提出。
4.对于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报名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可按照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5.报名人员对当日、当场不能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领导小组"提交复检申请,领导小组"将尽快安排报名人员复检。领导小组"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领导小组"组织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并开展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能力上不胜任的人挡在门外。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所在院校出具鉴定材料等方式进行,考察组形成考察材料及结论。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对曾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斗争中,认识含糊、态度暧昧,有参与民族分裂活动或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的。
2.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聘用的。
4.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5.在本次引才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参加其他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以及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6.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7.在引进人才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等影响聘用的。
8.具有其他影响引进资格情形的人员。
考察期间无法正常联系、拒不配合的,视为自行放弃聘用资格,可按照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因个人或其他原因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依据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报名人员接到体检结论后,应在15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按时提交材料的,报名人员须书面向领导小组"提出申请,领导小组"同意后提交材料的时间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日。未经领导小组"同意且未按时提交有关材料的,或经同意延时提交材料后仍无法按时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可依次递补。
(六)签约、公示
领导小组"根据评估认定、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签约、公示人员。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期间反映的拟聘用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有关部门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可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领导小组"向市委组织部报送引进人才相关材料,由市委组织部印发聘用文件。自聘用文件下发之日起与引进人才签订合同,办理手续,进行备案。合同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四、其他事项
1.同一岗位引进计划的递补累计不得超过2次。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新引进人才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引进;不合格的,取消引进。
4.引进人才列入事业编制,享受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相关社会保障待遇。
5.引进人才分5年给予共10万元安置费。
6.引进人才实行3年最低服务期,服务期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服务期的,承担引进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并全部退回所领取的安置费。
7.在人才引进过程中,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等相关网站,并保持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接收重要事项的通知。报考人员要按要求携带规定材料,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引进人才各环节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8.本次人才引进均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9.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71--3389632。政策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详见《岗位需求表》。
本公告由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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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
引进人才领导小组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