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天津美术学院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招聘涉及辅导员、教育管理、实验技术等多个岗位类别,笔试内容根据岗位不同有所区别。小编了解到,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也占50%,最后按总分从高到低确定录用人选。整个招聘过程包括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感到兴趣的网友们与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天津美术学院事业发展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天津美术学院
3.学校概况:
天津美术学院坐落在美丽的海河之滨,其前身为北洋女师范学堂,1906年由中国近代著名教育家傅增湘先生创办,是我国最早的公立高等学府之一。1959年成为独立建制的美术学院,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定名为天津美术学院。学校现有12个二级学院,18个本科专业。学校是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美术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5门,国家级规划教材3部,教育部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学校秉承崇德尚艺,力学力行”的校训,依据理论与实践结合、传统与当代结合、艺术与人文结合、艺术与科技结合”的学科发展理念,努力把学校打造成中国特色、品质卓越、国际知名的一流美术学院。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将于2023年10 月10日在天津市教委网站(//jy.tj.gov.cn)招聘信息专栏,天津美术学院门户网站(www. tjarts.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见《2023年天津美术学院第三批公开招聘计划表(硕士岗位工作人员)》(见附件)。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位证书,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发布的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5.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具体岗位及专业、学历、学位、其他要求等详见附件,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 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8. 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符合办理调入手续的相关规定;
9. 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10.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则上须在报到之日前取得。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继续实施容缺后补”机制,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11. 应届毕业生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 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以及期满影响使用的;
5. 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 现役军人;
7.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 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1.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发布招聘方案7个工作日后,开通报名系统,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每人限报1岗。报名时间为10月19日上午9时–10月25日上午9时。
2. 应聘人员登录天津美术学院公开招聘平台(//zp.tjarts.edu.cn/zpsys)的报名系统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所需材料,申请相应岗位,查询应聘进度。
重要提示:
①每人限报1岗,报名期间不允许反复申报、更换岗位,请仔细阅读招聘实施方案后进行申报。
②报考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资格初审
1.由学校各用人部门会同学校人事处对报考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根据各岗位报名截止情况,学校分批次结束各岗位资格初审,详见报名系统。
2.报名两个工作日后,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信息。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在单位网站(www. tjarts.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因资格初审环节工作量较大,凡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通知)。实际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相应调减招聘岗位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改报
学校通知报考不能开考岗位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改报,改报通知将在天津美术学院门户网站(www. tjarts.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另行发布。
(四)笔试
辅导员岗、教育管理岗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胜任能力、专业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每门考试科目满分100分。
实验技术岗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具体考试科目为《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创作》,每门考试科目满分100分。
所有岗位的笔试成绩=两个科目分数之和2,保留一位小数,两个科目缺一者笔试成绩无效。
笔试科目、时间、地点、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将在天津美术学院官网公开招聘栏目的通知。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和学校网站(www.tjarts.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天津美术学院官网公开招聘专栏另行发布)。通过资格复审的,按照程序进入面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
面试主要包括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和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不计入成绩,仅供参考)。面试安排将在天津美术学院官网公开招聘专栏另行发布。
辅导员岗位和其他专技岗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谈形式进行面试;实验技术岗主要采用专业考核、现场答辩等形式进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保留一位小数,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七)成绩核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一位小数。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在学校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若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八)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应按照学校要求在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体检部门或学校指定的体检中心进行入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九)考察
学校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后,对人选进行岗位实践考察。考察由各招聘岗位所在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应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主要是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组织纪律、道德品质、人际沟通、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出具书面综合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同时,学校人事处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并对应聘人员进行政审,由毕业学校或原单位提供思想品德和现实表现等相关材料。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的要求,在考察环节我校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准入查询,查询结果为不通过的,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非我校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察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十)公示与聘用
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校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职正式工作人员需在公示前出具原单位同意证明,否则不能进入公示环节。拟聘人员将在天津市教委网站(//jy.tj.gov.cn)招聘信息专栏和天津美术学院官网(www.tjarts.edu.cn)公开招聘专栏进行公示。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应于公示到期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报到手续,并于报到后30日内签订聘用合同。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上述时限内报到,拟聘人员本人需提前1个月书面递交延期申请及佐证材料。经学校研究同意后,报到期限可延长3个月。延长期限到期后仍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我校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学校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的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形时,根据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相关规定,我校将依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在招聘过程中若发现应聘人员任何违规、违纪、隐瞒病史、隐瞒特殊情况影响录用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后立即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时,应主动回避。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六、附则
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见天津市教委网站(//jy.tj.gov.cn)和天津美术学院网站(www. tjarts.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该方案由天津美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工作日咨询电话:022-26241778(联系人:郭老师)
监督电话:022-2624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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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美术学院2023年第三批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xlsx
四川2024届选调生考试公告(面向北京理工大学)

重要时间节点:
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8日至10月25日
打印准考证
2023年11月10日前
打印准考证
2023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
笔试时间
2023年11月11日
学校审核提示:
学生登录北理学生就业信息网(job.bit.edu.cn)提交选调生审核申请,上传《报名推荐表》,随后至学院、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推荐。
四川省面向北京理工大学
选调2024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着力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川组通〔2018〕54号)要求,现就面向北京理工大学选调2024届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一)人员范围
北京理工大学2024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具体包括:
1.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
2.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
3.四川省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非在职)。
全日制本科在北京理工大学就读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4届非定向就业应届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本科、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北京理工大学就读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4届非定向就业应届博士研究生,也在人员范围内。
(二)专业范围
本科:材料类、电子信息类、机械类、自动化类、航空航天类、计算机类、仪器类、能源动力类、电气类、化工与制药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经济学类、财政学类、金融学类、经济与贸易类、城乡规划、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电子商务类、旅游管理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
研究生: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材料与化工、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信息、机械工程、机械、控制科学与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航空航天、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软件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系统科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能源动力、电气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金融、税务、保险、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城乡规划学、城市规划、城市规划与设计、人文地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电子商务、旅游管理、物流管理、物流工程、物流管理与工程(上述专业对应的专业硕士,也在专业范围内)。
以上专业名称均为一级或二级学科名称。
省级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担任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主席、副主席(书记、副书记)一学年以上,担任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主席(书记)一学年以上,不限专业。
报考攀枝花市、广元市、巴中市、雅安市、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的,不限专业。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户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对党忠诚,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三)作风朴实,诚实守信,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四)学习成绩优良,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1月1日至7月31日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五)18周岁以上,应届博士毕业生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应届硕士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92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1997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相应放宽两岁。
(六)符合下述条件之一:1.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2.具有参军入伍经历;3.获国家级奖学金;4.校级及以上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5.院系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团干部";6.担任副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正副班长〈正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正副职)。
上述6项选调条件均须在2023年10月25日前取得,其中:第3--6项须在本次选调范围内高校攻读全日制大学本科、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期间取得(若第4、5项荣誉、称号等未在本次选调范围内高校获得,但属省级及以上的,也可视为符合上述6项选调条件之一)。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八)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九)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1.定向、委托培养或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2.是现役军人的;3.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4.受过处分的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6.被开除公职的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符合选调范围、资格条件的人员,认真阅读公告后,于2023年10月18日至10月25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按网络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四川省2024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报名推荐表》(填报指南详见附件3),对照选调职位表(见附件1、附件2),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每人可报3个志愿,其中省直部门职位在第一志愿中填报,成都市职位在第一志愿中填报(第一志愿填报省直部门职位的,可在第二志愿填报),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推荐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3个志愿系梯次志愿,不得重复报考同一市(州)的职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至10月26日,由第一志愿所属的招录机关,按选调范围、资格条件和第一志愿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合格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不合格的,可在报名截止日期前重新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23年11月10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四川省2024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报所在院系根据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审核盖章,并由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就业主管部门核准推荐并鉴章。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选调资格。
3.职位调整。省直部门招录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选调名额之比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视情减少或取消该招录职位选调名额,并于2023年10月26日在报名网站公告。报考招录职位被取消的考生,经省委组织部核准后可于10月27日前重新改报其他招录职位。
4.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于2023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二)笔试
笔试科目1门,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笔试时间为2023年11月11日,考区设在北京、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长沙、广州、深圳、西安、成都,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考区参加。
笔试成绩于2023年11月22日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省委组织部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三)面试
省直选调部门和成都市,分别在第一志愿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名额的3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第一志愿填报省直部门但未进入(含未递补进入)省直部门面试人员名单的,将第二、三志愿分别视为第一、二志愿处理。
其他市(州)职位人员的面试,所有第一志愿报考该市(州)的考生,和第二志愿报考该市(州)但未进入省直选调部门或成都市面试的考生,均可参加。
省直选调部门和市(州)党委组织部在面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由省直选调部门和市(州)党委组织部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另行通知。因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等形成的省直部门职位缺额,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省直部门面试人员名单的(含递补进入),不能参加市(州)的面试。市(州)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面试由省直选调部门、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省委组织部根据面试情况,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12月1日至12月3日,考区设在四川省成都市,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省直选调部门和市(州)党委组织部另行通知,考生应按要求携带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及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
(四)签约
省直选调部门和市(州)党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考生填报的志愿由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分轮确定拟签约人选(第一志愿填报省直部门但未进入含未递补进入省直部门面试人员名单的,将其第二、三志愿分别视为第一、二志愿处理)。
省直部门职位因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市(州)职位因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第一轮缺额,可在第一志愿报考该职位且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后仍有缺额的,可在第二志愿报考该职位且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根据总成绩依次确定拟签约人选,并依此类推。
按三个志愿签约后仍有缺额的,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根据本地重点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结构情况,可拿出一定数量的缺额,在第一志愿报考该市(州)其他职位的考生中,按性别根据总成绩依次确定拟签约人选;递补后仍有缺额的,可继续拿出一定数量的缺额,在第二志愿报考该市(州)其他职位的考生中,按性别根据总成绩依次确定拟签约人选,并依此类推。递补后仍有缺额的,市(州)可根据工作需要,拿出一定数量的缺额,由省委组织部在全省范围内对所填志愿均未入围的考生按性别进行统筹调剂递补。
拟签约人选签约后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后续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签约的时间和具体安排,由省直选调部门和市(州)党委组织部另行通知。未在通知规定时间内签约的,视为自愿放弃选调资格。
(五)体检、考察
体检由省直选调部门、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选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察由省直选调部门、市(州)党委组织部根据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组织实施,重点考察考生政治素质、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道德品行、社会信用记录,深入了解考生现实表现、专业特长、学业成绩、参加社会活动、遵纪守法、心理素质,是否符合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部分职位考察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由省直选调部门、市(州)党委组织部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市(州)人事考试官网或高校公示栏进行公示。
(七)确定选调名单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省委组织部确定为选调人选。反映问题影响录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四、相关政策
(一)选调人员按所录用省直部门或市(州)党委组织部通知时间,持毕业证、学位证和要求的其他资料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且无正当理由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或不报到的,取消录用。
(二)录用到市(州)的,由市(州)党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职务职级空缺情况,结合考生所学专业、个人志愿、经历特长等,安排到市(州)、县(市、区)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并按规定办理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手续。
(三)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任职定级。录用后按照中央组织部有关要求,切实加强选调生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丰富工作经历。
(四)各级组织部门建立选调生信息库,加强对选调生的日常管理、跟踪考察。把选调生培养使用纳入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对表现突出的选调生,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条件,择优选拔进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或交流到上级机关和重要岗位。上级机关补充工作人员,拿出一定名额优先从选调生中遴选。选调生可根据各地人才工作有关政策,享受相关待遇。
本公告由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招录职位的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由职位所属省直选调部门或市(州)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醒:
1.考生不需要缴纳报名考试费和体检费。
2.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签约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
4.如有具体事宜咨询,可与省直选调部门、市(州)党委组织部联系(联系电话详见选调职位表,附件1、附件2)。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626583。
附件:1.省直部门选调职位表
2.市(州)选调职位表
3.填报指南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