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衢州医疗卫生招聘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常山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期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已经启动,招考人数共31人。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这次招聘的详细安排,涵盖报名时间、考试科目和体检考察各个环节,准备报考的朋友可以直接照着准备。感兴趣的朋友们跟着小编一同了解吧

为满足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编外用工需求,决定开展第二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及条件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履行编外用工义务,服从单位管理,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年龄要求: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驾驶员、收费岗位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者须于2023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对药学、中药学岗位2023年应届生不作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要求。
三、招考程序及方法
1.网上报名及缴费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请考生认真对照报考条件进行报考。网报时间自公告发出后截止到2023年9月28日17时整。微信扫描或长按识别报名二维码”,自助填写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考生仅限报1个岗位,且请勿重复提交报考信息,如重复提交报名信息,以提交的第一次报名信息为准。
报名二维码
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将所需提供的材料扫描以文件夹形式上传至附件并按报考单位对应的缴费二维码”通过支付宝扫描自助缴纳报名费每人100元,缴费时请务必添加备注”考生姓名和手机全号(例:县人民医院护理,张三,138XXXXXXXX)。缴费时间与报名时间同步截止。逾期未缴费及缴费未备注报名信息的均视为报名不成功。
报名所需材料:提供身份证、户口本(仅限有户籍要求岗位)、毕业证书、学历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考驾驶员岗位还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车管所出具的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证明。
报名费用:根据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报考者需缴纳考试费用100元。考试科目共2门,分别为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即取消招考录用资格并不予退还报名费,由此造成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组织考试
(1)医学类岗位:采用笔试+面试技能测试,总分均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40%+面试技能测试成绩60%。
(2)非医学类岗位:采用技能测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总成绩计算方式为: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3)笔试成绩低于40分且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
本次招考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将通过健康常山在线微信公众号予以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3.体检
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再相等的,再以面试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核。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鉴于医疗卫生健康工作岗位的特殊性,护理(助产)专业要求无药物过敏史。
报考人员如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缺额的,从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参照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考察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由县卫健局协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期间本人放弃的,可依次递补。
5.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政审等规定程序,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对象,经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药学、中药学应届毕业生在入职一年内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考,县卫健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应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本次招考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常山县卫健局无关。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3.本次招考相关信息均只通过常山县政务网和健康常山在线”微信公众号公布。
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查看获取报名表
常山县卫生健康局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6日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2023年下半年卫生健康系统招引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为支撑和保障我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快速发展,加强衢江区医技人才队伍建设,满足衢江区建设高水平、高标准、高质量医院的各层次人才需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下半年衢江区卫生健康系统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引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28名,其中衢州市第二人民医院12名、衢江区中医院13名、衢江区妇幼保健院3名。具体招引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计划表。
二、招引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有志于投身卫生健康事业。
(四)具有能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各层次人才报名时年龄等要求
年龄40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10月13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依此类推。具有主任医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正高)且业绩水平突出,可放宽至50周岁。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和对应专业要求。
(七)已取得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其中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八)户籍、性别不限。
(九)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十)现为衢江区事业单位聘用的正式在编人员,在报名、资格初审期间,须取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得报考。
(十一)应聘者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引进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衢江区政府网(网址:http://www.qjq.gov.cn/col/col1389659/index.html)公告公示"栏及时面向社会发布招引信息。
(二)网上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有效期至次年衢江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同类人才招引公告发布时,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招聘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本次招聘采用网上和现场相结合的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可把报名相关材料的电子版打包(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发到报考岗位指定邮箱。请应聘人员注意报名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以免影响后续资格比选等招聘程序;重要材料不齐全、重复报考的,视为报名无效。提供材料如下:
(1)《2023年衢州市衢江区卫生健康系统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
(2)应聘者的个人简历(含未来5年的个人发展规划);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以及重要社会学术团体兼职情况;
(3)反映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著目录(学术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题目、杂志或会议名称;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的内容);
(4)代表性学术论文及其被收录的情况;
(5)专业科技成果及其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原件等;
(6)已完成的和在研的科研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本人作用(主持或参与)、项目来源(国家级、省部级、国际合作等)、经费总额及所完成项目的验收或鉴定情况。
(7)规培合格证。
以上反映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及学术水平的相关报名材料为2019年1月1日至今的有效材料。
(三)资格初审
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是否报名成功及通过资格初审,一般报名一周后将邮件回复。未收到回复邮件,请及时电话联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计划表)。择期举行现场资格复审,进一步审核报名材料的真实性,核实是否符合报名资格。
(四)资格比选
1.视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资格比选。资格比选围绕报考对象的学历和职称层次、业务能力、学术水平、荣誉获奖等基本条件和专业素质进行,依比选结果按1:3比例确定入围专家评审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入围专家评审人选。
2.若应聘人员较多或者资格比选择优困难,可经笔试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专家评审对象,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只作为确定入围专家评审对象的依据,不带入面谈和专家评审环节,不与专家评审成绩合成总成绩。
(五)面试面谈
1.由专家组对入围评审对象的专业能力水平等情况进行考评,重点考察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岗位匹配度、素质潜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表现。专家评审成绩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2.为保证引才质量,根据资格比选、专家评审情况,将调整或取消招引计划。
3.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专家评审,视为放弃资格。
(六)体检
1.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2.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色盲、色弱等色觉异常人员报考医学类岗位体检不合格。岗位有特殊要求,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其中35周岁以上的应聘人员,相关体检指标标准可适当放宽,但以不影响履行岗位职责为限。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入围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七)考核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并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八)公示、聘用
1.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人员列为拟聘用对象。
2.拟聘用人员在衢江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报考人员放弃聘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核或考核结论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是否递补,由衢江区卫生健康局、衢江区人力社保局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管理,在衢江区卫健系统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引才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享受相应的人才政策,具体政策可电话咨询各报考单位。
(四)未尽事宜由衢江区卫生健康局会同衢江区人力社保局共同研究决定。
1.2023年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卫生健康系统招引高层次紧缺人才计划表
2.2023年衢州市衢江区卫生健康系统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州市衢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