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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2024年医学卫生类高学历人才招聘32人

2026-09-10

浙江温岭的招聘信息是很多考生关心的。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32名医学卫生类高学历人才,报名从公告发布日开始到12月4日结束。这次招聘采用面试形式,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今天小编把招聘条件、报名方式和考试流程都整理出来了,供大家参考。感兴趣的小伙伴们跟着小编了解了解哦

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2024年医学卫生类高学历人才招聘32人

为促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台州市委组织部、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和《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温市委办发〔2021〕18号)等文件精神,将组织实施2024年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医学卫生类高学历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计划公开招聘医学卫生类高学历人才32名。具体的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和专业要求等详见《2024年浙江省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医学卫生类高学历人才计划一览表》(附件1)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

(//www.wlyy.cn/index/index.jhtml)

2.温岭市卫生健康局网

(//www.wl.gov.cn/col/col1402192/index.html)

3.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www.wl.gov.cn/col/col1551604/index.html)

温岭市卫生健康局网为发布本次公开招聘及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3.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户籍不限;

6.2020年前(含2020年)毕业生须具有相关的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考试合格证明)或执业资格证书(考试合格证明);

7.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要的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报考人员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情形。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温岭市卫健系统(含民营医院)在编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4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一人限报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为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网上报名须将相关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单位+职位+姓名”。现场报名地点和网上报名指定邮箱详见附件1。网上报名审核通过人员,须于考试前携带相关报名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如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3.报名资料:

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应提供《2024年浙江省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医学卫生类高学历人才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如无法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的,可出具学校提供的相关证明原件(证明格式见附件3)。

其他报考人员应提供《2024年浙江省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医学卫生类高学历人才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考试合格证明)或执业资格证书(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

港澳台、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其他可以证明能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如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温岭市卫生健康局网、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已就业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与原所在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关系,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关系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聘用人员使用报备员额编制,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2.非2024年毕业的报考人员同一本学历证书载明的学历和专业符合招聘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学位与所要求的学历相对应的可以报考,否则不能报考。

3.资格核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4.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所列专业范围,但所学方向相同或相近的,应在报名结束之前向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提出申请并提供所学课程等证明材料,最后以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研究审核结果为准。

5.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同一本学历证书载明的学历和专业须符合招聘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学位须与所要求的学历相对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6.2021年后(含2021年)毕业的本次聘用人员须在录用3年内取得相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予以解聘。

7.本次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年限不得少于6年。

8.本次招聘人员相关人才政策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组织人事处,电话:0576-89668015。

监督:温岭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科,电话:0576-86215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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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浙江省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医学卫生类高学历人才计划一览表

2:2024年浙江省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医学卫生类高学历人才报名表

3:应届生在校情况证明(式样)

温岭市卫生健康局

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3年10月13日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2023年下半年卫生健康系统招引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2023年下半年卫生健康系统招引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为支撑和保障我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快速发展,加强衢江区医技人才队伍建设,满足衢江区建设高水平、高标准、高质量医院的各层次人才需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下半年衢江区卫生健康系统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引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28名,其中衢州市第二人民医院12名、衢江区中医院13名、衢江区妇幼保健院3名。具体招引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计划表。

二、招引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有志于投身卫生健康事业。

(四)具有能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各层次人才报名时年龄等要求

年龄40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10月13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依此类推。具有主任医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正高)且业绩水平突出,可放宽至50周岁。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和对应专业要求。

(七)已取得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其中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八)户籍、性别不限。

(九)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十)现为衢江区事业单位聘用的正式在编人员,在报名、资格初审期间,须取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得报考。

(十一)应聘者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引进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衢江区政府网(网址:http://www.qjq.gov.cn/col/col1389659/index.html)公告公示"栏及时面向社会发布招引信息。

(二)网上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有效期至次年衢江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同类人才招引公告发布时,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招聘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本次招聘采用网上和现场相结合的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可把报名相关材料的电子版打包(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发到报考岗位指定邮箱。请应聘人员注意报名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以免影响后续资格比选等招聘程序;重要材料不齐全、重复报考的,视为报名无效。提供材料如下:

(1)《2023年衢州市衢江区卫生健康系统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

(2)应聘者的个人简历(含未来5年的个人发展规划);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以及重要社会学术团体兼职情况;

(3)反映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著目录(学术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题目、杂志或会议名称;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的内容);

(4)代表性学术论文及其被收录的情况;

(5)专业科技成果及其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原件等;

(6)已完成的和在研的科研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本人作用(主持或参与)、项目来源(国家级、省部级、国际合作等)、经费总额及所完成项目的验收或鉴定情况。

(7)规培合格证。

以上反映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及学术水平的相关报名材料为2019年1月1日至今的有效材料。

(三)资格初审

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是否报名成功及通过资格初审,一般报名一周后将邮件回复。未收到回复邮件,请及时电话联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计划表)。择期举行现场资格复审,进一步审核报名材料的真实性,核实是否符合报名资格。

(四)资格比选

1.视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资格比选。资格比选围绕报考对象的学历和职称层次、业务能力、学术水平、荣誉获奖等基本条件和专业素质进行,依比选结果按1:3比例确定入围专家评审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入围专家评审人选。

2.若应聘人员较多或者资格比选择优困难,可经笔试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专家评审对象,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只作为确定入围专家评审对象的依据,不带入面谈和专家评审环节,不与专家评审成绩合成总成绩。

(五)面试面谈

1.由专家组对入围评审对象的专业能力水平等情况进行考评,重点考察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岗位匹配度、素质潜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表现。专家评审成绩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2.为保证引才质量,根据资格比选、专家评审情况,将调整或取消招引计划。

3.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专家评审,视为放弃资格。

(六)体检

1.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2.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色盲、色弱等色觉异常人员报考医学类岗位体检不合格。岗位有特殊要求,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其中35周岁以上的应聘人员,相关体检指标标准可适当放宽,但以不影响履行岗位职责为限。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入围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七)考核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并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八)公示、聘用

1.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人员列为拟聘用对象。

2.拟聘用人员在衢江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报考人员放弃聘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核或考核结论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是否递补,由衢江区卫生健康局、衢江区人力社保局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管理,在衢江区卫健系统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引才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享受相应的人才政策,具体政策可电话咨询各报考单位。

(四)未尽事宜由衢江区卫生健康局会同衢江区人力社保局共同研究决定。

1.2023年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卫生健康系统招引高层次紧缺人才计划表

2.2023年衢州市衢江区卫生健康系统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州市衢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13日

2023年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人才公告

2023年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人才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教育人才,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切实加强技工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技工院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9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连云港市教育局决定为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高技能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内高技能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连云港教育网(http://jyj.lyg.gov.cn)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品行。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即1987年10月23日至2005年10月24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三)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须取得相应学位。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其他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者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方可报名。

(四)具有与应聘岗位相符合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没有户籍限制。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有关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纳入连云港市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连云港市教育局负责。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10月24日每天的09:00-16: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连云港市教育局(406室)。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连云港市教育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即报名成功。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证明、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应聘资格。被取消应聘资格者如对资格审核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连云港市教育局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与连云港市教育局联系,联系电话:0518-85822152。

(三)报名材料

1.《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内高技能人才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填写,正反面打印)。

2.近期同底二寸免冠彩照2张。

3.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国(境)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材料。

5.教师资格证书。

6.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

7.反映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和教育教学实绩的相关材料(限报5项)。

报名材料须提供原件,其中第3-7项还需提供一套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连云港教育网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其中:全日制在读的学生(除2023年应届毕业生外)不得报考。非全日制在读的学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聘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对非全日制在读的报考者情况进行鉴别。如报考者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招聘单位资格审核的,将取消报考资格、终止聘用程序或取消聘用。

(3)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4月24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4年4月24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考察

报名成功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连云港市教育局在《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的基础上结合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和教育教学实绩组织实施,考察总分100分,考察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察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察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考察成绩及排名,考察结束后在连云港教育网公布。

六、体检

在考察合格人员中,按照考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七、公示

连云港市教育局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考察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市教育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察合格人员中,按考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8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8年(含试用期)。

九、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监督和举报

1.连云港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十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5822127。

2.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5812083。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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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内高技能人才岗位表

2.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内高技能人才报名表

连云港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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