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德州的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发布2023年公开招聘公告,计划招聘55名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涉及多个院系的专业课教师岗。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这次招聘的详细情况,从基本条件到薪资待遇全都有,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先了解一下具体的报考要求。感到兴趣的小伙伴和小编深入了解一下吧

一、学校简介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城市山东省德州市,成立于1958年,经过60余年的发展,学校走出了一条双元办学、集团发展、产教共舞、德能育人”的特色办学之路,被评选为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是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和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在2022年度山东省高职院校办学质量考核中,我校在全省84所高职院校中位居第8位。
学校现设有机械工程系、电气工程系、计算机信息技术工程系、经济管理系、汽车工程系、电子与新能源技术工程系、建筑园林工程系、粮食工程系、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健康管理学院、基础部(马克思主义学院)11个教学院(系),开设高职专业50个、校企合作专业12个、3+2″专本贯通培养专业2个、五年制大专专业12个、预备技师专业10个、高职与技师联合培养专业2个。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开放教育和继续教育注册生5000余人。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根据我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5名备案制工作人员,具体岗位情况详见《德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1日以后出生),其他资格条件中有明确年龄要求的以其他资格条件年龄要求为准。
(二)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于2023年8月11日之前取得。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情况证明材料。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3年8月11日为截止日期。岗位其他资格条件要求具有企业工作经历的,其中注明若实践经验不足,需通过校地人才交流先到企业实践的岗位,企业工作经历达不到相关要求的,可参加招聘,如被聘用,需通过校地人才交流参加企业实践。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不得应聘情形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因犯罪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www.dzvc.edu.cn/)(以下简称学校网站)、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rss.dezhou.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资格初审与缴费
1.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学校网站(//www.dzvc.edu.cn/)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1日9:00–8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8月11日11:00–8月16日11:00
报名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学校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8月15日16:00)后,不能再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考生所填专业要与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一致。
鉴于参考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现行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不属于现行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应聘人员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应当主动联系学校介绍基本情况,并在网上报名期间提供如下证明材料(以国内学历报考的,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毕业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及相应的课程成绩单;以海外学历报考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权威翻译机构出具的课程成绩单等相关材料的翻译件)。学校将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最终解释权归德州职业技术学院)。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8月11日11:00–8月16日11:00
学校将根据报名人员填报信息与岗位相关要求进行审核。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8月11日11:00–8月16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学校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学校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40元,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具体打印时间将在学校网站另行通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紧缺专业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招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未改报的,予以退费。
(三)笔试、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
1.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包括职业教育、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法律知识、时事政治等综合知识和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等相关内容。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及要求将在学校网站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2.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及要求将在学校网站公布。
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
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学校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学校提交《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
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二代身份证,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情况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招聘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关系证明。
以上所需材料中,身份证、学历学位证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核实后原件退回,复印件学校留存;其他表格、证明等均需原件,学校不再退回。
3.面试
面试考务费为70元,面试时间、要求将在学校网站另行通知。面试各环节成绩划定最低合格线为70分,考生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根据岗位特点,A类岗位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进行,B类岗位面试采用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C类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能力及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等情况。
4.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学校网站公布。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考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四)考察体检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1.考察
学校将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查,重点审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2.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备案,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 遇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4-2557152 监督电话:0534-2687084
七、其他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有关招聘事项通知信息通过学校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随时关注相关信息,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附件:
1.德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
(扫码查看附件)
2023年山东枣庄学院招聘报名时间及条件

一、招聘单位简介
枣庄学院是山东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坐落在历史悠久、文蕴深厚、环境优美、交通发达、素有鲁南明珠"美誉的山东省枣庄市。学校现有市中、薛城两个校区,市中校区占地面积1027亩,正在建设的薛城校区占地1885亩,现设有教学院(部)22个,普通本科专业68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教育学、历史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农学等10大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生近2万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1400余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占比94%,高级职称人员450余人,国家级、省部级人才30余人,专兼职博士生、硕士生导师120余人。学校建有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16个,山东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
学校建有国家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4个、省级特色专业8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获批省一流本科课程14门、省级精品课程23门。学校建有山东省微纳技术院士专家工作站、山东省石榴资源综合开发工程实验室等省市级科研平台100余个。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枣庄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50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28日以后出生);
4.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研究方向和其他条件;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设置及条件
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枣庄学院网站(http://www.uzz.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后续相关通知均通过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uzz.edu.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而影响应聘的,后果自负。
(二)报名、初审和缴费
1.报名
报名时间: 2023年6月28日9:00-7月4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6月28日11:00-7月5日10:00
应聘人员登陆枣庄学院招聘报名网站http://47.94.81.157:64/tyzpwb/,在报名时间内进入枣庄学院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注册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7月4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或上传的证件材料图片不清晰导致无法审核,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其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应尽早完成报名操作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初审结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报名时,请将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对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有要求的,须同时提交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2)2023年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报名时须提交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就业推荐部门及相关部门公章),并能够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报名参加考试,签订《学历学位认证承诺书》(附件2),并能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3),对出具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须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5)对招聘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供由毕业学校所在院系出具的《专业及研究方向证明》(附件4),如果毕业证、学位证或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
(6)应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交现党员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或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附件5)。
(7)应聘岗位要求为主要学生干部的,须提交大学或研究生期间的《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附件6),主要学生干部是指:大学或研究生期间担任的班长、党(团)支部书记,校、院级学生会或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等职务。
(8)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工作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6月27日。
(9)有本人签字的《枣庄学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7);招聘岗位中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须提交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6月28日11:00-7月4日18:00
学校根据发布的招聘岗位要求和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关注初审结果。对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或缺少报名材料的,初审不予通过。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6月28日11:00-7月5日10: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可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未按时参加考试者,已缴考务费不予退回。
根据省发展改革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笔试每人每科次40元,面试每人每场次70元。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将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予以公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岗位均采取先笔试后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1.笔试
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教育理论、省情省况等基础知识和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通过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
2.面试
(1)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有本人签名的《枣庄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中打印)、《枣庄学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和报名系统中提交上传的所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审查后,留存相关材料复印件备案,不再退还。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应聘。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进行面试缴费,缴费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
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缴费、打印面试通知书、面试递补等工作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
(2)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教师87、教师88、教师89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试讲和技能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其他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和答辩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60%和40%。
辅导员岗位和教辅岗位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与岗位相适应的业务能力。教辅6岗位面试采取技能测试和答辩方式进行,技能测试和答辩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60%和40%;辅导员和其他教辅岗位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本场次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果面试成绩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确定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重点走访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学校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632-3786021
邮编:277160
枣庄学院网址:www.uzz.edu.cn
枣庄学院人事处网址:http://rsc.uzz.edu.cn/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附件1: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学历学位认证承诺书
附件3:同意应聘介绍信
附件4:专业及研究方向证明
附件5:中共党员证明
附件6:主要学生干部证明
附件7:枣庄学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枣庄学院
2023年6月26日
2023年沧州运河区教师招聘100人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满足我区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3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2年7月24日-2005年7月24日之间出生),研究生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24日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运河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
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凡涉及到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7月24日(以报名第一天为准)。
(三)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2.岗位条件中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沧州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沧州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3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志愿者。
4.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5.对教师资格证的要求:对已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但在报考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报名应聘;实施免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高等学校师范类2023届毕业生,可持学校相应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材料报名应聘。在考察和资格复审阶段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的学生(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7.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三、招聘步骤及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报名网址:http://120.211.69.217:8050。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上午9:00至7月28日下午17:00。
交费截止时间:7月29日下午17: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网上提交的学历、毕业院校、相关资格证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自报名至聘用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交费程序。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由于报名和咨询较多,本次招录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安排、有关要求等,已在公告写明,请认真阅读,确有公告未尽事项时可在电话咨询。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0311-87102355,网上报名政策咨询:16630824427,咨询电话接通时间在报名期间的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考生应及时关注报名系统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单》。
(二)开考比例
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减少的计划数调整到其他招聘岗位。对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或退费。
(三)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科目为:《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结束后,依据各岗位招聘计划与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报考岗位招聘数1个的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证件审核人员;报考岗位招聘数2个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证件审核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环节。
2.证件审核及面试人员的确定。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证件审核,携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诚信承诺书》(附件2)、笔试准考证以及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毕业证、学位证(所有考生需提供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查询信息(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国外学历需教育部认证材料,进行审核和信息确认。(报考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的,持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实施免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高等学校师范类2023届毕业生,可持学校相应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材料)参加证件审核,由区教育体育局对其相应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退役证》及复印件;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对资格复审不合格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自动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证件审核等情况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在同岗位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的行为要追究责任。证件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分专业试讲的方式。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公布。面试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考生需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查询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相关信息。
4.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采取依次按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笔试成绩高者、取得国家承认学历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分专业岗位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注意事项及体检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http://120.211.69.217:8050)公布。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和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及资格复审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经考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运河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一年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有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真实有效信息,确保无误。本次招聘相关事宜考生应及时关注报名系统网站,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三)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报到等任何必经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及考生应聘后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任何时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均可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为确保公开、透明、公正,本次招聘由运河区纪委监委实施全程监督。
附件:
1.运河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
2.诚信承诺书
2023年徐水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为推动全区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区委、区政府批准,报市人社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额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04名,其中高中4名,初中52名,小学48名(具体岗位数额见附表)。
{C}!--[if !supportLists]--二、{C}!--[endif]--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保定市户籍或生源地(含雄安新区和定州市),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18日至2005年7月18日期间出生)。
(二)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敬业奉献和改革创新精神。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四)报考人员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所有学历均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
(五)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书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网址:http://www.jszg.edu.cn。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文件有关精神,此次招聘教师岗位对高校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不再要求,但须在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因个人原因未取得的,予以解聘(教师资格证可下行使用)。
(六)报考初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岗位人员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学科均须与应聘岗位一致。
(七)报考其他学科人员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与应聘岗位一致,其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专业可报小学科学岗位;历史、政治专业可报小学道德与法治岗位。
(八)本次招聘部分岗位仅限高校毕业生报名,《岗位信息表》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九)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应聘须经本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复审阶段需提供同意应聘的证明。
(十)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3.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四、教师待遇
中小学教师聘用后纳入全额事业编制,工资由区财政统一发放。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设置开考比例2:1,当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2:1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适时发布补充公告。
1.报名网址:http://110.249.194.121:89
2.时间安排
(1)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7月24日9:00至 7月26日17:00截止;
(2)网上缴费时间:7月24日9:00审核通过后至7月27日12:00截止;
(3)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7月31日9:00至8月1日17:00;
(4)笔试时间:8月4日;
(5)笔试成绩及进入复审人员名单查询时间:8月8日前;
(6)复审时间:8月9日- 1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7)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8月14日9:00至8月15日17:00;
(8)面试时间:8月17日;
(9)综合成绩查询时间:8月20日前。
3.注意事项
考生须完全了解招聘政策和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保定市徐水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及考生《诚信承诺书》,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进行操作。
(1)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人员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入闱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2)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二者需牢记。
(3)按照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考生可再次登入系统查看报名状态,以免影响考试。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员一般会在24小时内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不能修改,直接进入缴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面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节点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报名缴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考生可以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
(二)笔试
时间:8月4日9:00--11:00
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中小学教师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内容;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中小学课程理论、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通过答题卡形式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并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试卷由专家组拟定或从国家、省级公开招聘人员笔试题库调用。
2023年8月8日前,考生登录http://110.249.194.121:89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三)资格复审(8月9日-8月10日)
分别依照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程序。因填报信息不实且不符合应聘条件者,取消进入面试资格,按岗位依据笔试成绩顺序递补。
进入复审的考生于8月9日- 1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到徐水区第二中学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教师资格证、户口本、身份证、工作证明等相关原件及复印件。
(四)面试(8月17日)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评委从异地聘请。面试前考生备课9分钟,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试讲内容在应聘岗位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打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乐器、体育器材等教辅工具不得带入考场。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60分以下不予聘用。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组织体检(8月21日)
招聘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综合成绩末位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考核的顺序依次为面试成绩较高者、普通院校学历较高者、最高学历毕业时间较早者,年龄较小者。初检不合格可以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核(8月23日)
招聘办组织相关人员,通过查阅档案(考生需将本人人事档案于8月23日前送交人社局人事股112室,逾期未交视为自动放弃)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综合考察的基础上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结果(8月24日-8月30日)
拟聘人员名单在徐水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在体检、考核、公示期间出现不合格或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岗位,按应聘该岗位考生的有效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并列时,按优先进入体检、考核人员的顺序进行递补。
(八)岗位调剂(8月31日)
若该岗位没有递补人员,则进行岗位调剂,调剂方案另行公告。
(九)聘用安置(9月1日)
拟聘用人员与学校签定聘用合同,办理增人、入编等手续,工资从正式上岗后的当月计算。应聘人员因故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首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有工作经历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抵顶见习期。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用人单位终止聘用合同。三年内不准跨乡镇流动,否则用人单位予以解聘。
七、组织领导(略)
八、纪律与监督
(一)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二)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处理。
(三)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人社局举报电话:0312-8601771
教育和体育局举报电话:0312-7115665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徐水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
保定市徐水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