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招聘公告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汉江师范学院2023年第二批招聘计划已经出炉了,这次共招52名工作人员,包括专任教师和辅导员两类岗位。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这次招聘的核心内容,从岗位表到报名方式,从笔试科目到面试形式,需要了解的信息都汇总在这儿了。感到兴趣的网友们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5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汉江师范学院为省属普通本科院校,主要职责是: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师资和应用型人才。
二、招聘计划
江师范学院2023年进人计划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2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汉江师范学院 2023年第二批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招聘公告附件的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汉江师范学院学院网站(//www.hjnu.edu.cn/)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10日17时。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汉江师范学院人事招聘系统(//zpxt.hjnu.edu.cn)进行注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三)报名要求
1.专任教师岗位:
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若达到学校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
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若具有中级职称或具有符合我校双师型”教师条件的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具有副教授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具有教授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
2.辅导员:
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
(四)资格条件与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例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2年1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其他资格、证件资料须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资格、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应聘者须根据人才招聘平台提示提供报名材料扫描件: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海(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④与报考岗位资格相关的资格证书;⑤各类荣誉证书等。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如考生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则视其主动放弃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要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及时收到有关考试通知或相关事宜。
4.学校根据应聘者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核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5.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开考比例
原则上按照1:3的比例开考;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
六、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社厅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汉江师范学院组织实施。招聘考核工作由学校人事处统筹,各用人部门成立招聘工作考核小组,负责本部门招聘考核方案的制定和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笔试
1.岗位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免笔试,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若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数20人,则进行笔试或专业技能考试;若现场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少于20人,则免笔试,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3.辅导员岗位:须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情况,满分为100分。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不足1:3的按实际参加人数确定。
笔试时间、地点、成绩、入围面试名单及面试等相关信息在汉江师范学院学院网站(//www.hjnu.edu.cn/)上发布。
(二)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评分。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学校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专任教师的岗位面试采取课堂试讲法等方式,主要围绕综合素质考察、教学能力考察、专业能力考察(科研成果、技能展示)三个方面进行,应聘人员需参加试讲、答问、操作等环节。试讲内容由二级学院根据岗位专业需求确定。
辅导员岗位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对于免笔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需要笔试的岗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60%计入总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总成绩70分,考生考试总成绩达到70分方能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
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优先;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可由面试考核组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排名优先。
考核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将在汉江师范学院官网(//www.hjnu.edu.cn/)以及汉江师范学院人事招聘系统(//zpxt.hjnu.edu.cn)公布,请应聘人员予以关注。
七、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心理测试、体检人员名单,进行心理测试、体检。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体检由学校指定三甲医院进行。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重要参考因素,心理测试结果异常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心理测试免费。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应聘者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心理测试、体检的,视作放弃拟聘用资格。学校及时将体检结论通知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者对本人体检有疑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学校将指定复检医院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复检费均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心理测试合格的,由学校用人单位分党委(党总支)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政审,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意识形态、师德师风、法纪观念、工作态度和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不参加)心理测试、体检、考察以及心理测试、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选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产生。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汉江师范学院网站(//www.hjn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备案;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九、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汉江师范学院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湖北省有关政策及本校规定的薪酬待遇。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汉江师范学院网站(//www.hjnu.edu.cn/)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网站,汉江师范学院网站(//www.hjn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和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9–8846018
招聘监督电话:0719–8846011
附件:汉江师范学院2023年第二批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汉江师范学院
2023年7月28日
2023年孝南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条件及流程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澴川"工程,满足孝南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学需求,建设高素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服务孝感主城区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孝南区将组织城区义务教育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9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身心健康。
4.考生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博士研究生除外。
5.考生年龄原则上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小学教师序列初级职称的或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小学教师序列中级职称的考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小学教师序列高级职称的考生,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已认定通过尚未拿到教师资格证的,需由认证机构提供受理凭证),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不得报考高学段的岗位。
7.报考音乐、体育、美术、英语学科的考生,需具有相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具有语文、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等文科类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以在文科类岗位中跨学科报名;具有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理科类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以在理科类岗位中跨学科报名;其余学科岗位对教师资格证学科不作要求。
详见附件1《孝南区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以下简称《岗位条件表》)
(二)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孝南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现有在编教师;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通过孝感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xgrsks.cn/)进行。
(二)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2023年6月13日9:00至6月16日17:00,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考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及相关证件、资料图片等,选择合适岗位提交报考申请。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重复报名视为无效报名,取消测试资格。报考资格条件由孝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考生对报考条件若有疑问,可拨打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712-2850957。
2.资格审查:2023年6月13日9:00至6月17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考生所报考岗位如果未通过资格初审,属于误填报考信息的,可以在报名时间内修改后重报;属于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可以在报名时间内选报其他合适岗位。已通过网上审查的考生,不得更改报考信息。请考生填报信息时认真仔细核对,如实填报,诚信参考。
3.缴费确认:2023年6月18日9:00至6月20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2023年7月3日12:00至7月8日9:00,已缴费确认人员自行登录孝感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拟录用人员阶段)。
四、笔试
1.笔试时间、科目、地点
时间:2023年7月8日(星期六)上午
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类别
笔试按照湖北省人社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按中小学教师类(D类)设考,试卷分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
3.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条件表》规定的比例(面试入围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主管部门核准后报孝南区人社局备案,并通过孝南区政府官网公布调整情况。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
4.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将于7月中旬通过孝感人事考试网和孝南区政府官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在考后根据题本难易程度、考生成绩分布等情况划定,并在孝南区政府官网进行发布。
五、面试
(一)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查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主要以讲课或说课的方式进行。
(二)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依考生所报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条件表》规定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孝南区教育局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岗位的申请,报孝南区人社局备案,并通过孝南区政府官网公布调整情况;面试入围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可设置面试成绩合格线,低于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编公职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于面试日5天前在孝南区政府官网发布,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六、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二)计分办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其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政策加分。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上述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各项目区级主管部门审核(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于2023年7月1日前统一报区人社局汇总并公示,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总分上增加5分。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或报考定向岗位的,不再享受此优惠。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2个项目服务时间截至2023年7月31日,对于部分人员选派报到时间在7月之后,当年同批次、无其他特殊情况的,可视为服务期满。
(四)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仍相同时,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
七、体检、考察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中应当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八、选岗
通过考核、体检合格的考生,按学段分学科依据综合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岗位情况见附件3《孝南区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九、公示及备案
1.孝南区教育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区人社局备案后,在孝南区政府官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考生弃权等因素放弃的,不再递补。
2.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聘用
经区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拟聘人员具备中小学教师序列初级及以上职称的,入职后均聘用为专技岗位12级。
十一、其他事项
1.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孝南区人社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4.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政策咨询电话:0712-2850957 0712-2830582
网上报名技 术 咨 询 电话:0712-2836652
监督电话:
孝南区委组织部:0712-2859151
孝南区人 社 局:0712-2824708
附件1:孝南区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xlsx
附件2:孝南区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政策加分申请表.xls
附件3:孝南区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孝南区教育局 孝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6日
湖南沅陵县202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条件说明

为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共73个。具体招聘计划、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沅陵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职中教师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年龄条件:报考人员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上出生年月日为准,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5日后出生)。
6、学历专业:所有岗位均需符合《沅陵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职中教师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的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研究生不限专业但须有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
7、具备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专业要求参照《2023年湖南省考生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
8、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具备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初中教师岗位、高中教师岗位要求具备相应学科、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
9、服从工作安排,所有招聘岗位均要求服务年限为5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
2、我县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进编的特岗教师和2023年即将毕业的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6、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有吸毒史或毛发毒品残留物检测不合格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所学校一个岗位,农村学校报名到岗。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5日-7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湖南省沅陵县教育局三楼小会议室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自行下载填写《沅陵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 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1寸免冠照片三张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港澳台、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报名与考试时所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需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在2023年8月31日前需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复核。
6、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23年7月10日-7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湖南省沅陵县教育局三楼小会议室。
(二)考试
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按招聘学科分学科考试
(1)时间:2023年7月12日
(2)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公共知识占20分,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3月11日修正)、《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和时事政治;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占80分。
(4)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时,报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可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面试
面试采取试教方式进行,总分100分,根据笔试排名顺序,按各岗位招聘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则一同进入面试)。
面试时,如出现考生临时缺考、违纪取消面试资格致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及不能形成有效竞争关系的,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4.排名办法:将总成绩按报考岗位进行排名。入围下一环节人员末位出现考生总成绩并列时,以笔试成绩的高低决定排名的先后顺序。如果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另行命题加考笔试,按加考后的笔试成绩高低决定排名的先后顺序。
5.合格分数线:总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只有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参考人员,才具备体检、考察和聘用的资格。
(三)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统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同时增加毛发检测吸毒史,有吸毒史的不予录用。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因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具体体检时间另行告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由考察对象本人填报提交《沅陵县公开招聘教师考察情况表》,考察由沅陵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并审核,主要审核考察对象有无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违纪现象。在考察过程中若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出空缺, 不再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报考农村学校岗位的,聘用后由教育局根据学校需求统一安排。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公告在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www、hhrsks、com/)公示,公告及及其它信息在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anling、gov、cn/)进行公示,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本人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个人不及时关注或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的引起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的规定参加报名和考试。对在报名资格条件上弄虚作假或违反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3、本次公招工作全程接受监督。
4、公告未尽事宜,由沅陵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5--4222045(县教育局人事股)
举报电话: 0745--4221993 (县教育局纪检室)0745-4227265(县人社局)
附件:
附件1:沅陵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职中教师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x
附件2: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附件3:沅陵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沅陵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21日
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第一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须知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法律法规,根据工作需要,经云南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计划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8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云南师范大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第一批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第一批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报名人员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第六层次及以上人才"年龄对应云南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办法(网址:https://rsc.ynnu.edu.cn/查询)相关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与云南师范大学招聘部门联系,同时向指定邮箱投递个人应聘电子报名材料,进行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
(二)报名时间
云南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招聘信息,当年有效,岗位招聘人数未招满前全年接受应聘报名,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三)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2.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学历学位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提供半年内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5.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扫描件;
6.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原件扫描件;
7.本人简历。
(四)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身份证必须真实有效且保持一致。
3.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4.应聘人员提供信息和材料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5.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各招聘部门负责,根据个人应聘材料,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七、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各招聘部门负责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二)面试要求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进行面试,面试前审核考生的应聘材料原件。所有岗位面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可等额进行面试,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8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包含心理测试环节,心理测试不计入面试成绩,心理测试结果为面试提供参考。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八、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考察工作由云南师范大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云南师范大学招聘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采取实地考察、信函考察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专业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作为聘用的参考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与报名时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均不予聘用。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经查询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九、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由云南师范大学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部门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十、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hrss.yn.gov.cn/)和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s://rsc.ynnu.edu.cn/)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其待遇按照国家、云南省和云南师范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入选云南师范大学第六层次及以上人才"的,享受相关待遇
(网址:https://rsc.ynnu.edu.cn/查询)。
十二、招聘纪律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须主动申请回避。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十三、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hrss.yn.gov.cn/)和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s://rsc.ynnu.edu.cn/)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目录(详见附件2),包括: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22年6月30日)。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的,招聘部门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查。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拟聘用人员必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方可办理上报审批手续。2023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或未能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拟聘用人员,云南师范大学有权取消聘用资格,不再列入招聘计划。
(六)新招聘人员,涉及承担学生工作和乡村振兴等工作任务的,必须服从学校和各招聘部门安排。
(七)在办理聘用手续后,发现聘用人员在应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报名材料,实际情况与应聘时情况不符的,云南师范大学有权与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八)未尽事宜由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一)具体事宜请咨询各招聘部门,联系方式详见《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第一批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学校人事处电话:0871-65941577,0871-65941528;
(三)学校监督电话:0871-65911266;
(四)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
https://rsc.ynnu.edu.cn/。
附件:1.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第一批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2.学科专业目录
附件1: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第一批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1: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附件2-2: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pdf
附件2-3:《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1997 颁布 ).pdf
附件2-4: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22年6月30日).pdf
附件2-5: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22年6月30日).pdf
云南师范大学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