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知识

2023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公开招聘事业编8人

2026-10-30

2023年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此次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围绕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岗位需求展开,信息集中且具有较强操作性。招聘对象、专业限制、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均有明确说明。今天小编梳理公告中的重点,帮助相关人员快速找到岗位表、报名表等附件。按官网提示准备资料,可减少反复修改带来的不便。查看时也应留意公告发布渠道和后续通知。感到兴趣的网友与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2023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公开招聘事业编8人

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始建于1949年,原名衡阳市立人民医院,其后曾改名为衡阳市立第一人民医院、衡阳医专附属医院、衡阳医学院附属医院、2000年更名为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是湖南省最早的教学医院之一。经过70余年的发展,现已形成新院区和东院区(胸心医学中心)一院两址”的格局。目前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1994年第一批通过三级甲等医院评审,2017年1月再次成为衡阳市首家通过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等级复核的医院。是省、市、县职工及居民医保、工伤保险、铁路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是全国百姓放心医院和中国百强医院;是湖南省医院信息化质控中心衡阳地区分中心挂靠牵头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医院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医院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6个,招聘计划8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st.hunan.gov.cn/)、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起至2023年11月16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请应聘人员登录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站人才招聘系统。首次登录请先完成注册与简历填写,并按要求提交报名所需资料。应聘人员未按期报名或逾期材料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必须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多报者,一经查实,则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材料

(1)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手写签名,PDF或图片格式;(2)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认定报告);(4)应聘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交由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的专业方向证明;(5)应聘医师岗位的,需提供与招聘岗位对应的专业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证扫描件(须在有效期内);已注册执业医师的,还需提供有效注册期内执业范围与专业对应的医师执业证扫描件,未注册的,不需提供,但需在报名表中注明;

(6)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需提交相关材料。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需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学历和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出国留学人员的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10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医师岗位须提供对应专业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证。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3年10月31日为截止日期。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学术硕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南华大学、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5%,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5%)。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总分100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和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和面试人员名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采取操作演练方式,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操作技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100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能力等。

3.合格分数线

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凡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则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均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丢失者需持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公开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通过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南华大学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4-8899986(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人力资源部)

举报电话:0734-8899355(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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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

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2023年10月30日

2023年广西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校医院医务人员招聘2人公告

2023年广西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校医院医务人员招聘2人公告

为加强学校医疗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性质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性质为合同制二档,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岗位

拟公开招聘医务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及相关条件要求详见下表:(附件)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请于11月6日17:00前将报名相关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gldzzp@guet.edu.cn。请在邮件主题及应聘文档名中注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3年校医院第二批医务工作人员招聘+岗位名称+姓名"。

2.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医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

(2)《应聘人员资格审查信息简表》(见附件2);

(3)个人简历;

(4)身份证;

(5)学历证、学位证等,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其他材料,如职称证、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其他能体现符合应聘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暂只需提供扫描件或电子档,待笔试时再提供原件。应聘材料应如实提供,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

3.人事处和校医院共同负责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我校招聘岗位条件或《报名登记表》填写不实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4.本次招聘所有岗位经资格审查后,报名比例需达到1:3的开考比例,对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需进人的岗位,需发布变更公告(含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调整开考比例),并公告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方可开考。

(二)笔试、面试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参加笔试环节。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结果在学校官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查询。

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可进入面试环节;参照自治区相关招聘规定,笔试成绩仅作为面试资格的筛选依据、不计入面试成绩。

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面试的,按弃权处理。

(三)笔试、面试安排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发布于学校官网。

1.笔试内容(满分100分)

校医院组织笔试工作,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以及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等。

笔试成绩在学校官网(http://www.guet.edu.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查询。

2.面试内容(满分100分)

人事处和校医院组成考核小组,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德、能、勤、绩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考核。面试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心理素质等与聘任岗位相关方面。

(四)面试成绩及考核人员公示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及考核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查询。

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及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核人员(如出现1:1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分数相同的情况,则同时进入考核程序)。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能确定为考核人选。考核着重对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岗位匹配度、学术研究能力、获奖情况、工作经历和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核。

同时,学校对进入考核的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拟聘人员公示及聘用

考核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考核情况,从被考核人员中确定拟聘人选并提出书面考核聘用意见,人事处形成拟聘方案,报学校审定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聘用程序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原则上,拟聘用人员于公示期结束后1个月之内签约入职,逾期将视为主动放弃,取消录用资格。

公示信息在学校官网(http://www.guet.edu.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查询。

五、联系方式

校医院 杨老师,0773-6780069;人事处 李老师,0773-2319230 / 2208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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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医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信息简表

2023年广西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校医院医务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人事处

2023年11月1日

2023湖南省水利水电医院招聘3人公告详解

2023湖南省水利水电医院招聘3人公告详解

湖南省水利水电医院系湖南省水利厅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位于长沙市韶山北路370号水利厅大院内,是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提供预防保健、全科医疗、内科、外科、妇科、眼科、耳鼻咽喉科、中医、中西医结合、针灸理疗、口腔科、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公共卫生服务、慢性病管理、居民健康档案建立及其动态管理、家庭契约式服务、健康体检、健康管理等服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湖南省水利水电医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和湖南省水利厅的领导下,湖南省水利水电医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人事科,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湖南省水利水电医院纪检监察员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四、招聘岗位、计划与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3个,招聘计划3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省水利厅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7日--2023年11月11日。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报名系统网站报名,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材料不齐全者,视为报名无效。

3.报名资料

①《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需手写签名);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及相关材料,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③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可入围体检后提供);

④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的,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3年9月30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湖南省水利厅网站公布。请及时登录湖南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报名系统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2.复审: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形式,请应聘人员携带报名资料,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和面试通知在湖南省水利厅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水利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应聘岗位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末位入围人员出现成绩并列者,则一并进入)。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专业素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面试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凡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则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均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省水利厅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水利厅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5895428(省水利水电医院人事科)监督电话:0731-85895448(省水利水电医院党政办)

监督电话:0731-85483639(省水利厅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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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省水利水电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教育部学科专业指导目录

湖南省水利水电医院

2023年10月27日

2023广东广州市海珠区六中珠江中学第二次招聘教师37人招聘计划

2023广东广州市海珠区六中珠江中学第二次招聘教师37人招聘计划

广州市第六中学始建于1937年,是广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广州市著名重点中学。1994年被评为广东省首批省一级学校,2007年被认定为广东省首批国家级示范性高中。2018年5月正式成立广州市第六中学教育集团。广州市海珠区六中珠江中学是海珠区公办初级中学,该校由广州市第六中学进行管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公开招聘一批优秀教师到广州市海珠区六中珠江中学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37名,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心理共14个学科教师,详见《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关于广州市海珠区六中珠江中学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1,下称职位表"),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二、招聘对象

(一)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2024年毕业生:指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2024年毕业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5.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必须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必须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者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2024年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的专业必须符合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8.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及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各职位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附件1)。

2.年龄条件: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的,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1月2日以后出生,含当日);具有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或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1月2日以后出生,含当日);具有教师系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7年11月2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3.考生以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相应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职位要求相符,专业代码要求一致。报考职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相应学历所学专业研究方向需与报考职位条件一致。本科与研究生所学专业不一致,须至少有一学历专业符合招聘专业条件。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下称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报名材料中需提供毕业证书和经毕业院校盖章的课程成绩单原件扫描件,国(境)外学历的,请一并提供经公证处翻译的课程成绩单中文版,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4.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须具有全日制普通中学三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且报名时正在全日制普通中学任教,时间计算截至报名首日。有关工作经历的要求,须提供相应的材料(工作单位加盖公章的教学工作经历证明,以及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

5.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6.通过考试确定为拟聘人员的,应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2024年毕业生如未在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用人单位将不予聘用。

9.2024年毕业生需在入职后试用期内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不予转正并解除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或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毕业生;

3.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7.曾违反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期。

四、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综合素质评估、心理品质测试、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放弃。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日9:00至2023年11月8日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2)网上填报资料: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并且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系统自动审核后方可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2.网上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在系统填报);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国徽页及个人信息页);

(3)个人户口簿(地址页与本人页);

(4)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等(毕业证和学位证,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2024年毕业生,还需提交经毕业院校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还需提供教学工作经历的单位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等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还需提交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材料;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报考者,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报名仅限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位考生只能选报一个招聘职位。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考生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职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职位要求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5)招聘职位的专业及代码参照《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考生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6)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视实际情况相应减少或取消职位。

(二)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须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后续的考试。

2.时间及地点:以广州市第六中学官网通知公告栏(http://www.gz6hs.cn/)通知为准。

3.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提供《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关于广州市海珠区六中珠江中学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附件3)所列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资格审查期间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综合素质评估。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第六中学官网通知公告栏(http://www.gz6hs.cn/)公布。

5.打印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

考生根据广州市第六中学官网通知公告栏通知要求,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qgsydw.com)自行下载打印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三)综合素质评估

1.时间:以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为准。

2.地点:初定广州市第六中学(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79号),以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为准。

3.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参加评估。

4.综合素质评估的主要采用小组讨论、专业技能测试等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具体考察形式见下表:(附件)

5.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评估成绩仅作为筛选考生的方式,结果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6.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职位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心理品质测试的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心理品质测试。进入心理品质测试人员名单于综合素质评估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第六中学官网通知公告栏(http://www.gz6hs.cn/)公布。

(四)心理品质测试

1.通过综合素质评估以及免考综合素质评估的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参加心理品质测试,由考生通过自备的电脑(具有联网的摄像头)作答。

2.时间:以广州市第六中学官网通知公告栏通知为准。

3.心理品质测试网址:https://cp.zgrsw.cn/。

4.心理品质测试的结果仅供招聘单位参考,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环节,未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面试环节资格。

(五)面试

1.时间及地点:以广州市第六中学官网通知公告栏通知为准。

2.面试形式:采用说课或试教等形式进行,以广州市第六中学官网通知公告栏通知为准。

3.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60%折算计入考试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能进入笔试。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各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的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每名考生面试后,以书面的方式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该考生。进入笔试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第六中学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5.打印笔试准考证

考生根据广州市第六中学官网通知公告栏通知要求,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qgsydw.com),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六)笔试

1.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通知为准。

2.笔试内容:包括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

3.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七)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面试、笔试成绩按6:4比例合成,以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合格成绩为60分。在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先按面试成绩再按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一轮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笔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第六中学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八)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可在得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批准后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环节。未按要求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九)组织考察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时,同时将进入考察的考生名单送检察部门进行审核。考察或审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十)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珠区政府门户网人社局考试招聘栏

(http://www.haizhu.gov.cn/gzjg/qzf/hzqrsj/kszp/)、海珠区政府门户网资讯要闻通知公告招聘信息栏

(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入职审查后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十一)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公示期结束后,在三个月内未能根据单位管理要求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招聘单位可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2.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聘用前将户籍迁至广州市。经考试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海珠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同时实行试用期,非首次就业的拟聘人员试用期为半年,首次就业(包括2024年毕业生、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的拟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十二)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职位的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五、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职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通过笔试并进入体检的考生须在体检前承诺不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以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违背承诺的将被记录在案,三年内不得报考海珠区教育局公开招聘考试。

(四)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接听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聘用后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本次招考所有职位暂无法提供中、高级岗位及待遇。经考试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聘用至初级岗位,享受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六)聘用后须服从海珠区交流轮岗安排或由区教育局根据区内公办学校实际情况实行跨校调配安排工作,区内跨校调配一般在学年结束后进行。

(七)港澳居民考生根据《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34号)的规定执行。

(八)本次招聘工作联系电话。

1.资格条件咨询电话:广州市第六中学020-89020201、020-34200687。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3:00-5:00。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

3.报名监督电话:020-89185372、020-89185385。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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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关于广州市海珠区六中珠江中学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

4.考察形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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