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知识

2023山西灵石县专项公益岗招录7人公告详解

2026-10-29

2023年山西报考须知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专项公益岗招用的公告一经发布,报名通道就同步开启了。这次岗位主要围绕劳动力调查展开,性质上属于公共服务岗位。今天小编梳理的就是灵石县专项公益岗招聘公告里的报名安排。认定、面试、公示、录用各环节先后顺序写得明明白白。需要的证明材料列在后面,照着准备就行。感到兴趣的朋友们跟着小编来看一下吧

2023山西灵石县专项公益岗招录7人公告详解

为进一步支持做好全省劳动力调查工作,真实准确反映 我省就业失业状况,为政府准确判断就业形势,制定和调整 就业政策,加强就业服务提供依据。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 山西省统计局关于支持全省劳动力调查工作的通知》(晋人 社厅函〔2023〕826号)精神,现将招用专项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双向选择。

二、 招用名额

本次我县专项公益性岗位人员招用名额为7名,从事劳动力调查工作。

三、 招聘人员范围

招用人员为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具有晋中 市户口、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50周岁以下、有就业能 力和意向,无农村承包土地,已进行失业登记且符合岗位要求的下列人员。

( 一 )女性满40 周岁、男性满50 周岁的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二)靠借贷上学或家庭稳定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 倍,仍未就业的5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三)法定劳动年龄内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

(四)具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五)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人员。

(六)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

符合上述条件人员需先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后方可报名。

(注:已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或公益性岗位补贴的除外)

四、 招聘条件

(一)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 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法制意识,勇于吃苦,公正无私。

(三)对工作认真负责,能遵守各项工作纪律。能熟练 操作PAD 等电子设备、热爱统计调查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协调沟通能力。

五、 招用程序

( 一 )认定。 从公告发布即日起,符合条件人员自行下 载附件《灵石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6日开始,报满为止。

2.报名地点:灵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石新城劳动保障大厦405办公室)

3.报名时携带材料:

(1)近期一寸免冠红底彩照2张;

(2)已经加盖就业援助对象认定专用章”的《就业 创业证》 (或《山西省电子就业创业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 《灵石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原件及复印件。

(三)面试。本次招聘不组织笔试,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当场进行面试,招满为止。

(四)公示。确定的拟招用人员名单在灵石县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示,时间为5天。

(五)录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 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 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工资按照我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参加养老、 医疗、失业、工伤四项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就业专项资金负担,个人部分由被录用人员自己承担)。

七、录用人员的管理

所有录用人员均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手续,并由招聘单位按照晋中市灵石县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 行管理。专项公益性岗位实行专岗专责、随退随补”管理 制度,任职人员需认真完成劳动力调查相关工作,任职期间 不能胜任劳动力调查工作的,按规定退出公益性岗位。对违 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八、 监督

本次招聘活动,诚请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如发现弄 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者,请向灵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投诉。

投诉电话:0354–7618108

咨询电话:0354–7619507

灵石县人九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5日

山东2023临沂郯城县高峰头镇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5人公告

山东2023临沂郯城县高峰头镇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5人公告

为深入贯彻上级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积极消纳乡村富余劳动力,着力提升低收入群众劳动收入水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加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临沂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临沂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郯城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确定在高峰头镇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城镇岗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城镇公益性岗位:具有郯城县户籍人员或郯城县常住人口(居住1年以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管理的以下类型的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3.4050"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4.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5.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7.残疾失业人员;

8.困难家庭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9.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16-24岁失业青年。

二、安置条件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精神;

(三)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四)身体能够适应从事的工作;

(五)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原则上在岗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六)对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直系亲属从事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必须经乡镇(街道)研究通过并报人社局备案,对未如实说明的,按申报材料虚假失实予以清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和应聘: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已享受完企业吸纳或灵活就业等社会保险补贴的;

5.存在工商注册信息、股东信息、有在职职工社保(不包含灵活就业社保)、享受社保补贴(包括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满36个月的及提前退休职工等人员;

6.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乡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

7.不符合公益性岗位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申请报名。报名日期为10月26日-10月28日,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残疾证等有关证明到本人所在村(社区)提出安置申请,填写《郯城县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

(二)民主评议。村(社区)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对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初步确定拟安置人员。

(三)审核公示。将拟安置人员报各乡镇(街道)审核,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以及工商登记注册信息、就业失业状况进行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用资格。对拟录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在本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四)县级审批。公示期满后,各乡镇(街道)将拟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情况报县直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县人社局备案。

(五)岗前培训。各社区组织人员,委托有培训资质的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以增强公益性岗位人员职业道德和职业自豪感,掌握岗位所需基本规范和技能,熟悉岗位职责和岗位要求,提高职业技能、安全生产意识等。

(六)组织上岗。培训结束后,各村(社区)负责及时组织各岗位人员到岗工作,根据岗位职责做好相关后续管理工作。

四、岗位管理

(一)协议签订。人员上岗前,村(社区)与上岗人员签订劳务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具体包含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长、补贴标准、监管责任等内容,劳务协议原则上每年一签。城镇公益性岗位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日常管理。各村(社区)负责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工作绩效考核等管理工作。制定落实退出和补充机制,因人员退出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照《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程序及时补充符合条件的安置人员。

(三)监督管理。高峰头镇人民政府负责对各社区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对发生造假申领、侵占挪用补贴资金的行为,予以追回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公告由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2101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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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峰头镇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

2.郯城县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

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4.诚信承诺书

高峰头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6日

2023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公开招聘事业编8人

2023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公开招聘事业编8人

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始建于1949年,原名衡阳市立人民医院,其后曾改名为衡阳市立第一人民医院、衡阳医专附属医院、衡阳医学院附属医院、2000年更名为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是湖南省最早的教学医院之一。经过70余年的发展,现已形成新院区和东院区(胸心医学中心)一院两址"的格局。目前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1994年第一批通过三级甲等医院评审,2017年1月再次成为衡阳市首家通过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等级复核的医院。是省、市、县职工及居民医保、工伤保险、铁路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是全国百姓放心医院和中国百强医院;是湖南省医院信息化质控中心衡阳地区分中心挂靠牵头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医院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医院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6个,招聘计划8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起至2023年11月16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请应聘人员登录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站人才招聘系统。首次登录请先完成注册与简历填写,并按要求提交报名所需资料。应聘人员未按期报名或逾期材料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必须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多报者,一经查实,则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材料

(1)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手写签名,PDF或图片格式;(2)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认定报告);(4)应聘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交由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的专业方向证明;(5)应聘医师岗位的,需提供与招聘岗位对应的专业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证扫描件(须在有效期内);已注册执业医师的,还需提供有效注册期内执业范围与专业对应的医师执业证扫描件,未注册的,不需提供,但需在报名表中注明;

(6)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需提交相关材料。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需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学历和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出国留学人员的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10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医师岗位须提供对应专业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证。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3年10月31日为截止日期。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学术硕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南华大学、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5%,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5%)。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总分100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和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和面试人员名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采取操作演练方式,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操作技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100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能力等。

3.合格分数线

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凡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则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均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丢失者需持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公开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通过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南华大学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4-8899986(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人力资源部)

举报电话:0734-8899355(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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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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