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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理市2023年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发布

2026-09-10

2023年四川凉山州会理市卫生健康系统的考试资讯是很多考生关注的焦点。会理市人社局联合卫生健康局发布了考核招聘公告,计划招聘2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今天小编要分享的就是这次招聘的基本情况,从招聘对象到报名方式都写清楚了,有意向的可以看看具体要求。感兴趣的网友与小编了解了解哦

会理市2023年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发布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会理市组织人事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会理市人民政府网站[//www.huili.gov.cn/]上公布)。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会理市2023年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本次招聘共8个岗位,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 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以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习形式、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同时相符。与《一览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4. 报考者的年龄、资格、条件等要求,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0月30日。

5. 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 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 现役军人。

6.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及初审

本次报名先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扫描下方二维码按照提示进行报名登记,由会理市卫生健康局对报考者填写信息进行初审。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0日上午8:30—11月1日下午17:30。

(二)资格复审

本次考核招聘,由会理市卫生健康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加入招聘工作QQ群(会理市2023年考核招聘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群):590854998)。

1.资格复审需提交以下资料:

(1)《会理市2023年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2份(在本公告附件2进行下载填写);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执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户籍证明原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和复印件各1份;

(6)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

2.缴费: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者,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缴费后领取《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请广大考生切实注意自身实际条件,避免选择不符合的岗位,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损失。

3. 注意事项:应聘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应聘期间考生通讯设备应保持畅通,如因考生联系方式有误或变化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均由考生自负。

(三)岗位调整

笔试报名缴费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少于3:1。在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需削减或取消的,在会理市人民政府网站[//www.huili.gov.cn/]上公示。

四、考核

本次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考核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分的6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40 %。

(一)考核总成绩计算公式

笔试成绩=《医学综合知识》原始成绩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所有折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笔试

1. 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由会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理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

2.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1日,笔试地点:会理市,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 笔试成绩公布

《医学综合知识》科目笔试成绩(原始成绩,排名)、资格复审名单和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在会理市人民政府网站[//www.huili.gov.cn/]上公布,报考者自行上网查询。由于阅卷工作是采用计算机阅卷,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报考者查分申请。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以下的报考者,不得进入面试程序。

(三)面试

面试由会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理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详见面试公告和《面试通知书》。

1.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根据各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因本人自动放弃的按成绩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实际参考达不到面试入围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的参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须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已缴费人员由会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发《面试通知书》。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3.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会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理市卫生健康局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核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核总成绩,分别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核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方式由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以下递补程序均按此进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或毛发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发毒检)。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会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理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等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四)复检及递补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会理市人社局和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因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成绩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综合考察

由会理市卫生健康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政审合格与否的结论,政审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因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综合考察合格者由会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理市卫生健康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间为7 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核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由市人社局进行审核确认,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因被公示人弃权或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选岗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需选岗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并办理聘用手续。选岗聘用通知公布后,选岗当日不参加者,取消其选岗聘用资格;选岗聘用后7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以上原因造成的缺额均不予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在会理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8年内不得在市内调(流)动(含试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对违反《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人员按会理市关于一般工作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并缴纳指标占用费8万元。

十、纪律监督与回避

对违规违纪的报考者,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视情节取消考试、体检、考核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为确保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会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理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8566885(会理市卫生健康局)

0834-5673837(会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34-5628511(中共会理市纪委监委)

1.会理市2023年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 会理市2023年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

会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会理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13日

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招聘编外人员1名

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招聘编外人员1名

因工作需要,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创新意识、协作意识、团队意识强。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学历为大专及以上文凭。

5.医学类专业。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2日至2005年10月11日期间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40岁。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报考的。

(二)岗位具体要求(附件)

三、报名、招聘流程

报名(同步资格审查)--考核--体检--政审--聘用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0月12日。

(二)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三)报名流程:

1.请应聘者下载填写《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书及工作业绩材料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证件照(大小在30K以内),限JPEG、GIF或JPG格式。

3.应聘者需采取电子文档压缩形式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76765370@qq.com。

电子邮件标题统一按照应聘岗位+姓名"格式编写。

4.以上资料原件将在面试前进行审核,通过审核方能进入考核阶段。

(四)考核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用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若未入围,恕不通知)。

参加考试考核的人员须将提交的初审资料原件带至考试考核现场进行复核,复核通过方可参加考试考核。

(五)体检

对拟录取人员采用等额方式予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如出现前面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替补体检。

(六)聘用

经体检政审后,对拟聘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3个月。对在试用期满经考核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

四、体检、政审及公示

(一)体检。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符合优先条件的,优先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在县级人民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未按通知要求到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最多不得超过2次。

(二)政审。进入政审阶段的人员需提供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对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政审,递补最多不得超过2次。

(三)公示。将通过政审和体检的人员名单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五、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聘工作由泸州市龙驰人才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按岗位所需人数择优聘用,拟招聘人员均为编外聘用,采用合同用工,薪酬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含基本工资、购买五险一金等,同时按有关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和带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二)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三)聘用人员经聘用后不服从安排、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不能胜任工作任务的,予以解聘。

(四)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吕女士,0830-2517127

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田女士,0830-251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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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应聘人员登记表

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

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7日

恩施市2023年事业单位面向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考核聘用公告

恩施市2023年事业单位面向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考核聘用公告

根据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21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3〕59号)精神,我市事业单位拟考核聘用部分2021年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聘用计划

恩施市事业单位共设招聘岗位9个,共招13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恩施市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21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考核聘用对象

2021年经湖北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选派到我市服务、服务期满且历年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自愿留在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已被招录为公务员、选调生和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三、考核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考核聘用程序

(一)发布公告

根据州人社局核准的考核聘用工作方案拟定公告,在中国硒都网(https://www.hbenshi.com.cn/)上予以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23年10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恩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11室

3.所需材料:

(1)《恩施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聘用资格认定表》 原件(附件2);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2张(照片反面写上考生姓名后,三分之一粘胶粘贴在报名表右上角空白处);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并用档案袋装好(档案袋上写上考生姓名)

4.资格审查

重点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年度考核等基本情况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是否存在违纪违法、一票否决"等不具备招聘资格的情形。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恩施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聘用资格认定表》,经所在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报市三支一扶"办审查。

未在公告规定时间、地点提交资料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人社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1.考察内容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学习成绩、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及是否存在影响其聘用的其他情形。

2.考察方式

(1)民主测评。考察组对其服务期间表现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对象为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领导、同事以及服务对象代表。民主测评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2)个别座谈。访谈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综合、财务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同事以及服务对象代表。主要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3)与考察对象面谈。主要了解其学习、工作情况,基层工作适应能力以及未来职业规划,同时收集意见建议。

(4)审核档案。审核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包括出生时间、工作经历、家庭成员以及学习简历、奖惩信息等。

3.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考察合格:

(1)服务期间,未经人社部门批准借用到不同服务类别、不同服务项目工作的;

(2)服务期间,年度请事假累计超过30天、擅离服务岗位或其他违反服务单位的请假制度的;

(3)政治品德不良,或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4)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5)民主测评合格票数低于参加测评人数80%的。

(五)测试选岗

1.测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内容,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

2.测试方式:采取笔试方式。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选岗方式: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招聘计划1:1进行选岗。支医类按照所学专业与招聘单位提供的岗位专业相对应进行选岗,同一专业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行选择;无专业要求的岗位进行综合选岗,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行选择。

(六)组织体检

市人社局统一对考察合格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实施。考察对象须按要求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察对象等依规可延迟体检的,按医嘱实施体检,体检结果合格的,按程序依规实施下一招聘环节的工作。体检费用由受检考察对象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考察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应在一个月内完成,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七)确定拟聘对象

市人社局研究考察合格对象的资格条件、考察结论、体检结果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聘用的情况后,经市人社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对象。

(八)招聘结果备案

拟聘对象确定后,在中国硒都网(https://www.hbenshi.com.cn/)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决定是否备案。

(九)聘用管理

招聘单位以市人社局下发的具备聘用资格人员文件为依据,在拟聘人员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后,办理人员编制、岗位认定、聘用合同签订、工资待遇等人事管理手续。考核聘用人员,除国家、省政策有特别规定以外,必须与招聘单位签订不少于2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五、招聘工作纪律

严格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规定,严肃招聘工作纪律。招聘工作中,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对相关责任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追责;情节严重的,交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聘人员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恩施市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21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恩施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聘用资格认定表.doc

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3日

四川内江市威远县2023下半年事业单位考调公告(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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