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下半年浙江衢州市选调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事业单位选调是很多在职人员关注的机会,这次市属单位选调20人,职位表已经公布。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详细的选调信息,报名条件、笔试面试安排、考核体检要求全都涵盖了,需要了解的朋友可以看看。感兴趣的网友们与小编一同来下文看看吧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不断优化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衢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下半年衢州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此次共推出18个职位,拟选调20名工作人员,具体职位详见《2023年下半年衢州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面向全市范围内在编在岗具有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德优良,作风正派;
(2)具有2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且在现工作单位工作满1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符合选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本次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新招聘录用试用期未满的、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报名人员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的、招聘时岗位有服务年限要求且未满服务年限的;
(6)聘用后即形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
(7)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进入单位后应根据单位岗位情况进行聘任,若不愿高职低聘的;
(8)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选调岗位所列的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特点,参照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等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通过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各选调职位及其具体资格条件。如需咨询选调职位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选调单位联系。
(二)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10月20日17:00。
本次选调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考生登录衢州市公务员考录遴选一件事”平台(//220.191.236.66:9987/qj-gwylx),通过浙政钉扫码进入报名。报名前须征求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县(市、区)报考人员同时征求当地组织或人社部门意见。报考人员按职位要求和报名网站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每位报名者限报考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多头报名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及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选调资格。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10月21日8:30至10月22日17:00。
选调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报考人员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未通过的,选调单位应及时通知报考人员。选调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要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足1:3的,相应核减(核销)选调岗位计划数。选调岗位计划被核销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四)发放准考证
选调单位负责制作并向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保留2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
(一)笔试
笔试由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初定2023年10月29日上午9:00–12:00,地点具体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
笔试阅卷完成后,由选调单位告知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并公布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
选调单位根据各选调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入围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县(市、区)报考人员入围资格复审的,需由当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需携带材料由选调单位负责通知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入围面试,在参加该职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
资格复审递补一般只进行一次。递补后又出现报考人员主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情形的,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递补。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原则上不得放弃资格复审,无特殊情况放弃资格复审的将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由选调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由各选调单位组织实施并根据职位需要自行命题或联合命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主要测试履行选调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入围考核、体检环节。
五、考核和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及衢委办〔2007〕90号文件要求,结合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主要考核人选与岗位的适应度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并听取单位意见。入围考核人员须在公布名单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所在单位同意考核、选调的书面证明,逾期未提交的,视作放弃考核选调资格。
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六、公示及办理交流手续
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党组)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在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选调单位、拟选调人选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交流的,将拟选调人选相关材料会同选调工作流程材料报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交流手续。2023年12月31日尚未进行拟选调人选公示,且在2024年1月31日前未上报结果核准的,终止选调程序。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整个选调过程中,要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自觉接受考试对象、纪检组织人事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公开选调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报名参加公开选调人员应诚信报考,无故缺考或放弃的将视情抄告所在单位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二)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整个选调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对选调岗位设定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报考所须条件等要求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选调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本次公开选调的公告将在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其他选调过程相关信息通过选调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或其他公开渠道公布,请参加选调人员自行留意。
(四)在考核、体检、公示等阶段因报考人员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空缺的,由选调单位商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选调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选调政策及网络报名平台技术咨询:3087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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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衢州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2.2023年下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名表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3日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2023年下半年卫生健康系统招引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为支撑和保障我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快速发展,加强衢江区医技人才队伍建设,满足衢江区建设高水平、高标准、高质量医院的各层次人才需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下半年衢江区卫生健康系统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引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28名,其中衢州市第二人民医院12名、衢江区中医院13名、衢江区妇幼保健院3名。具体招引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计划表。
二、招引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有志于投身卫生健康事业。
(四)具有能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各层次人才报名时年龄等要求
年龄40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10月13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依此类推。具有主任医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正高)且业绩水平突出,可放宽至50周岁。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和对应专业要求。
(七)已取得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其中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八)户籍、性别不限。
(九)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十)现为衢江区事业单位聘用的正式在编人员,在报名、资格初审期间,须取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得报考。
(十一)应聘者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引进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衢江区政府网(网址:http://www.qjq.gov.cn/col/col1389659/index.html)公告公示"栏及时面向社会发布招引信息。
(二)网上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有效期至次年衢江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同类人才招引公告发布时,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招聘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本次招聘采用网上和现场相结合的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可把报名相关材料的电子版打包(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发到报考岗位指定邮箱。请应聘人员注意报名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以免影响后续资格比选等招聘程序;重要材料不齐全、重复报考的,视为报名无效。提供材料如下:
(1)《2023年衢州市衢江区卫生健康系统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
(2)应聘者的个人简历(含未来5年的个人发展规划);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以及重要社会学术团体兼职情况;
(3)反映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著目录(学术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题目、杂志或会议名称;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的内容);
(4)代表性学术论文及其被收录的情况;
(5)专业科技成果及其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原件等;
(6)已完成的和在研的科研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本人作用(主持或参与)、项目来源(国家级、省部级、国际合作等)、经费总额及所完成项目的验收或鉴定情况。
(7)规培合格证。
以上反映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及学术水平的相关报名材料为2019年1月1日至今的有效材料。
(三)资格初审
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是否报名成功及通过资格初审,一般报名一周后将邮件回复。未收到回复邮件,请及时电话联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计划表)。择期举行现场资格复审,进一步审核报名材料的真实性,核实是否符合报名资格。
(四)资格比选
1.视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资格比选。资格比选围绕报考对象的学历和职称层次、业务能力、学术水平、荣誉获奖等基本条件和专业素质进行,依比选结果按1:3比例确定入围专家评审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入围专家评审人选。
2.若应聘人员较多或者资格比选择优困难,可经笔试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专家评审对象,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只作为确定入围专家评审对象的依据,不带入面谈和专家评审环节,不与专家评审成绩合成总成绩。
(五)面试面谈
1.由专家组对入围评审对象的专业能力水平等情况进行考评,重点考察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岗位匹配度、素质潜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表现。专家评审成绩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2.为保证引才质量,根据资格比选、专家评审情况,将调整或取消招引计划。
3.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专家评审,视为放弃资格。
(六)体检
1.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2.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色盲、色弱等色觉异常人员报考医学类岗位体检不合格。岗位有特殊要求,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其中35周岁以上的应聘人员,相关体检指标标准可适当放宽,但以不影响履行岗位职责为限。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入围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七)考核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并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八)公示、聘用
1.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人员列为拟聘用对象。
2.拟聘用人员在衢江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报考人员放弃聘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核或考核结论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是否递补,由衢江区卫生健康局、衢江区人力社保局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管理,在衢江区卫健系统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引才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享受相应的人才政策,具体政策可电话咨询各报考单位。
(四)未尽事宜由衢江区卫生健康局会同衢江区人力社保局共同研究决定。
1.2023年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卫生健康系统招引高层次紧缺人才计划表
2.2023年衢州市衢江区卫生健康系统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州市衢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13日
2023年永泰县总医院招聘编外人员笔试面试说明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9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素质,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等;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六)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含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年龄等相关资格条件,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八)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信息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九)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 16 日至2023年10 月23日,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07:3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永泰县总医院人力资源部(永泰县总医院5号楼7层行政办公区)
3.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核:本次招聘通过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及资格确认,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招聘期间联系通畅。
提交材料:
报考人员需自行下载填写《永泰县总医院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②学历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③学位证书(本科及以上提供);④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应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见岗位需求表);⑤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
以上①~④提交的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
4.其他:如遇特殊情况,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先将报考需提交材料扫描发送至邮箱ytxzyyyb@126.com进行预报名,发送后及时联系0591-24853327予以确认。并在笔试前提交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四、笔试、面试
符合2022-2023年度永泰县医疗卫生单位紧缺急需专业目录的乡镇卫生院招聘岗位(临床医学和预防医学专业),采取免笔试只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报考其他岗位的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
(一)笔试
1.形式及内容: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相应报考专业基础知识。
2.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人选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免笔试岗位按照实际报名人数进入面试。报考人员因故自行放弃面试产生的空额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为医学基础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评面试人选的专业理论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沟通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3.面试最低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4.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折算
考生的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为拟聘人选;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免笔试岗位的综合成绩即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为准。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笔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将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拟聘人员在永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2.本次招考人员录用为非事业单位编制即编外人员。
七、薪酬待遇
按照用人单位内部规定的编外工作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由永泰县总医院组织实施,县纪委驻永泰卫生健康系统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
(二)录用人员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遵纪守法,服从用人单位领导与管理,服从工作统筹安排,违约者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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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县总医院2023年下半年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永泰县总医院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
永泰县总医院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