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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测绘地理信息院博士研究生招聘岗位及条件

2026-09-09

山西事业单位招聘动态是很多人关注的事。山西省测绘地理信息院这次面向社会招聘博士研究生,要求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历学位。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招聘公告的核心内容,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面试考察内容等全部列出来了,感兴趣的话可以直接对照查看。感兴趣的网友们与小编来看一下吧

山西省测绘地理信息院博士研究生招聘岗位及条件

山西省测绘地理信息院是承担省级测绘地理信息数据的生产和公共服务机构,是省自然资源厅管理的副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省科技厅认定的省级科研机构。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建设数字中国,加快发展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实现全院计算资源、服务资源、存储资源、网络资源、数据资源的统一管理、灵活配置,进一步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改善人员队伍结构,全面提高新型基础测绘大环境下的数据采集和数据管理能力,以及大数据环境下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水平,积极推动遥感数据监测作用的发挥,提升服务政府决策的能力,满足社会化应用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获得博士学历学位的国(境)内外博士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测绘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

(七)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山西省测绘地理信息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1名,为专业技术岗位,从事计算机相关工作。

四、岗位待遇

依法享受招聘岗位各项工资福利待遇。到院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参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优先聘用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3日—-10月31日工作日

2.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山西省测绘地理信息院办公楼318室(太原市迎泽大街136号)

4.报名人员所需提供证件及材料:

①《山西省测绘地理信息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聘报名表》(本人签名),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科、硕士和博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包含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

④个人自荐材料,相关科研成果,获奖等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山西省测绘地理信息院成立人才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应聘者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学校、学术成果等信息。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组织参加考核。

(三)面试考核

考核形式为面试。具体面试的形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面试内容包括学术汇报(包括个人介绍、学习经历、科研成果等)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考核工作领导组根据考核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考察

1.体检。由山西省测绘地理信息院组织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安排复检,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的有关要求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6个方面,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资格,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五)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人才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招聘人员名单,经省测绘地理信息院党委会议研究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程序办理报批、聘用手续。拟招聘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主动放弃拟招聘资格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拟招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个人承担全部责任。因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工作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者,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山西省测绘地理信息院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七、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省测绘地理信息院人事教育部

咨询电话:0351-4038724

监督(举报)电话:0351-4042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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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测绘地理信息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docx

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3年山西工学院招聘工作人员70名岗位表

2023年山西工学院招聘工作人员70名岗位表

山西工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于2021年成立的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理工类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坐落在有着能源绿都、塞上明珠"美誉的中国最佳绿色生态旅游城市"--朔州市。

学校设有10个二级学院和1个思政部,41个本科专业,构建以工科为主干,工、管、理、经、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招生,全日制本科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2000人。

学校恪守笃行求真 日新致远"的校训,致力于培养适应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的厚基础、强实践、敢创新"具有较强学习力、思辨力和行动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旨在建成工程特色鲜明、具有区域社会影响力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为加快学校事业发展,现面向海内外公开诚聘工作人员,热诚欢迎有志之士前来应聘,携手共创山西工学院美好明天!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山西工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0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工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3年毕业的委培、定向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7月13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9日--2023年7月21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地点:山西省朔州市开发区长宁街11号山西工学院治学楼三层第一会议室。

4.报名提交材料:

(1)《山西工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本人手写签名)。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专业,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并提供毕业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证明和学习成绩单。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在读证明(包含入学时间、所学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个人自荐材料、获奖证书等。

(4)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6)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要求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须提供近6个月内党员证明(加盖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公章)。

(7)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退役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二)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的招聘条件逐项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要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初审、复审二次审查办法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不一致时,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通过学校网站公布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应聘岗位和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等。

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招聘人数原则上应达3:1及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山西工学院网站发布公告,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比例被取消的,将岗位招聘计划和报名人员转入一般性岗位(转入专业要求、其他要求等相同的岗位),并在山西工学院网站发布公告,同时告知报考该岗位的考生。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转入的一般性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及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的,在山西工学院网站发布公告。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工作由山西工学院组织实施。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和笔试相关事宜在山西工学院网站公布。

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50%,专业知识占50%。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考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全程监控或录像。满分100分。

笔试结束7日内,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公布期不少于5天。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山西工学院组织实施。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达3:1比例的按实际人员确定面试人选。并在面试前一周,在学校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公告面试时间、地点、内容、方法及要求等。

专业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与答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专职辅导员岗位采取答辩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面试成立面试考官小组,人数一般为5-9人,山西工学院及省教育厅的考官人数只限1人,主考官由外聘考官担任。

面试工作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面试结束后1日内将面试结果和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顺序,在本学校网站公示不少于5天。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山西工学院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山西工学院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校、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学校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根据报考比例和实际情况按考试总成绩顺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工学院人力资源部。

咨询电话:0349-5686118

监督(举报)电话:0349-5686155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附件1:山西工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山西工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xls

山西工学院

2023年7月13日

2023年邯郸市直学校选聘博硕人才190名公告

2023年邯郸市直学校选聘博硕人才190名公告

根据《邯郸市2023年博硕引才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采取选聘的方式,面向社会为市直学校公开选聘博硕人才190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条件

国内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学位或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硕士及以上毕业生。

报考人员应为2023年7月31日及以前毕业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并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相应招聘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博士研究生、海外留学毕业生、医学和会计学科人员可暂不做要求,但试用期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

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8.失信被执行人;

9.现役军人;

10.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

11.已通过邯郸市2023年人才引进其他事业单位测评的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开选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二、选聘岗位及学科

本次公开选聘岗位为市直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学科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音乐、体育、计算机、心理、医学、会计等专业。

三、报名及测评时间

1.报名:考生须在审核测评前将《邯郸市市直学校公开选聘博硕人才报名表》发送至邮箱hdbsyc2023@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手机号码。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现场审核之日结束。每位报名人员不得重复参加本年度市直学校测评工作。

2.审核、测评时间和地点:2023年7月17日至22日,上午8:00、下午14:00前入场

7月17日上午(8:00)审核、测评学科:物理

7月17日下午(14:00)审核、测评学科:体育、历史

7月18日上午(8:00)审核、测评学科:语文

7月18日下午(14:00)审核、测评学科:地理、计算机

7月19日上午(8:00)审核、测评学科:数学

7月19日下午(14:00)审核、测评学科:音乐、会计

7月20日上午(8:00)审核、测评学科:政治

7月20日下午(14:00)审核、测评学科:英语

7月21日上午(8:00)审核、测评学科:生物

7月21日下午(14:00)审核、测评学科:化学

7月22日上午(8:00)审核、测评学科:医学、心理

3.审核、测评地点:资格审核以现场审核为准,报名表不作为审核依据。审核、测评地点为:河北师范大学公教楼B座一层(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考生可乘坐72路、75路、59路、2环2路等到南焦客运站下车,目的地位于南焦客运站对面。

4.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有效二代身份证、报名表、毕业证和学位证(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就业协议书(本科和研究生)、教师资格证、个人简历(8份)、已就业的毕业生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等相关材料。

海外留学毕业生:身份证、报名表、毕业证和学位证(本科和研究生阶段)、个人简历(8份)及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材料。

四、选聘程序

1.测评。聘请经验丰富的相关专业教师组成专家组进行测评工作。时间不超过10分钟,满分为100分,最低录取分数不低于80分,测评采取试讲和面试的方式对考生的教学能力、技巧以及对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和广泛性进行测试,按照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报考人数较多的学科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采取分组分名额进行测评。比例内末位测评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具体加试形式由专家组确定。

博士研究生,由专家组直接进行考核测评。

2.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的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3.落实岗位。对拟聘用人员,由市教育局按照测评成绩,结合各用人学校当年招生数额,统筹安排具体学校及岗位,使用编制为邯郸市教育局系统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4.网上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邯郸市人社局、邯郸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5.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教育局党组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相关待遇

参照《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博硕引才公告》执行。

六、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3.本次选聘工作中在测评、体检和考察等环节中出现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4.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邯郸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324316094 0310-6269894

监督电话:0310-6269879

附件:邯郸市市直学校公开选聘博硕人才报名表/images/uploadfiles/202306/20230627154028_1095.doc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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