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丽水招聘公告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关于年龄要求,硕士学历考生须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博士学历考生须在45周岁以下即1977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小编提醒,符合条件的考生在报名前请仔细核对自身年龄是否符合要求,以免影响后续审核。感兴趣的朋友们跟着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经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丽水市教育局组织直属学校面向全国普通高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办学需求,拟招聘高校优秀毕业生共28人(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国普通高校2024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教师义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品行端正;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4.年龄要求:硕士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博士4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6.符合招引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引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具体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丽水教育网(//jyj.lishui.gov.cn)、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lishui.gov.cn)、华中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ccnu.91wllm.com)等发布本次招聘公告。后续招聘过程有关公告或信息在丽水教育网发布,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
(二)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9日17:30止,逾期不再接受网络报名。报名可扫码或电脑端登陆//rsgl.zjlsedu.org:8085/login填报。
2.现场报名:时间为10月21日上午9:00-11:30,报名地点为华中师范大学学工部就业处B111招聘大厅,逾期不再接受报名。现场报名(确认)人员须提交报名资料原件与复印件。
3.报名资料:①《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优秀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需本人签字);②本人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其他招聘岗位所需的印证材料。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于10月20日12:00前对网络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请网络报考人员自行在报名系统中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需携带报名所需原件与复印件,按资格复审规定时间到招聘现场(华中师范大学)参加资格复审。
现场报名人员在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10月21日上午9:00-11:30。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学工部就业处B111招聘大厅。
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
符合条件报考人数不足招聘岗位数3倍的,由丽水市教育局商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是否核减、取消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
考试在21日下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请保持手机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视作放弃资格。
考试采用模拟上课和面谈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
根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录有关要求和标准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六)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丽水市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师范类毕业生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非师范类人员需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未按时取得的按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说明
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不予递补。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为5年,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丽水市相关人才引进政策。
丽水市教育局在本次招聘结束后,后续将赴其他有关高校开展公开招聘,请及时关注丽水市教育网。
五、联系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市教育局及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本公告由丽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丽水市教育局0578-2626021、2626020;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监督电话:丽水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78-2626030
附件1:丽水市教育局赴华中师范大学引进2024届优秀毕业生计划表
附件2: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优秀毕业生报名表
附件3:招引岗位专业参考目录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12日
2023江苏师范大学招聘27名工作人员

江苏师范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位于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师范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10月12日9∶00-12月26日16∶00;
2.资格初审:10月12日9∶00-12月27日16∶00;
3.陈述申辩:10月12日-12月28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10月12日9∶00-12月28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学校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考生简历(含学习经历,从高中填起)"栏中补充填写自己的研究方向、主要的论文著作(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并标明是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等信息)和研究课题(注明主持或参与以及排名、科研经费等信息),未填写论文及课题情况的视作无相关科研成果。
3.本次公开招聘为长期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如有合适人选,即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核程序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在参加考核前须对照报考条件提前准备好以下相关材料。在学校进行资格审查时,无法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参加考核资格。
1.身份、奖励和科研成果等证明有效身份证件、奖励证书、科研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
2.学历学位等证明
已毕业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就业推荐表;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就读学校学生工作处(部)或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须注明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间)和就业推荐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社会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有效身份证件、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包括面试、教学试讲两个环节。
1.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用。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的1︰3比例确定参加教学试讲人选(面试成绩合格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教学试讲人选)。
2.教学试讲:教学试讲成绩当场公布,教学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教学试讲成绩不合格不予录用。
3.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面试成绩50%+教学试讲成绩50%,总成绩满70分以上为合格。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
考核安排在江苏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rsc.jsnu.edu.cn/)人才招聘"栏进行公布,或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照教学试讲成绩排名,如教学试讲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通过加试方式确定排名。加试的内容和方式以江苏师范大学要求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须同时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心理测试为考察项。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学校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报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江苏师范大学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其办理有关备案手续,拟聘用人员须按要求提供备案所需材料,如在职人员在30个工作日内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学校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或备案后,江苏师范大学为拟聘用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30个工作日内不与江苏师范大学签订聘用合同的,学校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6-83656129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师范大学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12388、0516-83656087、15371639560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江苏师范大学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