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舟山市定海区招聘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小编了解到,定海区司法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岗位是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流程包括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录用,有兴趣的可以提前了解相关要求。感兴趣的朋友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因工作需要,根据《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定党政办发〔2018〕40号)、《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用工人员规定(试行)》(定人社发〔2018〕29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舟山市定海区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三、信息发布平台
中国定海门户网站(//www.dinghai.gov.cn/)/公告公示栏。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3.舟山户籍或舟山生源,能听懂舟山方言者优先。舟山户籍以2023年10月1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4.性别不限,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0月19日后出生);
5.法学类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有法律相关工作经验者或者法律职业资格证的优先考虑;
6.需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和互联网软件,打字速度不低于100字/分钟 ;
7.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
8.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2023年10月19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或免于)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及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2.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宜该岗位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9日–10月23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定海区司法局复议应诉科(定海区人民南路126号区社会治理中心403办公室)。
3.报名携带材料:报名时应携带填写好的《定海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报名处),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其中具有法律相关工作经历人员还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报考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经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海区司法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符合报考条件者发放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合格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30倍及以上,则增加笔试环节,经笔试后按1:6进入面试环节。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并按要求进行入职职工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合格人员,由定海区司法局委托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公示不合格人员,由定海区司法局告知本人不予聘用。
(五)待遇
专职人民调解员岗位年薪6.5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
六、其他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对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2.应聘人员在面试过程中等作弊者。
3.有其它违纪情形者。
(二)各招聘环节由定海区司法局组织实施。
(三)公告未尽事宜,由定海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定海区司法局政治处(办公室):0580-2550321。
附件:定海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
舟山市定海区司法局
2023年10月12日
2023平阳县交通运输局编外人员招聘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平阳县交通运输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身体健康,口齿清楚,工作适应能力强;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附件)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起至2023年10月18日,报名请将平阳县交通运输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word版(见附件)、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退伍证(仅退役军人提供)等岗位要求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3441463554@qq.com。
2、面试 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如遇总成绩同分的则需另行加试(加试办法另定)。面试前请提供编外用工报名表(电子版)、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
3、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对象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4、聘用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给予办理录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在体检、政审、公示等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等产生的空缺名额,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2、已被其他单位聘用的,终止劳动合同所产生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3、被招聘人员薪酬待遇参照平阳县交通运输局编外用工薪酬标准。
4、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平阳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公告、公示等均在平阳县人才网(http://www.pyxrc.com/)发布。
5、平阳县交通运输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77-6311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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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交通运输局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
平阳县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
平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0月11日
余姚市人民法院2023年编外特保人员招聘通知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特保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岗位要求
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2.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大局意识;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5日-- 10月27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余姚市舜达西路188号中塑国际会展中心1号馆二楼(余姚市东方阳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3.报名方式: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信息页原件)、退役士兵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并填写一式两份《余姚市人民法院编外特保人员报名登记表》(附后,自行下载),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二)考试(笔试、面试、体能测评)
采取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占比分别为50%、50%。
1.笔试:根据报名情况,经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将组织统一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及写作等(退伍军人、警校毕业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但不累计加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理解能力、分析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急应变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不进入体能测评。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本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资格。因放弃面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予递补。面试合格者进入体能测评。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为:男性----深蹲(一分钟35个)、俯卧撑(一分钟24个)、1000米跑(5分钟内);女性----深蹲(一分钟25个)、仰卧起坐(一分钟25个);800米跑(4分30秒内)。参加体能测评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达标,不予进入下一环节,测评结果当场公布。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最终成绩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面试成绩也相等,则增加笔试客观题测试,得分高者排列在前。
(三)体检与考察
体能测评通过人员入围体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办法和标准总体上参照余姚市事业单位招聘的相关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在体能测试通过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特保人员的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在体能测评通过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四)公示和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余姚人才网进行公示,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按规定予以递补。
聘用后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须服从单位岗位调配安排。
五、其他事项
1.报名表自行下载,在报名前预先打印或填写。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提前或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2.报名时,所需证件资料须一次性提供,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的,不予受理报名;报考者本人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但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所填信息以及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正常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按规定予以递补。
4.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5.特保人员的性质为余姚市人民法院编外工作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由余姚市东方阳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余姚市人民法院,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相关手续。
6.本次考试,体能测试通过且考试成绩排名在招聘指标2倍以内的人员,作为本单位相近岗位储备人选,如一年内有相近岗位空缺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按本次考试成绩递补录用。
7.学历、户籍及其他相关证书取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3年10月11日。
8.本公告由余姚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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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人民法院编外特保人员报名登记表
余姚市人民法院招聘岗位、职数及岗位要求
余姚市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