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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沈阳地质调查中心事业单位招聘条件说明

2026-09-09

沈阳2024年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地质调查局沈阳中心这次招聘规模不小,总共20个名额,应届生和社会人员都有机会。今天小编把招聘流程里从报名到最终录用的各个环节捋了一遍,方便大家按时间节点做好准备。感兴趣的网友与小编继续往下看吧

2024年沈阳地质调查中心事业单位招聘条件说明

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东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是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正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东北地区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承担自然资源综合调查、国土空间综合研究和地质安全评价工作,承担东北地区地质调查协调工作,支撑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管理中心工作,开展地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人,其中应届毕业生15人,在职人员5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定向)、近两年(截至入职前)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生。应届毕业生硕士应为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应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职人员(含博士后)。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或招聘单位驻地关于接收应届毕业生的有关规定。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

2.报名方式:请于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地质调查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平台”(网址://cgs.gjzhaopin.cn/,推荐使用Chrome、火狐浏览器登录),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按照系统要求浏览招考岗位并选择报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时须提交本科与研究生阶段所学课程证明材料(如学院盖章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留学生若专业名称与招聘专业不完全一致,须提供所学专业相关材料。

报名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参加本次招聘的资格。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招聘过程中发现资格不符条件情况,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若不满足要求,则招聘单位视情况研究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仅限博士研究生报考的岗位和招聘对象为在职人员的岗位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通过资格审查而笔试未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面试。对于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每个岗位按照1:5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若某岗位有考生在距离面试开始不足48小时主动放弃面试机会,由招聘单位视情况研究是否递补;如有末位同分情况,一同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80分。面试内容:分为自我陈述和评委提问两部分,主要从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工作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考察。参加面试的考生于指定时间、方式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四)体检、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不安排笔试的岗位则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对象名单面向社会公布。

考察对象按中心要求到指定等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实施。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同自行放弃考察对象资格。

对体检合格的考察对象,中心组成考察组,围绕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水平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时要认真审核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

如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因考生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由中心党委集体研究后决定是否递补。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经本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七)试用期

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它事项

(一)聘用人员入职后按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相关工资待遇等按国家和本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三)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笔试或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子邮箱: cgssyzx@126.com

单位网址:www.shenyang.cg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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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中国地质调查局成都地质调查中心2024年招聘考试安排

中国地质调查局成都地质调查中心2024年招聘考试安排

中国地质调查局成都地质调查中心(西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是隶属于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西南地区国家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科技创新、科学普及和相关综合研究工作,解决区域性自然资源调查、规划和长远发展需要的重大地球科学技术问题;履行中国地质调查局赋予的西南地区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和监管工作,承担地质调查资料和数据的社会公益性服务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人,其中应届毕业生15人、社会在职人员6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1.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定向)、近两年(截至入职前)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生。

2.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社会在职人员(含博士后)。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博士学历学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放宽至45周岁。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及详细要求,见《中国地质调查局成都地质调查中心(西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或招聘单位驻地关于接收应届毕业生的有关规定。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10月31日。

2.报名方式:请于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地质调查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推荐使用Chrome、火狐浏览器登录。请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按照系统要求浏览招考岗位并选择报名。

公开招聘平台网址: http://cgs.gjzhaopin.cn/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招聘过程中发现资格不符情况,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若不满足要求,则招聘单位视情况研究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

单位网址:http://www.chengdu.cgs.gov.cn/

(三)考试

1.笔试。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符合开考比例进行笔试。笔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安排另行通知。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业务工作能力及综合分析能力等。

社会在职人员和仅限定博士研究生报考的岗位,不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审核人员符合开考比例即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对于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每个岗位按照1:5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若某岗位有考生主动放弃面试机会,则按该岗位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人员名单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

面试内容: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业务能力、沟通协调、口头表达、英语口语和翻译等,以PPT形式汇报。

(四)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直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布。

考察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或未通过考察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对考察通过人员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本单位主要工作区在西藏、云贵川高原地区,应聘者身体存在不能胜任高原地区工作的情况,将不予聘用。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经本单位党委会议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30个工作日内,拟聘人员须与本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八)试用期

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它事项

(一)聘用人员入职后按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相关工资、待遇等按国家和本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符合成都市落户政策的可以办理落户成都。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三)公开招聘有关信息面向社会公开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我单位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笔试或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四)应聘者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注意查收并回复信息。因应聘者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结果的,责任自负。

(五)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自理。

(六)本单位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作保密承诺。

联 系 人:关老师、刘老师

电子邮箱: cdzxrjc@mail.cgs.gov.cn

单位网址:http://www.chengdu.cg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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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调查局成都地质调查中心(西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红河州民族高级中学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20人

红河州民族高级中学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20人

红河州民族高级中学为红河州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红河州教育体育局直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级中学,是继州一中、中央民大附中红河州实验学校后的第三所州属高中学校。学校于2022年8月14日顺利开门办学。现有学生553人,11个教学班级。学校地处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城,学校周边环境优越,森林覆盖率68.3%,是滇南中心城市的绿色生态安全屏障,被誉为中国最南端的春城"中国天然氧吧",离县城仅3公里的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北回归线上的绿色明珠"科学家的乐园"动植物的基因库"。复兴号动车开通、蒙屏高速建成通车,让美丽苗乡成为名副其实的滇南中心城市后花园"。一座绿色环绕的现代小城,生活便利,安静舒适,干净整洁,环境宜居宜学。

学校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本着在竞争中创业,在创业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提升"的办学策略,不断落实办有温度的教育,为学生的品质人生奠基"的办学理念,本着高站位决策、低重心运行、零距离服务、精细化管理"的原则,力争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实现五个一流的办学目标:一流的办学设施,一流的学校管理,一流的师资队伍,一流的学校文化,一流的教育质量"。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红河州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及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红河州民族高级中学2024年计划通过校园公开招聘教师20人。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岗位

(一)招聘范围、对象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等11所院校2024年本科应届毕业生,或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招聘岗位

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品行良好;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身体健康;

(五)要求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红河州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由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工作人员、州人大、州政协等监督机关人员、学校领导及考官(5--9名)组成招聘工作组,采取校园现场招聘进行。

招聘工作组预计在10月下旬赴云南师范大学进行现场招聘,其余院校应聘人员请自行前往云南师范大学参加现场招聘,招聘具体时间和岗位以招聘会承办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发布信息为准;请符合招聘范围院校的有应聘意向的毕业生提前关注云南师范大学发布的信息。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根据云南师范大学就业中心发布的时间、地点信息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考生需提供《红河州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红河州民族高级中学)2024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报名时应届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须盖有学校教务处公章)、在校证明(需有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考生基本情况的内容,并盖有学校或学生处公章)、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如报名时未取得相关证书的,由考生本人书面承诺,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原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用于查验后退还考生本人,复印件则由用人单位收纳)。

3.报名资格审核

由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凡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均进入考试。考试采取现场讲课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考官根据应聘者表现分别进行评分,取平均分后为考生的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成绩未达到分数线的考生,不参与后续程序。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学科素养、心理素质、教育教学能力等。

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并现场签订就业协议。成绩计算按招聘小组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其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四)成绩公示

考试工作结束后,由红河州教体局审核后将成绩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

(五)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工作由红河州教体局和红河州民族高级中学负责。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考察工作由红河州教体局和红河州民族高级中学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考察、体检时间及相关事宜在红河人才网"另行通知。

(六)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需实名反映。

(八)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递补

若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环节,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有岗位空缺的,可从同岗位考生中,按综合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至多进行两次。

五、聘用和管理

(一)聘用后按现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要求

(一)对违反招考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

(二)遵守回避规定。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

1.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2.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

3.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校园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有关纪律规定,杜绝弄虚造假。若发现影响公平、公正,违纪违规行为的,可直接向当地纪委反映,也可向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七、相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专业目录参照《2023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五)凡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六)未尽事宜另行公告。本公告由红河州教育体育局、红河州民族高级中学负责解释。

邮 编:661200

电子邮箱:2910641422@qq.com

附件1 :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报名表.xls

附件3:2023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doc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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