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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门县人民法院2023年聘用制书记员招聘通知

2026-09-09

2023年云南玉溪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易门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已经启动,这次共招聘1名工作人员,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组织实施。今天小编要介绍的就是招聘的基本条件、报名方式和考试流程,符合条件的考生不要错过这次机会。感到兴趣的朋友与小编一起看看吧

易门县人民法院2023年聘用制书记员招聘通知

因工作需要,易门县人民法院委托云南辰信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易门分公司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本次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岗位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考察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由易门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人数:聘用制书记员1名。

三、报名范围和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有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普通高校或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4.户籍或生源地不限;

5.掌握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9月以后出生),在法院系统工作的编外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以后出生,并须提供加盖原工作单位公章的法院系统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有效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与报考法院正式在编干警存在回避关系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职务履行的亲属关系的;

6.配偶、父母在报考法院辖区内担任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设立人的;

7.法律规定不得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8.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况的。

(三)待遇和保障:

聘用制书记员待遇和保障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试行)》执行。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玉溪人才网(www.yxrc.cn)、玉溪招聘网(www.0877zp.com)、易门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7日,上午8:15至11:45,下午14:00至17:30(周六下午及周日休息)

报名地点:云南辰信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易门分公司

2.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携带以下材料:报考人员须提交《易门县人民法院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报名表》(见附件)(A4纸打印并贴照片)、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有学位的同时提供学位证书)、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相关专业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现场验原件,提交复印件),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小1寸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

3.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在玉溪招聘网(www.0877zp.com)公告,报考期间报考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未关注网络公告或未按时领取准考证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4.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5.报名考试费用:50元/人,因本人原因放弃考试及后续程序的,费用不予退还。

6.报名咨询电话:

易门县人民法院:15987079026;

云南辰信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易门分公司:0877-4977799,15187725421。

(三)资格审核

由云南辰信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易门分公司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请报考人员务必按照《公告》及职位要求应聘,任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不得报考情况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当场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交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2.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报名时需提交所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当场审验后退还本人,收取复印件。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5(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之比)。所有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全部进入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律基础知识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玉溪招聘网(www.0877zp.com)公布。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待报名结束后电话通知,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携带2B铅笔、碳素笔以及橡皮擦,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二)岗位技能测试

1.岗位技能测试考试主要为电脑文字录入,满分100分。

2.进入岗位技能测试人员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笔试成绩排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出现放弃的情形,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不足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人数进行差额或等额岗位技能测试。

3.岗位技能测试结束后,考生现场确认技能测试成绩并签字确认。等额岗位技能测试的成绩不得低于60分。

4.岗位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岗位技能测试时间待笔试时间结束后电话通知,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岗位技能测试。

(三)面试

1.岗位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技能测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出现放弃的情形,按岗位技能测试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不足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人数进行差额或等额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岗位适应、综合分析、临场应变等能力。

3.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待岗位技能测试结束后电话通知,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四)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根据3:4:3比例确定,总分为100分,即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各类成绩折算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依次按照面试成绩、岗位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在法院系统连续工作满一年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按照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体检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政审考察。由易门县人民法院和易门辰信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易门分公司组织实施。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七、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在综合成绩基础上,结合体检、考察情况,研究提出拟聘用的聘用制书记员名单,并在玉溪人才网、玉溪招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体检、考察阶段出现不合格情况的,按照综合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公示期内有反映且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二)聘用: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择优聘用,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二个月。

八、储备人员

参加面试的人员作为聘用制书记员储备人员,当岗位书记员出现空缺时可从储备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合格分数线内按照相关程序补录。储备有效期一年内。

九、重要提示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玉溪招聘网为此次招聘考试相关信息发布的网站,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无法与报名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二)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本次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纪律和要求执行,违反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五)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由易门县纪委县监委驻易门法院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见原文。

(六)本次招聘事宜由易门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见原文。

附件:《易门县人民法院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报名表》

云南辰信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易门分公司

2023年10月10日

天峨县人民法院2023年书记员招录信息

天峨县人民法院2023年书记员招录信息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及注意事项,告知开庭时间、地点及审判组织组成情况,通知相关人员出庭参与诉讼;

3.负责检查诉讼参与人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4.负责案件庭审、调查询问、合议等环节的记录工作;

5.负责裁判文书的文字校对,交付印刷工作;

6.负责检查或落实法律文书送达工作;

7.负责案卷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

8.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原则

德才兼备原则;

公开公正原则

平等竞争原则;

择优录用原则。

三、招聘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

书记员4人。

(二)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具有法学类、中国汉语言文学和文秘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等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其中以大学专科学历报考的须以全日制学习方式取得学历;

3.年龄为18--35周岁(1988年10月--2005年10月期间出生),具有从事法律工作经历的放宽至40周岁;

4.具有一定计算机中文录入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辞退的;

3.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8日的工作日上班时间段(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天峨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学历证书、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以及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4.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时间待定,听候电话通知。考试当天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县法院政治部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为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满分100分。

1.速录技能测试。测试的形式为听打,即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10分钟。速录技能测试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满分为100分。根据速录技能测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计划人数比例控制在3:1之内。

速录技能测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当日,面试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候考。未按规定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岗位匹配度等。根据工作实际,考察程序可适当简化。

五、聘用手续

根据技能测试、面试、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天峨县人民法院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一年(不含试用期),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书记员;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优秀的,可续签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需按要求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无法及时处理的,取消聘用。

六、薪酬待遇

试用期工资标准为:1800元/月(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2300元/月,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另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需个人承担的部分由个人缴纳);差旅补助、休假待遇与正式职工一致。

七、其他事项

在本次招聘中,通过面试人员的成绩保留到下一次招聘之前,期间如有书记员辞职等情况而出现空缺的,从通过面试的人员中按序补聘。

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联系方式

天峨县人民法院政治部,0778-7827653。

扫码下载附件: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天峨县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

2023普洱法院招聘公告:书记员11名、警务辅助人员6名

2023普洱法院招聘公告:书记员11名、警务辅助人员6名

因工作需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着公开、公正、择优原则,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院级保障书记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身份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综合部门书记员3名。

2.审判执行部门书记员8名。

3.警务辅助人员6名,其中男性5名,女性1名。

(二)招聘人员身份

1.院级保障书记员是为法院审判、执行和综合事务提供辅助性工作的专门人员,不占法院系统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和工勤人员编制,不具有法院在编人员身份和公务员身份,按规定从事审判、执行等辅助性工作。

2.警务辅助人员是为法院审判、执行和综合事务提供安全保障等辅助性工作的专门人员,不占法院系统的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和工勤人员编制,不具有法院在编人员身份和公务员身份。按规定协助司法警察进行机关安全保卫、押解、看管、值庭、安全检查以及其他警务辅助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9日至2005年10月9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要求

1.综合部门书记员: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中国语言文学类或新闻传播学类相关专业。

2.审判执行部门书记员: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法学类相关专业。

3.警务辅助人员: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男性身高165厘米、女性身高158厘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符合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体检标准要求。

(三)不得报名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的;

2.被开除公职或者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书记员、警务辅助人员情形的。

(四)在相同条件下予以优先聘用

1.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因公牺牲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因公牺牲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优先招聘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0日至10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联系电话: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西区四楼6432会议室对面三角房),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见原文。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4.所需提供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3)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本人征信报告;

(5)如实填写《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院级保障书记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6)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对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方能参加后续招聘程序。报考人员必须对其所填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要求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资格。

(三)考试方式

书记员考试包括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技能测试完成后,根据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进入笔试;笔试完成后,按技能测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占30%计算两项成绩后,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按技能测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

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包括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体能测试完成后,达标者进入笔试(如体能测试达标人员未达到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的,按1000米/800米测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完成后,按成绩排名1:2比例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最终成绩。

1.技能测试(书记员)

技能测试主要是测试打字速度,测试时间为20分钟,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警务辅助人员)

体能测试由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三个项目组成。其标准按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达不到以下标准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标准为:

男子组

项目标准30岁(含)以下31岁(含)以上10米4往返跑1311341000米跑425435纵跳摸高265厘米

女子组

项目标准30岁(含)以下31岁(含)以上10米4往返跑141144800米跑420430纵跳摸高230厘米

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含政策理论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内容,总分为100分。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

由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实施,书记员按技能测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占30%计算两项成绩后,按照笔试1:2的比例进入面试;警务辅助人员按照笔试成绩1:2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

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排名按1:1比例进入政审环节,若同岗位成绩并列,书记员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警务辅助人员以体能测试1000米/800米用时短的进入。因报考人员政审不合格,根据岗位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政审合格者进入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因体检不合格,依次从该岗位政审合格人员递补。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聘用结果

四、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依法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日常管理和考核由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解除合同。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按年度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将不再聘用。

2.因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不合格或其他因素出现人员空缺的,按综合成绩(成绩公布之日起1年内有效)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

3.工资、福利待遇月薪酬不低于3800元(含个人和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免费提供岗前和在岗培训,配发工作所需的制式服装。工作期间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享受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报考人员报名时扫码入群并关注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招聘过程中各阶段相关信息及通知将通过群消息和公众号实时发布,非特殊情况不再单独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凡是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技能测试(书记员)、体能测试(警务辅助人员)、笔试、面试、政审、体检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3.在招聘过程中,凡出现虚报信息、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院级保障书记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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