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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罗香乡人民政府事业单位招聘2人简章

2026-09-09

关注广西事业单位招聘的考生注意了,2023年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罗香乡人民政府正在以直接考核方式招聘2名事业单位人员。小编今天把公告里的关键信息整理出来了,包括报名方式、资格审查要求、考核内容和体检标准等,正在找工作的朋友可以看看自己是否符合条件,别错过这次机会。感到兴趣的网友们与小编一起看看吧

2023年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罗香乡人民政府事业单位招聘2人简章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发〔2011〕155号)》、《关于推动人才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的若干政策措施》(桂组通字〔2019〕58号)、《关于印发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修订)》(来人社规〔2022〕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金秀瑶族自治县罗香乡人民政府2023年以 直接考核方式招聘事业单位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6日~2005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具体条件以《金秀瑶族自治县罗香乡人民政府2023以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下称《计划表》)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岗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通过考试选拔、在广西服务期满(以各项目规定的服务期为准)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称职)以上等次的我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城市街道(社区)党建组织员”等项目人员。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非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7.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10月1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名程序

(一)招聘岗位查询。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附件1)。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请与金秀瑶族自治县罗香乡人民政府联系。

(二)报名。此次招聘以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两种形式进行,招聘报名、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报考者下载或者现场领取《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本人的报名材料直接送达或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到罗香乡人民政府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各1份,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报名材料的考生,需同时电话联系,确认邮件发送成功,因未电话联系确认邮件发送成功,造成未能及时审核无法参加面试的,责任考生自行承担。招聘专用邮箱:lxxdjb2022@163.com,联系电话:0772–6131798,19178156762。

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25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金秀瑶族自治县罗香乡人民政府一楼党建办。

(三)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有关要求,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通过网络报名的,在发送报名表并电话联系确认接收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通知考生;现场报名的,当场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考时间内报名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人员应说明原因。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0月25日至10月27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18:00。

三、考核和体检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者即列为考核人选,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从考核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同时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对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等部门所属,从事群众工作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二)体检。体检由金秀县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在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复检医疗机构应当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等级,并应在公务员录用体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负担。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困难家庭毕业生免缴体检费,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考核和体检时间:2023年11月上旬。

四、审批和聘用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经金秀瑶族自治县罗香乡人民政府、金秀瑶族自治县人社局审核后,在来宾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进行复查,根据复查结论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经金秀瑶族自治县罗香乡人民政府、金秀瑶族自治县人社局,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三)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期限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本公告由金秀瑶族自治县罗香乡人民政府、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五、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金秀瑶族自治县罗香乡人民政府:0772–6131798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2-6218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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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秀瑶族自治县罗香乡人民政府2023年以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

2:金秀瑶族自治县罗香乡人民政府2023年以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金秀瑶族自治县 金秀瑶族自治县

罗香乡人民政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1日

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2023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公告

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2023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发〔2011〕155号)》、《关于推动人才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的若干政策措施》(桂组通字〔2019〕58号)、《关于印发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修订)》(来人社规〔2022〕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人民政府2023年以直接考核方式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6日~2005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具体条件以《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人民政府2023以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下称《计划表》)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岗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通过考试选拔、在广西服务期满(以各项目规定的服务期为准)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称职)以上等次的我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城市街道(社区)党建组织员"等项目人员。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非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7.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10月1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名程序

(一)招聘岗位查询。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附件1)。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请与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人民政府联系。

(二)报名。此次招聘以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两种形式进行,招聘报名、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报考者下载或者现场领取《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本人的报名材料直接送达或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到金秀镇人民政府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各1份,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报名材料的考生,需同时电话联系,确认邮件发送成功,因未电话联系确认邮件发送成功,造成未能及时审核无法参加面试的,责任考生自行承担。招聘专用邮箱:Jxz2006688@163.com,联系电话:0772-6216012。

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25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人民政府一楼党建办。

(三)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有关要求,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通过网络报名的,在发送报名表并电话联系确认接收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通知考生;现场报名的,当场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考时间内报名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人员应说明原因。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0月25日至10月27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18:00。

三、考核和体检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者即列为考核人选,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从考核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同时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对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等部门所属,从事群众工作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二)体检。体检由金秀县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在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复检医疗机构应当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等级,并应在公务员录用体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负担。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困难家庭毕业生免缴体检费,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考核和体检时间:2023年10月下旬。

四、审批和聘用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经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人民政府、金秀瑶族自治县人社局审核后,在来宾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进行复查,根据复查结论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经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人民政府、金秀瑶族自治县人社局,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三)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期限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本公告由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人民政府、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五、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人民政府:0772-6216012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2-6218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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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人民政府2023年以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

2: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人民政府2023年以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金秀瑶族自治县 金秀瑶族自治县

金秀镇人民政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0日

四川内江市威远县2023下半年事业单位考调公告(2人)

四川内江市威远县2023下半年事业单位考调公告(2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威远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威远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考调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县公开考调符合岗位要求的在编在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考调岗位及名额(共2名、详见《威远县行政审批局2023年下半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可靠、作风正派、历史清白,遵纪守法,责任心强。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群众公认。

3.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考调岗位的具体条件(详见《威远县行政审批局面向全县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6.近3年(2020年至202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考聘条件中对年龄(对周岁的计算方式为:如40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40岁的人员)、工作经历等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聘报名首日(即2023年10月18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责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相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工作年限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次公开考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8日--2023年10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四)报考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威远县行政审批局2023年下半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3份,详见附件2)。

2.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近期免冠两寸彩照1张和考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等材料(均为1份)。

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报名及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考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本单位的报名者所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并负责通知考生考试时间。

特别提示:

1.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考调条件的,取消考调资格。

2.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五、考试

(一)考调方式:本次公开考调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考调工作在县公招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考调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面试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新版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考生须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内容: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五)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考调名额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该比例的,按此比例相应调减直至取消考调岗位。

(六)成绩公布: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在威远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示。

六、考察

考察由考调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根据面试成绩按考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重点针对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并征求原单位意见。考察期间如出现缺额,由威远县行政审批局党组会依据面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因递补人员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察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察结果在威远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按不少于5个工作日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因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中途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及相关聘用手续。

九、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考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在考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工作纪律,考聘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在考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本次考聘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前培训。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威远县纪委监委驻威远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电话号码:0832-8232313。

十、本考聘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威远县行政审批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2-6181847)。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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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威远县行政审批局2023年下半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威远县行政审批局面2023年下半年向全县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威远县行政审批局

2023年10月16日

2023广东茂名高州市事业单位选聘公告

2023广东茂名高州市事业单位选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高州市市直机关单位选调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高州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高组通〔2022〕6号)、《关于市巡察事务中心使用事业编制公开选聘工作人员事项的批复》(高机编办〔2023〕37号),经研究,高州市巡察事务中心面向全市财政核拨经费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在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名额

选聘具体岗位和名额详见《2023年高州市巡察事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聘基本条件

(一)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二)高州市财政核拨经费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应聘者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四)熟悉电脑操作;

(五)符合《2023年高州市巡察事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的条件;

(六)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新录(聘)用人员尚在试用期间的;

2.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及有其他约定年限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限未满的;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地点:高州市委2号楼521室(高州市纪委监委干部室)。本次选聘不收取报考者费用。

2. 报名需提交材料:

(1)《高州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加具意见并盖章;

(2)身份证、学历证书(非全日制学历需学历认证证明)、荣誉证书等复印件,以上均需核查原件;

(3)近三年个人年度考核表、奖惩材料等复印件;

(4)有关身份及资格履历条件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及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选聘资格,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考试

本次选聘采取笔试+面试"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知识、纪检监察业务专业知识及公文写作,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当选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超过1:20时,需进行笔试,按照应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当选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少于或等于1:20时,则不进行笔试,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

(1)笔试+面试"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2)直接面试方式:总成绩=面试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4.成绩查询。笔试、面试结束后,总成绩公布在高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告(http://www.gaozhou.gov.cn/mmgzrlzyj/gkmlpt/index)。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由选聘单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选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高州市纪委监委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情况,按选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是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五)确定选聘人选及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将确定的拟选聘人选进行公示,在高州市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确定为调动对象,请考生密切留意。如果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空缺,不作递补。

(六)调动和待遇

1.对确定为选聘对象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2.被选聘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所聘岗位的工资政策执行。

四、组织管理

高州市纪委监委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及选聘的具体事宜。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高州市纪委监委、中共高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联系电话:高州市纪委监委干部室(0668-6610088);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668-6662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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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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