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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煤京闽工贸有限公司招聘1人信息

2026-09-08

2023年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小编获悉,中煤京闽(福建)工贸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其中综合(党群)部文秘专员岗位招1人,工作地点在福建福州。招聘报名时间为10月8日至10月22日,有兴趣的来看看具体要求。感兴趣的网友们跟着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2023年中煤京闽工贸有限公司招聘1人信息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煤集团)是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国有重点骨干企业,前身是1982年7月成立的中国煤炭进出口总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煤炭生产贸易、煤化工、发电、煤矿建设、煤矿装备制造以及相关工程技术服务,涵盖煤炭全产业链,肩负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使命。现有可控煤炭资源储量超过760亿吨,生产及在建煤矿70余座,煤炭总产能达到3亿吨级规模,煤炭年贸易量3.2亿吨。煤化工总产能超过1000万吨,产品主要包括煤制烯烃、甲醇、尿素、硝铵、焦炭等。现有控股和参股电厂50余座,总装机超过4000万千瓦。煤矿设计建设、煤机装备制造综合实力、技术水平、市场占有率居行业前列。拥有中煤能源、上海能源、新集能源3家上市公司。截至2022年底,中煤集团管理资产总额6000亿元,职工13万人。目前已连续四年位列《财富》世界企业500强。

中国煤炭销售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煤销售公司)成立于1983年3月,前身为煤炭部直属企业中国煤炭储运公司”,现为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集团)负责煤炭营销工作的专业化公司,主要管理中煤集团煤炭贸易和物流网络投资建设工作,注册资本金53.3亿元。截至2022年底,中煤销售公司共管理子公司15家,分支机构2家,控股公司2家,参股公司3家,境外机构1家,职工1317人。近年来,中煤销售公司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不断优化管理体制机制,加快营销、物流两个网络建设,推进产品和市场两种结构优化,初步构建了覆盖全国的煤炭市场和全煤种的营销网络,煤炭进出口贸易辐射亚太市场。2022年,公司完成煤炭贸易量2.3亿吨。

中煤京闽(福建)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福建公司)为中煤销售公司在福建设立的区域公司,下设1家子公司。主要经营进口煤、内贸煤及出口煤业务,销售网络覆盖国内沿海区域以及日、韩、中国台湾等亚太市场。并负责所在区域的新能源项目开发。2022年营业收入近100亿。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中煤京闽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1人,具体如下:

综合(党群)部文秘专员:1人。

(二)工作地点

福建福州。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报名基本条件

1.德才兼备,为人正派,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大局意识;

2.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3.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4.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和自动化办公设备。

5.无违纪、违法或不良记录。

四、招聘岗位主要职责及任职要求

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简历投递、资格审查、考试测评、体检、公示、研究决定、聘用的程序进行,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六、报名方式及要求、声明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22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中煤集团公司网站、中煤销售公司网站、国聘官网、智联招聘网站公开发布。报名人员可登陆中煤集团公司网站、中煤销售公司网站,下载《中煤京闽(福建)工贸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按要求填写,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连同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直接发送至指定邮箱:xiam@chinacoal.com。要求邮件主题主题请注明京闽公司-应聘者姓名-部门-岗位-所在单位简称”,岗位必须与招聘公告中一致,登记表中须有电子照片。

招聘工作联系人:林先生、习女士

招聘邮箱:xiam@chinacoal.com

(三)有关要求

1.报名人员应在报名表中注明是否服从岗位调剂。

2.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或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四)有关声明

聘用人员与中煤京闽(福建)工贸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酬标准执行中煤京闽(福建)工贸有限公司现有薪酬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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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煤京闽(福建)工贸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

2.中煤京闽(福建)工贸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中煤京闽(福建)工贸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8日

2023浙江嘉兴审判保障中心选聘2名事业编公告

2023浙江嘉兴审判保障中心选聘2名事业编公告

因工作需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属嘉兴市审判保障服务中心面向全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嘉兴市审判保障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其中财务会计岗位1名、综合文字岗位1名。

二、选聘对象

嘉兴市所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具有2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经历,其中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需在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

(三)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0月16日及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财务会计岗位工作人员要求经济学、金融学、会计学、统计学、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毕业,且从事财务、会计、审计等工作满2年;综合文字岗位工作人员专业不限,要求从事综合文字工作满2年,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能独立承担综合性文字材料或重要文稿起草工作。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选聘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工作能力等其他资格条件。

(五)选聘岗位所涉及的具有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通过招生选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还在影响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办理聘用情形。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公开选聘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2023年10月16日起至2023年10月23日止,报名人员通过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并将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上传。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报名相关材料有:

(1)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扫描件(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个人近2年来工作总结等材料。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得低于选聘计划人数的3倍,低于3倍人数的,取消选聘计划,相关信息发布在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核合格的,准予报考。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电话或浙政钉的方式反馈。报考人员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11月1日9:00--11月4日,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扫码进入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公开选聘考试由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单个选聘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不超过(含)10人的,则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总成绩=面试成绩。

若单个选聘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超过10人的,则需进行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笔试内容采用综合时政热点及法律基础知识测验、对策性论文等形式,满分为100分。笔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笔试结束后,根据选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内容为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面试前,对入围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面试。

(五)体检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总成绩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的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七)公示和聘用

综合体检和考察情况,提交市法院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选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选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自愿放弃或不合格的,由市法院党组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决定递补的按照选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在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3.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4.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具体解释。

咨询电话:0573-83686112。

监督电话:0573-82726500。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12日

2023年南师大化学类和应用化学专业录取分数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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