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知识

2024年大方县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30名

2026-09-07

2024年贵州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大方县发布的选聘公告对参聘人员有明确要求,年龄、学历、品行都有具体规定。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选聘条件的完整清单,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有一定法律知识是基本门槛,符合条件的朋友可以关注后续的报名流程。感到兴趣的网友们和小编一同了解吧

2024年大方县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30名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充分保障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和公正性,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不断营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环境。根据《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毕节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各界公开选聘大方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为做好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根据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需要,由大方县司法局统一聘请,选聘热心从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品德良好、具备必要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的人员。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负责人、法律工作者、村两委”成员、社区工作者,企业负责人、个体工商业者、行业协会负责人等社会各界人士中择优选聘30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并设立16个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有效引导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体现监督员队伍和联系点的广泛性和代表性,确保行政执法工作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监督。

二、选聘条件

(一)十八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监督意识,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三)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工作有一定了解;

(四)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善于听取和反映各方面的意见,敢于依法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

(五)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履职;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聘方式

采用公开聘请、单位推荐和定向邀请相结合的形式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

(一)报名

2024年3月7日至3月20日期间,各乡(镇、街道)、单位、企业进行推选,个人线下报名。个人报名填写附件1(大方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申请表);单位推荐的请填写附件2(大方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推荐表),填写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名表交县司法局八楼行政执法监督办公室或扫描发邮箱:dfxxzzfjd@163.com。(参聘人员填写申报相关信息,照片标准:2寸蓝底免冠照,格式为PNG、JPG格式,图片尺寸不小于402px*614px。手机号码要填写正确)。

(二)审核

报名结束后,大方县司法局依据选聘的条件、要求,对参聘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拟聘人员。

(三)公示

大方县司法局在门户网站上对拟聘人选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日。

(四)聘任

公示期结束后,由大方县司法局进行聘任。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实行聘任制,任期2年。期满后需要续聘的,重新按照要求和程序办理,到期未续聘即自行解聘。

四、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工作方式

 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采取分散工作与集中工作相结合的办法,工作属于无报酬的志愿活动。具体工作方式如下:

(一)履行监督职责时,出示《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证》以表明身份,详实记录行政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具体事项,并报告本级司法行政部门。

(二)对监督员反映的问题,属于司法行政部门行政执法监督范围的,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毕节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办理结果向监督员反馈。不属于司法行政部门行政执法监督范围的,及时告知其解决途径。

(三)行政执法部门可以邀请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参与本地区有重大影响的、与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执法活动,并保障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合法权益。

五、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工作保障

 (一)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支持和配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监督工作,不得干扰阻挠,不得打击、报复。

(二)大方县司法局负责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日常联络、组织和协调工作,组织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培训,提供与履行监督职责相关的文件、学习和宣传资料,提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素质和能力。

六、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权利

(一)向行政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询问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二)查阅有关执法文书材料;

(三)向社区企事业单位了解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情况;

(四)接收公众对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五)反映行政执法存在问题;

(六)提出纠正行政执法意见;

(七)参加行政执法评议评价活动。

七、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工作职责

(一)关注、了解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情况,提出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根据邀请参与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调研评估、案卷评查、案件听证等活动;

(三)收集和反映社会群众对行政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的意见建议;

(四)其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事项。

八、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工作纪律

(一)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不得以权谋私或妨碍行政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工作,不得损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以及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三)学习掌握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知识;

(四)参加司法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组织的相关活动,承担相应的工作;

(五)不得以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名义参加与履行职责无关的社会活动,确需以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名义参加社会活动时应当提前征得司法行政机关或行政执法部门的书面批准;

(六)其他应当遵守的工作纪律。

九、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解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聘:

(一)妨碍、干扰行政执法工作的;

(二)无正当理由连续一年不参加行政执法监督活动,不履行监督职责的;

(三)利用监督职权谋取私利的;

(四)因工作调整、健康状况等原因不宜继续担任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

(五)其他不宜继续担任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情形。

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在聘期内主动请辞的,应当由本人提出申请,大方县司法局进行审核。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在聘期内辞职或者被解聘的,大方县司法局予以公告。

附件1大方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申请表.doc

附件2大方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推荐表.doc

大方县司法局

2024年3月7日

2024年荆州沙市区辅警招聘计划30人公告

2024年荆州沙市区辅警招聘计划30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

荆州市公安局沙市区分局

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辅警

招聘计划

男性辅警30人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公民,身高1.68米以上,高中(中专)以上学历,本人和家庭及直系血亲政治合格,无违法犯罪和不良记录;

(二)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拥有实用技能者或者条件特别优异者可适当放宽年龄上限和优先;

(三)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纪律观念强;

(四)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职责身体条件。

工资福利

(一)基本工资:3000-3500元/月;

(二)进餐补贴:工作日提供早、中、晚餐;

(三)福利待遇:聘用期间享受工会福利待遇和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制度。

有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二)有不良信用记录;

(三)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

(四)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名时间

5月10日----5月24日

报名地点

沙市区公安分局队伍保障大队

(1--210室)

汤警官 17771626966

招聘手续

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1寸彩色白底免冠照片2张,到沙市区公安分局队伍保障大队(1--210室)报名。

警营欢迎你们!

我们期待你们!

四川2024届选调生报名程序与资格条件

四川2024届选调生报名程序与资格条件

校内报名程序:

1.学生提交材料。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官网报名系统打印《四川省2024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报名汇总表》(附件,以下简称《汇总表》),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

2.培养单位审核。所在培养单位进行内容审核与资格审核,符合要求的在《申请表》相应栏目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党委组织公章;同时汇集打印《汇总表》,加盖党委组织公章。

3.培养单位提交材料。培养单位于2023年10月31日(周二)下午17:00前提交以下材料:(1)纸质版材料:《推荐表》《汇总表》,提交地点:广州校区南校园熊德龙学生活动中心504室;(2)电子版材料:可编辑的《汇总表》版发至中大公务云盘:https://pan.sysu.edu.cn:443/link/9819574A48AAB2230C91732247FDBFCA,邮件主题:四川省选调生+培养单位名单XX人。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20-84110066,84110553)

附件:《报名汇总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着力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川组通〔2018〕54号)要求,现就面向中山大学选调2024届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一)人员范围

中山大学2024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具体包括:

1.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

2.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

3.四川省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非在职)。

全日制本科在中山大学就读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4届非定向就业应届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本科、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中山大学就读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4届非定向就业应届博士研究生,也在人员范围内。

(二)专业范围

本科:材料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旅游管理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法医学类、医学技术类、口腔医学类、电子商务类、中国语言文学类、社会学类、英语、药学类、机械类、仪器类、自动化类、能源动力类、电气类、化工与制药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经济学类、财政学类、金融学类、经济与贸易类、城乡规划、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法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哲学类、化学类、生物科学类。

研究生: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材料与化工、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信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软件工程、工商管理、国际商务、资产评估、审计、会计、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物流管理、物流工程、物流管理与工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公共卫生、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技术、电子商务、中国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社会学、社会工作、英语语言文学、药学、机械工程、机械、仪器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系统科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能源动力、电气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金融、保险、税务、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城乡规划学、城市规划、城市规划与设计、人文地理学、法学、法律、环境科学与工程、图书情报、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化学、生态学、生物学(上述专业对应的专业硕士,也在专业范围内)。

以上专业名称均为一级或二级学科名称。

省级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担任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主席、副主席(书记、副书记)一学年以上,担任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主席(书记)一学年以上,不限专业。

报考攀枝花市、广元市、巴中市、雅安市、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的,不限专业。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户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对党忠诚,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三)作风朴实,诚实守信,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四)学习成绩优良,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1月1日至7月31日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五)18周岁以上,应届博士毕业生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应届硕士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92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1997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相应放宽两岁。

(六)符合下述条件之一:1.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2.具有参军入伍经历;3.获国家级奖学金;4.校级及以上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5.院系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团干部";6.担任副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正副班长〈正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正副职)。

上述6项选调条件均须在2023年10月25日前取得,其中:第3--6项须在本次选调范围内高校攻读全日制大学本科、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期间取得(若第4、5项荣誉、称号等未在本次选调范围内高校获得,但属省级及以上的,也可视为符合上述6项选调条件之一)。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八)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九)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1.定向、委托培养或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2.是现役军人的;3.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4.受过处分的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6.被开除公职的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符合选调范围、资格条件的人员,认真阅读公告后,于2023年10月18日至10月25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按网络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四川省2024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报名推荐表》(填报指南详见附件3),对照选调职位表(见附件1、附件2),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每人可报3个志愿,其中省直部门职位在第一志愿中填报,成都市职位在第一志愿中填报(第一志愿填报省直部门职位的,可在第二志愿填报),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推荐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3个志愿系梯次志愿,不得重复报考同一市(州)的职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至10月26日,由第一志愿所属的招录机关,按选调范围、资格条件和第一志愿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合格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不合格的,可在报名截止日期前重新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23年11月10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四川省2024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报所在院系根据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审核盖章,并由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就业主管部门核准推荐并鉴章。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选调资格。

3.职位调整。省直部门招录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选调名额之比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视情减少或取消该招录职位选调名额,并于2023年10月26日在报名网站公告。报考招录职位被取消的考生,经省委组织部核准后可于10月27日前重新改报其他招录职位。

4.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于2023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二)笔试

笔试科目1门,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笔试时间为2023年11月11日,考区设在北京、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长沙、广州、深圳、西安、成都,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考区参加。

笔试成绩于2023年11月22日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省委组织部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三)面试

省直选调部门和成都市,分别在第一志愿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名额的3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第一志愿填报省直部门但未进入(含未递补进入)省直部门面试人员名单的,将第二、三志愿分别视为第一、二志愿处理。

其他市(州)职位人员的面试,所有第一志愿报考该市(州)的考生,和第二志愿报考该市(州)但未进入省直选调部门或成都市面试的考生,均可参加。

省直选调部门和市(州)党委组织部在面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由省直选调部门和市(州)党委组织部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另行通知。因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等形成的省直部门职位缺额,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省直部门面试人员名单的(含递补进入),不能参加市(州)的面试。市(州)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面试由省直选调部门、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省委组织部根据面试情况,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12月1日至12月3日,考区设在四川省成都市,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省直选调部门和市(州)党委组织部另行通知,考生应按要求携带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及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

(四)签约

省直选调部门和市(州)党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考生填报的志愿由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分轮确定拟签约人选(第一志愿填报省直部门但未进入含未递补进入省直部门面试人员名单的,将其第二、三志愿分别视为第一、二志愿处理)。

省直部门职位因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市(州)职位因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第一轮缺额,可在第一志愿报考该职位且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后仍有缺额的,可在第二志愿报考该职位且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根据总成绩依次确定拟签约人选,并依此类推。

按三个志愿签约后仍有缺额的,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根据本地重点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结构情况,可拿出一定数量的缺额,在第一志愿报考该市(州)其他职位的考生中,按性别根据总成绩依次确定拟签约人选;递补后仍有缺额的,可继续拿出一定数量的缺额,在第二志愿报考该市(州)其他职位的考生中,按性别根据总成绩依次确定拟签约人选,并依此类推。递补后仍有缺额的,市(州)可根据工作需要,拿出一定数量的缺额,由省委组织部在全省范围内对所填志愿均未入围的考生按性别进行统筹调剂递补。

拟签约人选签约后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后续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签约的时间和具体安排,由省直选调部门和市(州)党委组织部另行通知。未在通知规定时间内签约的,视为自愿放弃选调资格。

(五)体检、考察

体检由省直选调部门、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选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察由省直选调部门、市(州)党委组织部根据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组织实施,重点考察考生政治素质、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道德品行、社会信用记录,深入了解考生现实表现、专业特长、学业成绩、参加社会活动、遵纪守法、心理素质,是否符合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部分职位考察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由省直选调部门、市(州)党委组织部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市(州)人事考试官网或高校公示栏进行公示。

(七)确定选调名单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省委组织部确定为选调人选。反映问题影响录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四、相关政策

(一)选调人员按所录用省直部门或市(州)党委组织部通知时间,持毕业证、学位证和要求的其他资料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且无正当理由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或不报到的,取消录用。

(二)录用到市(州)的,由市(州)党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职务职级空缺情况,结合考生所学专业、个人志愿、经历特长等,安排到市(州)、县(市、区)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并按规定办理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手续。

(三)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任职定级。录用后按照中央组织部有关要求,切实加强选调生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丰富工作经历。

(四)各级组织部门建立选调生信息库,加强对选调生的日常管理、跟踪考察。把选调生培养使用纳入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对表现突出的选调生,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条件,择优选拔进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或交流到上级机关和重要岗位。上级机关补充工作人员,拿出一定名额优先从选调生中遴选。选调生可根据各地人才工作有关政策,享受相关待遇。

本公告由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招录职位的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由职位所属省直选调部门或市(州)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醒:

1.考生不需要缴纳报名考试费和体检费。

2.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签约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

4.如有具体事宜咨询,可与省直选调部门、市(州)党委组织部联系(联系电话详见选调职位表,附件1、附件2)。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626583。

附件:

1.省直部门选调职位表

2.市(州)选调职位表

3.填报指南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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