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襄州区考试动态来了,襄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区卫生健康局发布了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公告。今天小编整理了招聘的核心内容,这次共招聘75名大学生乡村医生为事业编制人员,涉及15家乡镇卫生院。有意报考的话可以先看看岗位表和具体要求,了解清楚再做准备。感兴趣的小伙伴们与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为补齐乡村医生短板,加强确保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充实稳定,根据《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工作的通知》(鄂卫发〔2024〕13号)文件精神,襄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襄州区卫生健康局为襄州区龙王镇中心卫生院等15家事业单位专项招聘75名大学生乡村医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75名大学生乡村医生为事业编制人员,具体岗位见《2024年襄州区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通过县级初审、省市复审、国家终审,目前在襄州区乡镇卫生院(不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街道卫生院)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不含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的大学生乡村医生。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具体条件见《岗位表》;
2.应聘人员只能报考村卫生室所在乡镇卫生院的招聘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等方式进行。对于无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采用面试招聘的形式进行,对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考试安排、成绩查询、体检考察、公示公告等环节信息均通过襄州区人事考试网(//www.xzrsksw.org.cn/)进行发布。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30日8:30-18:00。
(二)报名方式
2.应聘人员须本人携带《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一寸照片两张、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乡村医生免费订单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乡村医生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核。
3.报考人员现场报名签字确认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及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考及聘用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符合条件人员不愿意报名的,由本人出具书面放弃声明。截止报名时间未报名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六、面试
(一)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以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时间为准。
(三)面试最低合格线。面试最低合格线。此次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为确保招聘人员的素质,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面试及总成绩发布。面试结束后,襄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襄州区卫生健康局通过襄州区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面试成绩。
七、体检
体检在区内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由区卫健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且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考察(考核)
考察(考核)工作由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卫健局抽调人员组成考核专班,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医进行考核。考核内容重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服务质量、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
被考察对象需提供:个人自传(1500字左右)、银行征信记录、无犯罪证明、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记录。
九、拟聘用人员公示
襄州区人事考试网发布对体检、考察(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拟聘用公示。拟聘用人选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违反考试考察等招聘纪律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卫健局上报招聘结果,区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审核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政策,与受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二)本次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后,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含试用期、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受聘后3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上岗前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期限、违约责任和有关要求。对进入体检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聘用到岗后因服务期未满6年提出离职等情形违约的,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十一、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问题,相关责任人将受到严肃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710-2815801、0710-2823031。
(二)本次公开招聘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三)考生在进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弃权的,应由本人出具书面声明,通过扫描或拍照、传真、邮寄等方式提交襄州区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
(四)本公告由襄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襄州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咨询电话:0710-2535382 0710-2535365
附件1:襄州区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襄州区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报名表.docx
襄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襄州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29日
2024贵州黔西妇幼保健院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信息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及做好新院区搬迁人才储备工作,更好地开展优质医疗保健服务,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38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黔西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根据德才兼备、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用人标准,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式,按照资格准入、公开招聘、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通过人才自愿报名,多批次自主选拔录用人才。
(二)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政审、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黔西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三)岗位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5月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7日及以后出生);护理岗位年龄要求28周岁及以下(1995年5月7日及以后出生)。
原则上符合01-06报考岗位需求的中、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7日及以后出生)。
(四)学历、资格等要求详见《岗位表》。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四)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六)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2024年4月26日在黔西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5月1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黔西市妇幼保健院黔金路院区四楼院办公室。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报名。不按报名要求提交资料的一律视为报名不合格。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持《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且聘用后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交应聘岗位所需学历证书。
2.报名成功后,工作人员将报名资格审核结果现场反馈给考生。
(三)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1.准考证领取时间:2024年5月13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2.准考证领取地点:黔西市妇幼保健院黔金路院区四楼院办公室。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考试环节
(一)优先安排面试人员范围
1.符合01-06医师岗位报考需求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人才不受此次报名时间限制,直接采取一人一议、即来即议的方式优先安排面试,招满为止。
(1)高学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医师执业证书。
(2)中级及以上职称。
(3)具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合格证明、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医师执业证书。
(4)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医师执业证书。
2.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且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优先进入考察政审、体检环节,体检、政审合格后进入医院试用。
(二)笔试
1.笔试由黔西市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2.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3.笔试科目:以专业知识为主。
4.笔试时间:2024年5月14日上午9:00-11:00。
5.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6.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方能参加考试。
7.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的,通过笔试按3:1比例进入面试;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未达到3: 1的,笔试后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1.面试由黔西市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2024年5月14日14:30开始。
3.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方能参加面试。
5.未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无效或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若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调整笔试、面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的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复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五)总成绩公示
总成绩将在黔西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上向社会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考察政审、体检
总成绩公示结束后进入考察政审、体检环节。考察政审、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政审、体检对象。考察政审、体检对象须在2024年5月22日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并完成体检。放弃考察政审、体检或考察政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报告。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八、公示和聘用(一)公示经笔试、面试、考察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黔西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上向社会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二)聘用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单位根据相关规定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转为正式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一)纪律监督。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咨询电话:0857-4247278(黔西市妇幼保健院办公室)监督电话:0857-4240882(黔西市妇幼保健院纪委)(二)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黔西市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在招聘过程中,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黔西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公布的相关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公告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三)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黔西市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附件:1.黔西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岗位表.xls
2.报名表.xlsx
2024合肥经开区应急城管局招聘报名时间及条件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辅助执法人员5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见附件《合肥经开区应急和城管局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辅助执法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城市管理工作,能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从事基层一线工作。
(四)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16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报考人员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2.报考人员如凭辅修专业报考,须取得教育主管部门认证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毕业证书。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笔试、体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3日9:00--2024年4月29日16:00,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http://exam.shenbohr.com/index.php)即可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报名要求:(1)报考人员按照要求填写《资格审查表》信息,须完整、准确填写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等,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色照片;报考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2)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后至2024年4月30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http://exam.shenbohr.com/index.php)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5.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5月6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http://exam.shenbohr.com/index.php)网上缴费"缴纳笔试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6.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5月10日9:00-2024年5月11日23:59期间登录报名网站(http://exam.shenbohr.com/index.php)打印准考证、通知单"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操作视为自动放弃。
2.因未达比例取消岗位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原路退还其笔试费。
3.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经济、法律、语文基础知识、公文写作及处理等,满分100分。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5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时间定于2024年5月12日上午,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5.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合肥经开区管委会官网(http://hetda.hefei.gov.cn/)、报名网站(http://exam.shenbohr.com/index.php)进行公布。
1.笔试结束,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环节的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2.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测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男子1000米跑435,女子800米跑430即为合格。
3.体能测试结果不合格、判定成绩无效、违纪、缺考或弃考等情况,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体能测试结束后3日内,通过合肥经开区管委会官网(http://hetda.hefei.gov.cn/)、报名网站(http://exam.shenbohr.com/index.php)公示体能测试结果,同时公布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名单。
5.不能按时参加体能测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时间、地点以体能测试通知书为准。
1.笔试结束,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且体能测试结果合格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资格审查表(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资格审查表》并手写签名)、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信网上打印的学历证明(以上均查验原件并上交复印件)、1张1寸白底彩照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属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4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4.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属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若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5.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属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若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递补一次。
7.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通知书。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8.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一经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等情况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1.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现场公布。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本次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面试室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3.面试形式、时间及相关事宜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1.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按5:5的比例合成后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为依据;若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中客观题得分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2.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3.考察工作由应急和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
4.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因某种原因放弃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总次数不超过2次。
1.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合肥经开区管委会官网(http://hetda.hefei.gov.cn/)、报名网站(http://exam.shenbohr.com/index.php)公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对公示无异议、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培训结束,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培训期间自愿放弃的,不予录用,所空名额等额递补一次。
4.试用期自愿离职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由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5.本次正式聘用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资料恕不退还,本单位承诺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保密。
(二)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报考资格,已录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三)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参加招聘,在招聘过程中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若因招聘工作需要与本人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笔试费45元/人/科,面试费80元/人。
(五)咨询电话:0551-62980775/62980778。
附件:合肥经开区应急和城管局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辅助执法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和城市管理局
2024年4月16日
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招聘编外人员1名

因工作需要,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创新意识、协作意识、团队意识强。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学历为大专及以上文凭。
5.医学类专业。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2日至2005年10月11日期间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40岁。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报考的。
(二)岗位具体要求(附件)
三、报名、招聘流程
报名(同步资格审查)--考核--体检--政审--聘用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0月12日。
(二)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三)报名流程:
1.请应聘者下载填写《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书及工作业绩材料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证件照(大小在30K以内),限JPEG、GIF或JPG格式。
3.应聘者需采取电子文档压缩形式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76765370@qq.com。
电子邮件标题统一按照应聘岗位+姓名"格式编写。
4.以上资料原件将在面试前进行审核,通过审核方能进入考核阶段。
(四)考核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用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若未入围,恕不通知)。
参加考试考核的人员须将提交的初审资料原件带至考试考核现场进行复核,复核通过方可参加考试考核。
(五)体检
对拟录取人员采用等额方式予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如出现前面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替补体检。
(六)聘用
经体检政审后,对拟聘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3个月。对在试用期满经考核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
四、体检、政审及公示
(一)体检。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符合优先条件的,优先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在县级人民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未按通知要求到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最多不得超过2次。
(二)政审。进入政审阶段的人员需提供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对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政审,递补最多不得超过2次。
(三)公示。将通过政审和体检的人员名单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五、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聘工作由泸州市龙驰人才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按岗位所需人数择优聘用,拟招聘人员均为编外聘用,采用合同用工,薪酬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含基本工资、购买五险一金等,同时按有关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和带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二)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三)聘用人员经聘用后不服从安排、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不能胜任工作任务的,予以解聘。
(四)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吕女士,0830-2517127
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田女士,0830-251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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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应聘人员登记表
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
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