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师资格考试的相关政策是很多考生关心的内容。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设《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和《审计理论与实务》两门科目。小编提醒大家,这两个科目的考试内容已经明确了,宏观经济学、企业财务会计、审计理论与方法等知识点都需要掌握,合格后由人事部门颁发证书。感兴趣的网友们与小编一起看看吧

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设置《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和《审计理论与实务》两门考试科目。
各科目考试内容如下:
(一)《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宏观经济学基础、企业财务管理、企业财务会计、法律;
(二)《审计理论与实务》:审计理论与方法、企业财务审计。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相应的《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审计署联合用印,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取得审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按照审计署的有关规定,接受相应级别的继续教育。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取消其资格,收回证书,3年内不得再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伪造、涂改学历、资历证明;
(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