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知识相关的内容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关于公务员体检顺序怎样安排这个问题,很多通过面试的朋友都比较关注。今天小编整理了官方的标准流程,体检一般安排在面试结束后、政审开始前进行,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统一前往医院。流程主要包括四个环节:确定体检人员、参加统一体检、领取体检结果、申请复检。整个过程都有专人带队引导考生,具体的细节和要求都写清楚了供大家参考。感到兴趣的小伙伴们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公务员体检一般安排在面试之后、政审之前。可能是面试之后第二天、第三天,也可能是一周以后。你通过面试后,相关的单位就会联系你,要求你在某天的几点前到某地集合,统一乘车到医院体检。
确定体检人员:公务员录用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加体检:由用人单位派专人带领考生到指定医院体检;通知体检结果:体检结果由医院通知体检工作负责人统一领取;复检: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可申请复检。
1、确定体检人员。公务员录用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2、参加体检。由用人单位派专人带领考生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工作负责人事先要逐个核对受检人与体检表照片是否相符,并统一将体检表交体检医生。各科室之间交接体检表由体检工作人员负责,不准由考生代交。
3、通知体检结果。体检完毕,主检医生根据体检标准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并签名,然后加盖医院的公章。体检结果由医院通知体检工作负责人统一领取,并由体检工作负责人将体检结果通知考生。
4、复检。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公务员考试体检地点规定说明

在京的招录机关,在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京外的招录机关,在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尚未指定体检机构的,应当在市(地)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体检实施机关应当日、当场安排复检。
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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