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知识

湖南公务员复检项目及时间要求

2026-06-12

公考知识相关的考试政策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湖南公务员考试体检复检的具体规定,是每年公务员考试中考生都会问到的问题。湖南省对体检复检有明确的时间要求: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未达标准的项目当日可申请复检,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等未达标准的项目需当场复检。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结果有异议的,7日内可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值得注意的是,《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项目不适用复检规定。感到兴趣的朋友们和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湖南公务员复检项目及时间要求

湖南省公务员考试体检中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

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报考者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公安、监狱戒毒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海事、检验检疫、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应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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