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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考应届生身份的界定办法

2026-06-11

山东省考报名中应届生身份怎么认定是很多考生关心的事。小编今天就详细说说这个话题,帮你把政策要点整理清楚。政策明确指出,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离校后二年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档案保留在原毕业学校、各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人才交流机构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符合这些条件的毕业生在报名山东省考时,就能选择标注仅限应届生的岗位了。感兴趣的朋友们与小编来看一下吧

山东省考应届生身份的界定办法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至2005年1月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及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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