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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阿里地区藏医院2023年编外护理人员招聘2人公告

2026-09-09

2023年西藏医疗卫生招聘信息值得关注。阿里地区藏医院近期发布编外护理人员招聘公告,计划招录2名专业人员。招聘流程包括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公示聘用等环节。今天小编将详细说明招聘条件、职位要求和工作待遇,帮助求职者全面了解此次招聘详情。感到兴趣的网友跟着小编了解了解哦

西藏阿里地区藏医院2023年编外护理人员招聘2人公告

随着我院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和相关临床科室业务拓展需求,医院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拟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医院组织笔试、面试、体检等方式,面向社会择优招聘录用2名编外护理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2.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3. 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

二、招聘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

2.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

3. 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品德优良,责任心强,年龄35岁及以下(出生日期1988年10月1日以后),具有为患者利益、医院发展奉献的精神。

4. 有工作单位者,在聘用时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且确保无其他人事医疗等纠纷。

5. 鉴于我院民族医院性质和优质护理特色,藏医护理专业、持有护士资格证书、同等条件下本地户籍、有工作经验者、有护理相关专业奖项者优先录用。

6. 招录后须服从医院统一调配使用。

三、招聘职位

2名护理专业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发布通公告、自愿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五、相关待遇

参照《阿里地区藏医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方案》执行,具体如下:

1. 招聘人员试用期均为1个月。

2. 护理专业全额工资,未取得资格8000/月;护士9000/月;护师11000/月;所有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享受相应绩效补贴。

3. 从入职之日起满一年后每年享受带薪休假60天(区内)。

4. 从入职之日起满一年后享受包干路费(按以往聘用人员标准发放)。

5. 医院提供统一就餐的职工食堂,每日三餐个人支付22元。

六、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2. 报名地点:阿里地区藏医院院办政工人事科(门诊三楼)

3. 2023年10月10日至10月14日

咨询电话:0897-2821619

说明:报名时提供个人毕业证书、资格证,提供虚假材料的,经核实,将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西藏阿里地区藏医院

2023年10月10日

广西北流公益性岗位招聘: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名

广西北流公益性岗位招聘: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名

根据工作需要,北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主要从事市疾控中心所负责区域的清洁卫生及消毒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行为,无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2.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实际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条件:高中(中专)及以上;

(三)年龄条件:4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四)性别条件:女性;

(五)应聘者必须服从用人单位安排,承诺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六)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要求。即符合人社局关于困难对象的条件或持有《就业创业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指持有《就业创业证》并登记失业的下列人员:

1.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城镇人员;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指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的城镇失业人员;

3.低保家庭人员:指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人员;

4.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指城镇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

5.长期失业人员:指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 12个月以上的城镇人员;

6.失地人员:指依法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

7.符合上述1至5任意条件的易地搬迁安置区搬迁群众;

8.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社厅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曾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员;受过行政、党纪处分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19日(10月14日-15日为休息日,不接受报名),上午8:30至12:00,下午15:30至18:00。报名人员须在上述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地点:北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北流市城东一路0092号四楼,0775-6222472)。

(三)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意向人员携带报名表、相关资料原件(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创业证等)及复印件报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四、聘用后管理及待遇

(一)按照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签订用工合同;

(二)购买社会保险;

(三)工资不低于北流市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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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

北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10月12日

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招聘编外人员1名

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招聘编外人员1名

因工作需要,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创新意识、协作意识、团队意识强。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学历为大专及以上文凭。

5.医学类专业。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2日至2005年10月11日期间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40岁。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报考的。

(二)岗位具体要求(附件)

三、报名、招聘流程

报名(同步资格审查)--考核--体检--政审--聘用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0月12日。

(二)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三)报名流程:

1.请应聘者下载填写《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书及工作业绩材料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证件照(大小在30K以内),限JPEG、GIF或JPG格式。

3.应聘者需采取电子文档压缩形式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76765370@qq.com。

电子邮件标题统一按照应聘岗位+姓名"格式编写。

4.以上资料原件将在面试前进行审核,通过审核方能进入考核阶段。

(四)考核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用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若未入围,恕不通知)。

参加考试考核的人员须将提交的初审资料原件带至考试考核现场进行复核,复核通过方可参加考试考核。

(五)体检

对拟录取人员采用等额方式予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如出现前面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替补体检。

(六)聘用

经体检政审后,对拟聘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3个月。对在试用期满经考核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

四、体检、政审及公示

(一)体检。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符合优先条件的,优先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在县级人民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未按通知要求到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最多不得超过2次。

(二)政审。进入政审阶段的人员需提供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对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政审,递补最多不得超过2次。

(三)公示。将通过政审和体检的人员名单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五、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聘工作由泸州市龙驰人才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按岗位所需人数择优聘用,拟招聘人员均为编外聘用,采用合同用工,薪酬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含基本工资、购买五险一金等,同时按有关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和带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二)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三)聘用人员经聘用后不服从安排、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不能胜任工作任务的,予以解聘。

(四)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吕女士,0830-2517127

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田女士,0830-251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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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应聘人员登记表

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

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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