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招录指南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叙永县消防救援大队这次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37人,战斗员分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社会青年三类。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各岗位的年龄、学历要求以及报名方式,感兴趣的话接着往下看。感兴趣的朋友和小编来看一下吧

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暂行规定》等政策法规,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拟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及组织
叙永县消防救援大队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人员37名(战斗员30名,驾驶员7名),战斗员:高校毕业生10名、退役士兵10名、社会青年10名,当某类别人员招录不足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招录计划进行调剂;驾驶员7名,不区分类别。培训合格后,定向分配至叙永县消防救援大队所属消防救援站(含乡镇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工作,且服从工作地点调动。
本次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工作由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统一组织,叙永县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实施。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男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
(四)战斗员:截至2023年10月15日,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满退出消防员,年龄可以放宽至28周岁。
驾驶员:截至2023年10月15日,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需持有机动车驾驶证A1、A2或B2照,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高校毕业生须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毕业生。
退役士兵须为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满退出消防员),以作战部队退役士兵为主。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录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同步开展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立功受奖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录条件范围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报名地点为:叙永县环城北路623号(叙永县消防救援大队)2楼208办公室,0830-6550001(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5日。
四、考核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招录对象,持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录对象的考核测试总成绩为体能测试和面试成绩之和。
(一)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二)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战斗员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3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2)执行。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总成绩最高4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单项成绩未达到一般”标准的,不予招录;驾驶员体能考核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3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2)执行,岗位适应性测试为消防车实地驾驶操作。
(三)面试。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五、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
根据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社会青年三类招录对象的考核测试总成绩分类进行排名,综合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情况,按招录计划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名单。
(一)体格检查。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二)政治考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不符合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的,不予招录。
如有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不合格者,按分类排名情况依次递补,并对递补对象开展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
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根据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社会青年三类招录对象的考核测试总成绩和直接录用、优先录用规则分别排名,综合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情况、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分类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1.直接录用规则: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应届毕业生,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招录考核合格的直接录用,优先顺序为学历层次、急需专业(专业目录见附件3)、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在招录计划内依据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用(下同)。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应为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或《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组织实施的立功受奖项目。
2.优先录用规则:全日制大学专科急需专业毕业生优先录用。对中共党员、荣获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表彰的人员、放宽报名年龄条件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七、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八、入职训练及考核管理
新录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参加为期3个月的入职训练。入职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入职训练3个月内,组织开展政治考核复查、体格检查复检、心理测试复测。健全重点观察、专项体检、加压测试、病历调查等隐性病发现验证机制,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复检范围,复检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全程考核制度,对考核不合格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对违反纪律者,依法予以辞退。
九、职业优待和工资待遇
职业优待按照《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和《四川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实施细则》等相关政策规定实施。对成绩突出者,给予嘉奖;对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记三等功;对成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记二等功;对成绩显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记一等功;对成绩卓著,有特殊贡献和重大影响,堪称典范的,授予荣誉称号。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符合规定条件的,可通过考试择优录用为干部。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工资待遇按照《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规定》执行,依法缴纳五险一金。
十、纪律与监督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此次招录不指定考核选拔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830-3129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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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3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3.急需专业目录
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3年10月9日
2023宜宾兴文县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招聘13人

因应急救援和日常应急管理工作需要,兴文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本次共招聘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队员13名,因需参与应急救援,限男性报考。招聘岗位详见《兴文县2023年公开招聘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2.此次招聘所有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属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管理。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热爱应急救援事业,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有正常履行应急救援工作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身高不低于164cm,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4.退役军人、具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需提供证明材料);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安全管理、通信与计算机、汽修维修、机械维护、医疗急救、石油化学、视频编辑、无人机操作等相应技术等级证书的优先考虑。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其中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18至35周岁",指截止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已满18周岁未满36周岁)。
6.持有机动车驾驶证B2照以上,且驾龄两年以上,无重大交通事故违法违章记录,其中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报名的第一日(年龄不超过48周岁)。
7.服从调剂分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纳入宜宾市消防救援机构管理的在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适宜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人员。
8.有其他违反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用,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需提交资料。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1张;②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扫描件各1份;③职务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1份;④《兴文县2023年公开招聘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者需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资料打包发至邮箱1305782869@qq.com(邮件标题为:姓名+报名岗位)。接受资格初审通过的,将以电话形式通知进入考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材料的,将取消其招录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
(二)岗位选择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
(三)填报信息
报考者提前下载报名表格并准备好证件照片,认真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人员须对其提供的报考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报考资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招聘资格,入职后被发现的,予以辞退。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
四、考试
本次招聘救援队员战斗员考试包括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持有B2及以上驾照人员考试包括驾驶技术测试、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体能测试实行积分制。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实行积分制,测试次数只有1次,体能测试(战斗员岗位)项目包括:俯卧撑、引体向上、2000米跑、5*10米折返跑。
1.俯卧撑、引体向上以完成个数最多者为第一名,其余人员以完成个数依次排序,(排名第一的计满分 100 分,排名第二的计满分 98 分,其后名次计分依次递减);
2.2000米跑、5*10米折返跑以完成时间最少者为第一名,其余人员以完成时间依次排序,(排名第一的计满分 100 分,排名第二的计满分 98 分,其后名次计分依次递减)。
以四项体能测试项目成绩总分数,按测试成绩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下一阶段人员名单。
(二)驾驶技术测试(持有B2及以上驾照人员)
1.考官下达开始口令,实验登车、起步、S路行驶、坡道停车、直角转弯、倒车入库。
2.由2名考官负责计时,考官举旗示意,计时止表。
以完成时间最少、得分最多者为第一名,其余人员以完成时间依次排序,(排名第一的计满分 100 分,排名第二的计满分 98 分,其后名次计分依次递减),按测试成绩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下一阶段人员名单。[page]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基本法律法规、应急常识、安全常识、时事政治等相关内容,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四)面试
(1)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与招聘岗位所需的人格素养、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等综合能力素质。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救援队员战斗员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
驾驶技术总成绩=驾驶技术成绩(5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
五、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县应急局组织安排。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二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县应急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其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经研究同意后,按照聘用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考察
(一)按照岗位名额与考生人数之比等额确定的原则确定考察人员。考察由县应急局组织。
(二)考察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审查报考者聘用成绩和所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等是否真实,审查个人诚信、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考察发现目前有严重精神疾病和心理障碍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研究同意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县应急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局公告栏上公示 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岗前培训及聘用
公示后无异议者予以聘用,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试用期为三个月。所有聘用人员均为临时聘用人员,依法享受规定的工资、社会保险、休假等待遇。
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同时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考核不合格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管理及待遇
(一)新招聘的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待遇不低于宜宾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并按规定购买相关保险。
(二)因综合应急救援工作的特殊性,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
(三)每年年终将对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评,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职责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队伍各项规章制度的,将予以辞退。
十、纪律与监督
此次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工作严格执行考试聘用的有关政策和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招聘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其他相关事项
(一)请仔细阅读本公告。报考信息填写要准确、完整,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码、简历、所学专业、身份、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要填报准确、真实,填报所学专业信息要以毕业证书为准,做到诚信报考。
(二)报考人员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个人联络方式不真实、有误、有变更等且未及时告知招聘组织方,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上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831--8826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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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兴文县2023年公开招聘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
2.兴文县2023年公开招聘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