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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招聘公告发布

2026-09-07

今年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吸引了很多目光,105个岗位虚位以待,想进高校工作的朋友可得抓紧看。小编了解到,这次招聘采用市属高校统一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是济宁市市属高校公开招聘网站,报名时间7月5日开始。符合条件的话从报名到笔试再到面试,整个流程今天一次性说清楚。感兴趣的朋友们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2023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招聘公告发布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字〔2022〕110号)文件精神及学院岗位空缺情况,按照市属高校统一招聘工作安排,济宁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初级岗位工作人员10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或技能条件;

5、应聘人员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5日以后出生);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届毕业生,应聘前需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最迟于体检之前出具并提供。

2、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以及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均不得应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当回避情形的岗位。

5、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须在体检之前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3年7月5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市属高校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7月5日9:00-7月7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7月5日11:00-7月8日16:00

报名网站:济宁市市属高校公开招聘网站( //47.94.81.157:66)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3年7月7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3、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7月5日11:00-7月8日16:00

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网上报名期间,学院提供咨询服务,咨询电话:0537-2237729、0537-2221700。

4、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7月5日11:00–7月9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40元,进入面试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为每人70元。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查询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7月14日9:00–7月16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2023年市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准考证》和《2023年市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及时下载《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附件3)和《应聘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附件3、附件4为面试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济宁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现场进行。学院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填报的信息等,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报名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方案在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7月16日9:00-11:30

具体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学院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其招聘计划;经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由学院组织实施,工作方案于面试前一周,在学院网站公布。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学院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面试情况确定。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由济宁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加试。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学院统一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济宁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博士研究生的报名应聘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由济宁职业技术学院组织考察测评,同意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三、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省、市事业单位的相关标准执行。

四、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须知见附件2。

五、其他

此次招聘后续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必要时短信通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附件1: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3: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docx

附件2: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x

附件4:应聘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6月27日

2023年延安安塞区特岗教师招聘计划表

2023年延安安塞区特岗教师招聘计划表

按照省市特岗办要求,现就我区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计划招聘特岗教师60名,其中初中教师35名、小学教师10名、小学(附设学前班方向)教师15名,全部到延安市安塞区乡镇以下学校任教。具体岗位设置详见《延安市安塞区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设置标准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初中、小学教师为2023年应往届毕业的研究生、普通高校本科生;小学(附设学前班方向)教师为2023年应往届毕业的研究生、普通高校本科生、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科生。具体详见《延安市安塞区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设置标准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基本素养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或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及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教育。

2.资格与岗位条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拟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类型和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学段和学科、学位证书等与报考岗位的设置要求一致,以各类证件信息为准。岗位设置要求详见《延安市安塞区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设置标准计划表》,具体岗位与资格要求由延安市安塞区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身份与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为准),户籍为延安市户籍(指截止2023年6月29日本人户口为延安市范围内户口,或原延安市内户籍因上大学在大学学习期间迁出的)。未就业(就业指截止2023年6月29日为党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并任职满6个月,除此之外均为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解除合同时间不得迟于2023年8月31日),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各类基层服务期未满(截至2023年8月31日前服务期已满的基层工作者除外)或服务期内有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报考。

4.身心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健委关于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规定要求,能适应延安市安塞区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5.优先条件。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延安市安塞区生源优先、研究生和师范教育类本科生优先、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者优先、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优先、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优先。

三、服务期限和范围

特岗教师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乡镇以下农村学校任教。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调配,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在延安市安塞区乡镇农村学校之间交流任教,不服从组织调配按自动解聘对待。

四、招聘形式及程序

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采取公布需求、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及体检、政审考察、资格复审、补录及签订合同、集中培训、上岗任教等程序实施。

(一)公布需求。省教育厅官网、延安市教育局官网及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政府官网等平台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采用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tgjs.sneducloud.com,以下简称陕西特岗系统",下同)进行特岗教师报名、招聘、录用、管理和信息动态更新。考生应通过陕西特岗系统"进行注册登录报名,原则上每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特岗教师岗位。具体时间为6月25日9:00至6月29日18:00。如省市另有变动,以省市规定为准。

(三)资格初审。6月25日9:00至6月30日18:00(其中:6月30日9:00--18:00为志愿调配时间),区特岗办指定专人负责,按照公告条件,对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申报志愿情况进行统筹和网络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报考人员要及时查询资格初审情况,因填报信息不准确而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笔试。笔试包括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市考试管理中心承担考试考务及相关工作。对数学、物理、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信息技术、心理健康、体育、音乐、美术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可综合考虑,根据紧缺程度,不设开考比例,但笔试两科总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对紧缺薄弱学科报考人数少于招聘计划的,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待笔试成绩公布后,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将缩减的招聘计划依次调整到实际参加笔试比例较大的岗位,按照每个岗位依次调整1个计划的原则,直至将缩减的招聘计划调整完为止,并发布计划调整公告;原则上招聘计划在同学段岗位之间调整,开考比例相当的情况下,按照数学、物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化学、音乐、美术、体育、语文、英语优先的顺序。全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7月10日9:00起,统一笔试时间为7月15日(星期六)。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方式、考试要求、阅卷及成绩公布等以省市特岗教师招聘考试有关《通知》《公告》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和要求,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五)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及体检、政审考察、资格复审。

由区特岗办牵头制定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及体检、政审考察、资格复审等环节的工作实施办法,经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各成员单位协作配合,精心组织实施。

1.现场资格审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数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单科成绩为零分的除外,笔试两科总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者除外);对达不到3倍的岗位,应聘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单科成绩为零分的除外,笔试两科总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者除外)。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应持特岗计划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应届毕业生持高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或电子学籍验证)、学位证(同时提供学位认证报告)、教师资格证(同时提供中国教师资格证网证书验证报告,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证,各类证件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与网报同底二寸照片3张。不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现场资格审查不符合延安市安塞区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后,提出面试人员名单并公示。现场资格审查相关要求将在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政府网站和陕西特岗系统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2.面试。笔试、面试按照6:4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2])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性计算生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具体面试工作相关信息另行通知。

3.体检和政审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政审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和政审考察人选。因自愿放弃或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等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资格复审。确定的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持本人学籍档案(人事档案)、毕业证(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同时提供学位认证报告)、教师资格证(同时提供中国教师资格证网证书验证报告,考试合格证明)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符合延安市安塞区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政审考察、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具体要求事宜,都将在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政府网" 陕西特岗系统"等平台进行发布,不进行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应密切关注相关信息发布。未按规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政审考察、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六)补录及签订合同。2023届特岗教师应于8月20日前到延安市安塞区教育体育局报到。未经请假等相关手续逾期一周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在与考生签订考试诚信书中明确标注)。如有弃权者和取消聘用资格者,严格按照空缺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首次补录工作应于8月10日前完成。根据岗位设置情况,依据考生考试成绩逐名按序征求考生志愿,出现笔试面试资格复审后符合招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要求的,对不足岗位进行调剂,原则上在同学段岗位之间调剂,调剂到参加面试比例较大的岗位,面试比例相当的情况下,按照数学、物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化学、音乐、美术、体育、语文、英语优先的顺序,确保如期完成招聘计划。如出现首次补录仍未完成招聘计划,可按照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组织二次招聘。二次补录工作应于8月15日前完成。8月25日前,延安市安塞区政府与拟聘特岗教师签订《2023年陕西省农村学校特岗教师聘用合同书》(一式4份)。

(七)集中培训。组织拟聘人员集中开展岗前培训,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者发放培训合格证。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不准上岗,并取消特岗教师资格。

(八)上岗任教。秋季开学前,特岗教师到所分配学校上岗任教。拟聘特岗教师应自觉服从组织分配,不服从组织分配或未按要求到岗任教者,按照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对待。

五、服务期的管理

特岗教师在三年聘任(服务)期间,由延安市安塞区教育体育局(特岗办)代区政府统一管理,任教学校负责日常管理,服务期内计算工龄、教龄。区特岗办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人社部〔2023〕6号)和《关于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组通字〔2010〕87号)精神,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留档,作为服务期满办理特岗服务证书的主要依据)。

对违反服务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对在报考中提供虚假材料的;或进入面试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岗位资格的;或未按规定报到参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或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情况恶劣的;或单方违反合同服务期未满自行离开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特岗教师身份,区教体局将按照违约失信人员对待,纳入全省教育和人社部门报考者诚信档案库。严禁借用或安排特岗教师到其他单位或非教育教学岗位。

六、服务期满后的问题

(一)继续留任。按照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和《延安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服务期满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经区教体局考核合格的,按照规定程序,报市县人事部门核准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确保全部入编入岗,留任并按要求入编入岗的特岗教师应在当地继续服务至少三年。

(二)自主择业。对服务期满不愿留任的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本人找到工作后,其户口档案关系已经转到延安市安塞区的,办理改派手续;未转到延安市安塞区的,办理派遣手续。

七、工资待遇

特岗教师在三年聘任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津贴补贴、地方性补贴、福利待遇、社会保障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绩效奖励、教育培训等方面与本区公办在编教师同等对待。特岗教师工资和其他待遇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区财政共同承担,高出中央补助部分由区财政承担。特岗教师工资实行财政集中支付、按月足额发放。

八、说明

1.延安市安塞区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所有信息都将通过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政府网"陕西特岗系统"发布,本《公告》中招聘各环节实施时间如有变动,不进行其它方式通知,各位报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政府网"陕西特岗系统",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因故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体检和政审考察、公示、资格复审及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于因报名人员不符合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相应环节的,同样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报名时须提交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能及时联系。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社会上举办的有关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和出版物等,均与延安市安塞区的本次招聘组织者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本《公告》由延安市安塞区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省市相关文件执行。

附件:《延安市安塞区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设置标准计划表》

延安市安塞区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借章)

2023年6月21日

延安市安塞区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设置标准计划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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