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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抚州乐安县城区中学高素质人才招聘公告

2026-09-07

2023年江西抚州市乐安县事业单位招聘是近期教育领域的热门话题。城区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名高素质人才,纳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今天小编把这次招聘的核心信息整理出来,学历要求、年龄限制、专业条件这些关键内容都单独标出来了,报名前先对照自身情况过一遍。感兴趣的网友们和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2023年抚州乐安县城区中学高素质人才招聘公告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等规定,现将乐安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区中学高素质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党管人才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岗相适原则。

二、招聘计划

结合乐安县人才需求,我县城区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名高素质人才,具体招聘岗位及专业等要求详见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岗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1日至2005年6月1日期间出生);获得中小学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6月1日至2005年6月1日期间出生)。

2.学历要求

(1)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相应的硕士及以上学位。

(2)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学位的时间必须在报名结束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能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

3.专业分类要求:岗位1-13相关专业要求参照《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执行详见附件2,岗位14-18相关专业要求参照江西省人社厅2022年4月版的学科专业目录执行详见附件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名。专业要求为大类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名;公开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公开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

4.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

5.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要求的岗位,除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即2022年和2021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6.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电话:0794-6668083)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四、公开招聘待遇及安置方式

1.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高素质人才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相关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同时,享受《乐安县人才政策待遇包》文件规定的有关政策待遇。

2.报考人员聘用后在乐安县城区中学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安县教育体育局牵头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服务期满三年未满五年的若需调离,需按规定缴纳违约金;服务期不满三年的若需调离,按辞退处理并需按规定缴纳违约金。

五、公开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乐安县人民政府网(//www.jxlean.gov.cn/)及乐安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2023年6月12日8:30–6月18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到乐安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进行报名,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并按要求提交相关书面材料:①《乐安县2023年城区中学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4)一式三份;②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③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出具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④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⑤近6个月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含电子档)。

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与现场报名一致)一并扫描后,将扫描件发送至laxrsjgbg@163.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专业(扫描件均为jpg图片格式,大小在200kb–300kb之间,所有扫描文件均以报考人员姓名命名)。

(三)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条件不符的取消考试资格。公开招聘资格条件审查工作,由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包括试用期)。资格审查结束后,确定面试的人选在乐安县人民政府网及乐安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

2.考生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应遵守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面试

1.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区中学高素质人才,采取无生试讲方式面试,试讲时间为12分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高于5:1的岗位,增设笔试环节,笔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录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总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2.根据面试要求,无生试讲面试总分为100分,实行现场评分,面试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为70分。

3.准考证领取时间、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确定时间后将在乐安县人民政府网及乐安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报考人员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五)体检

1.按照招聘计划数,在面试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如出现末位同分的岗位,按评分表的前五项要素总得分高者入闱。

2.体检由乐安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和资格复审

1.由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安县教育体育局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的品德作风、专业水平、业绩成果、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2.考察阶段拟聘用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档案通过机要形式送达乐安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逾期未送达者,视作自动放弃。

(七)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聘用出现名额空缺,可从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的同岗位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

(八)确定拟聘用对象

根据面试结果和考察情况,由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请乐安县人民政府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在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及乐安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签订聘用合同

1.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招聘的,分学科按分数高低选岗,面试分数高者先选。如面试分数并列,按评分表的前五项要素总得分高者先选。

2.按规定与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对象无正当理由逾期15个工作日未报到,经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3.本公告由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公告未尽事宜,由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安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6月1日

附件:1.附件1 乐安县2023年城区中学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信息表.docx

2.附件2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docx

3.附件3 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年4月).pdf

4.附件4 乐安县2023年城区中学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郴州市苏仙区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

郴州市苏仙区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文件精神,经苏仙区委、区政府同意,2023年郴州市苏仙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1.计划招聘教师56名,具体的招聘岗位、计划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郴州市苏仙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sx.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2023年郴州市苏仙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招聘岗位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名称(全称)填写。报考专业及专业类参考《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2012年)》(附件6)、《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附件7)。所学专业或专业类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或专业类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4)报考人员须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其中在职一年以上的教师需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合格)。

(5)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教师资格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未按时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6)报考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岗位的普通话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截止2023年8月31日,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苏仙区三支一扶"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先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完成后在网上缴纳考试考务费200元。

2.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日上午9时起至7月10日下午17时止。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下同),电子身份证不作为本次考生的有效身份证。

(3)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扫描公告后的报名二维码(附件9)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一寸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以姓名+身份证号码"格式命名,例如张三431003123456780000.jpg",295*413像素,jpg格式,30KB-200KB),翻拍无效。报名信息务必填写准确无误,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提交后,请报考人员扫描公告末尾的报名信息确认查询二维码(附件10)确认是否报名成功。

3.网上缴费

(1)缴费时间为2023年7月11日上午9时起至7月12日下午18时止。

(2)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完成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下载中国农业银行APP,按照缴费流程(附件11)完成缴费,15分钟后在个人缴费记录页面点击电子凭证可查看电子发票。不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未成功和放弃参加本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4.领取准考证

时间:2023年7月20日(8:30-12:00,14:00-17:00)。

特别提示:凭报考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准考证,如代领准考证的必须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报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书。准考证请保留到聘用结束之后。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岗位信息表》和《专业目录》,根据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合适岗位,准确填报本人报名信息。报考人员一旦递交确认报名信息,将不能修改,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直接咨询苏仙区教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0735-2473513)。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招聘考试全体有效参考人员笔试成绩的平均分才能入围面试。

(4)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7月12日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7月14日18:00前前往苏仙区教育局人事股0309室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不再办理改报。未按时前往的视为放弃本次考试,考务费按原支付途径退还。7月14日将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两科,考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一套试卷)。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7月22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3.笔试纪律要求。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如发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笔试成绩公布。2023年7月下旬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公布。

(三)资格审查

笔试后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排名,按照1:5比例进行资格审查,未达到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审查人数。若按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数的最后一名出现相同成绩,一并列入资格审查对象。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往后进行递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才能进入面试环节。

1.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由苏仙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上另行公告。

2.资格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人员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并按顺序进行装订:

(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打印好的《2023年郴州市苏仙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二维码,通过学历查询网站http://www.chsi.com.cn"打印);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院校《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填写完整并加盖院校公章)、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二维码,通过学历查询网站http://www.chsi.com.cn"打印)、就读学校或就读院系出具的《学生基本情况证明》(附件3);

(4)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查验证明(通过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站https://www.cltt.org/#/scoreQuery"打印);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教师资格认定受理凭证;

(6)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期已满且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附件8),截至资格审查结束时,无法提供书面同意报考证明的在编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

(7)报考学历下限为本科且限师范类毕业生的岗位还需提供师范类专业证明: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公章)或就读学校(院、系)出具的《学生基本情况证明》(附件3);本科毕业证书专业上注明了师范的可不提供;

(8)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本人现场资格审查,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

(2)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3)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面试

1.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相关要求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上另行公告。

3.面试形式。采用试教(上微型课,不安排学生)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长为30分钟,试教时长为10分钟。

4.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或不具备岗位基本素养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6.面试成绩。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本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有效评分之和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即为考生面试成绩。

7.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当评分总分仍相同的,则按给予考生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苏仙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上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结果公示。体检结果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5.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选岗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选岗时间、地点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上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在选岗后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能力相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考察结论,由苏仙区教育局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苏仙区人社局审核后,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苏仙区教育局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苏仙区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苏仙区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限内不予批准报考其他事业单位。

五、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电话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苏仙区教育局人事股。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选岗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准考证须保留至办理聘用手续后),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选岗。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2023年郴州市苏仙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五)面试后,对放弃体检、选岗、考察或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均不予递补。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咨询电话

1.招聘考务咨询:苏仙区教育局:0735-2473513

2.招聘程序咨询:苏仙区人社局:0735-2890097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2888602。

附件1:2023年郴州市苏仙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2023年郴州市苏仙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学生基本情况证明.doc

附件4:《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pdf

附件6: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2012年).doc

附件7: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xls

附件8: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9:《报名二维码》

附件10:《报名信息确认查询二维码》

附件11:缴费流程.pdf

郴州市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郴州市苏仙区教育局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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