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永州新田县考试资讯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教师编制考试是很多求职者关注的重点,这次新田县招聘65名教师,岗位设置比较丰富。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招聘的岗位分布情况,高(职)中教师和初中小学教师各占多少,哪些学科有需求,全都标清楚了。感兴趣的朋友们与小编一同来下文看看吧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精神,新田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及要求
计划公开招聘教师65名,其中高(职)中教师15名、初中小学教师50名,具体详见附件1。
高(职)中教师岗位直接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若同岗位有效报名人数超过20人,则采取先笔试再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2005年6月1日–1987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4.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未满服务期限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程序及步骤
招聘信息通过新田县人民政府网(//www.xt.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6月3日至6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新田县人防大楼南区三楼办公室
(1)报考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学历证(应届毕业生可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非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4)。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方可报名。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专业要求审核参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一字不差填写。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的,由县教育局组织研究认定,报县人社局备案。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公开招聘公告》及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对所报考单位的工作职责、性质、内容及所在地域、环境、条件等情况进行适当必要的了解,慎重、理性报考。一旦进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环节,不得随意放弃。
(4)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可自行下载打印),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的,将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列入新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失信人员”名单。
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发布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参加应聘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笔试准考证由新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发,考生于笔试前3日凭有效身份证明到新田县人事考试中心(人防大楼3楼南区311室)领取。
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 3∶1,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①需笔试进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岗位:
初中教师岗位为初、高中相关学科知识,各约占50%;
心理健康教师岗位为本科层次相关心理健康知识;
农村初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教师岗位为初、高中相关学科知识,各约占50%。
②直接进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岗位报名人数超过20人的,需参加笔试:
职中语文、数学、化学、高中地理教师岗位为初、高中相关学科知识,各约占50%;
高中日语、职中财会专业、计算机、环保教师岗位为本科层次相关专业知识。
详见准考证。
考生笔试成绩在新田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公布,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持有效身份证明在笔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查分,不受理委托查分。
另行公告。
①职中财会专业、计算机、环保教师岗位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采取技能实际操作的方式。
②农村初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教师岗位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采取能力素养测试。
③其他教师岗位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均采取试教方式进行,试教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教时间为10分钟,采取先备课后试教的方式进行。
根据笔试成绩,岗位招聘名额与测试人数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对象,如按比例名额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时,则末位笔试成绩相同者全部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凡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笔试需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如果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入围人员达不到1:2比例,采取差额和等额测试,最低不低于1:1的比例。测试时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测试人员的测试成绩应不低于该科目组(同内容,同评委)实际参加测试人员的有效测试平均分或7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高(职)中教师岗位,若同岗位有效报名人数未超过20人,则按实际有效报名人员确定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对象。参加测试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 3∶1,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如果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入围人员达不到1:3比例,采取差额和等额测试,最低不低于1:1的比例。凡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测试人员的测试成绩应不低于该科目组(同内容,同评委)实际参加测试人员的有效测试平均分或7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50%
笔试成绩、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体检对象以岗位计划招聘数为基数,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同一岗位按比例名额末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入围;若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综合成绩均相同,则加试一场笔试,以此场笔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根据《关于把毒品尿液检测纳入国家公职人员体检内容的通知》(永禁毒办〔2019〕25号)要求,将毒品尿液检测纳入体检范围。毒品检测呈阳性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外科、内科、胸透X线片等基本健康体检项目,高校毕业生近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用人单位应当认可其结果,原则上不得要求其重复体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者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参加测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阶段结果均在新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为7个工作日,并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作安排按照实际工作需要和特定岗位设置原则进行分配。
五、聘用人员权利和义务
(一)聘用人员编制属于事业编制,被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聘用人员在新田教育系统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调动到县外或本县其他非教育系统工作、不得辞职,否则按违约处理,原则上不予办理调档等相关手续。如与国家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或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缺少其中任何证件的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笔试准考证贯穿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整个过程,请保留到聘用完成后。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都将在新田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相关信息,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随时关注,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报考人员应当诚信应聘,珍惜公共资源,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纪律。对于招聘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五)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所需经费由县财政予以保障。
七、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本公告由新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新田县人事考试中心 0746-4781396
政策咨询电话:县教育局政工人事股 0746-4723043
监 督 电 话:新 田 县 人 社 局 0746-4723391
附件:附件1 新田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附件2 新田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附件3 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附件4 同意报考证明
新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25日
2023年稷山县中学校园招聘公告来了,40个岗位

为贯彻落实县委1185"战略,推动招才引智大行动开展,引进集聚更多优秀教育教学人才,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参加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学校校园双选会,为我县县城中学校招聘一批优秀紧缺学科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急需紧缺学科教师共40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稷山县2023年县城中学校校园招聘高学历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岗位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92年5月11日及以后出生)。
(二)不得报名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报名。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4.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
5.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四、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在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和省人社厅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的名称、招聘岗位和人数、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报名时间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告期为7天。同时在相关学校校园网站上发布公告。
2.报名时间及地点
采取校园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东北师范大学招聘报名时间:2023年5月13日-17日,报名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
3.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需现场填写《稷山县2023年县城中学校校园招聘高学历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就业协议书、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2张,岗位要求的专业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有关专业指导目录。
凡与招聘条件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程。
4.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高学历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有人报名即可开考。考试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岗位数5倍,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笔试环节。
①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一堂考完,总分100分。笔试时长为150分钟。考生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入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
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
②面试
面试采取讲课方式,总分为100分。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5.综合排队
按照综合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40%(保留2位小数),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相同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如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经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审定后向社会公布,拟聘用人员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
6.考察、体检
考生持三方协议书、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到稷山县相关部门进行考察和体检。考察主要了解拟招聘人才在校期间学习情况、德才表现、获得的荣誉奖励、资格条件等情况。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考察、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7.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未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8.聘用
经考察、体检、公示均合格的人员,经公开招聘领导组批准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的服务协议(含试用期1年),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优惠政策
聘用人员符合《稷山县人才引进暂行办法》要求的,第一个5年服务期内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职级待遇
选聘人员作为专业技术人才重点培养,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管理,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按照职称评聘有关规定优先评聘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二)跟踪培养
1.对校园招聘的人才建立专门信息库,重点进行跟踪培养。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聘任,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和省级其它人才工程;优先作为稷山县拔尖人才"评选对象。
3.聘用人员第一个5年服务期内享受以下待遇:
(1)生活保障
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除正常工资津贴补贴外,发放3000元人才津贴、500元住房补贴。
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除正常工资津贴补贴外,发放1000元人才津贴、500元住房补贴。
(2)住房保障
聘用人员工作满半年,可按照《稷山县购房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享受以下待遇:
博士研究生。最高20万元首付借款金额和40%的按揭贷款利息补贴。
硕士研究生。最高10万元首付借款金额和30%的按揭贷款利息补贴。
聘用人员未达到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需全额退还各类人才津补贴,承担违约责任;达到5年服务年限,需再次聘用的按照省市新规定重新确定优惠待遇。
六、其他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资格。
咨询电话:0359--5523880
附件1:《稷山县2023年县城中学校校园招聘高学历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岗位表》
附近2:稷山县2023年县城中学校校园招聘高学历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xlsx
稷山县校园招聘高学历急需紧缺
专业技术人才领导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1日
2023年山西兴县教育系统校园招聘50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兴县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吕人社发〔2023〕17号)要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等政策规定,兴县决定面向社会组织实施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校园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
二、校园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校园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三、校园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条件;
6.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11日及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11日及以后出生);
7.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名)不能报名;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名;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名;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名;
5.招聘、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名;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校园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名;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人员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岗位要求的辞退、试(聘)用期、服务期及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校园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兴县2023年度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岗位50个,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兴县2023年度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五、校园招聘方式
本次校园招聘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确定引进人选。
六、校园招聘程序
在山西省人社厅官网、山西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吕梁人事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校园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在山西师范大学、山西大学分别设置招聘主会场,具体招聘会时间安排如下:
5月22日-5月24日(早上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山西师范大学(太原校区)南区五号楼教学楼5410教室。
5月25日-5月27日(早上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山西大学学术交流中心(太原市学府街山西大学北门内50 米)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提交《兴县2023年度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境)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兴县2023年度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报名的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照片需本人近一年内2寸红底免冠正面照,并在本人承诺部分签字);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本人近一年内2寸红底免冠正面照片3张;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5)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明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7)审查时暂未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院或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说明入学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是否可如期毕业及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提供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8)按报名岗位需求,提供相关资格证件及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校园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报名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实际报名人数不达岗位招聘人数的岗位,按1:1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无人报考,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校园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公告。
面试工作由兴县2023年度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
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按所报岗位分别命题。备课时间40分钟,讲课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重点考察应聘者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包括7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环节。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面试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当天张榜公布。
体检工作由兴县2023年度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同一竞争岗位出现末位面试成绩并列的,就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吕梁人事人才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
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
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考察由兴县2023年度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考察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形成的空缺岗位,在同一岗位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顺次递补一次。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咨询电话:0358-6450195
监督电话:0358-6450105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兴县2023年度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七、引进人才待遇及管理
新引进人员最低服务期为5年,5年内个人不得以辞职、离职等任何形式与用人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其它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聘用期内提供免费人才公寓,免费乘坐县内公交车。
八、其他
请考生考前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减少聚集和流动,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及时关注个人健康状态,做好个人健康管理,以免影响参加考试。同时,密切关注吕梁人事人才网相关公告。具体考试工作要求详见各环节公告。
本次校园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1.《兴县2023年度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岗位表》
2.《兴县2023年度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 》
兴县2023年度教育系统校园招聘
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1日
2023年十堰张湾区教师招聘150人速看详情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张湾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张湾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0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其中初中教师50名、小学教师95名、幼儿园教师5名。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及心理健康,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报考语文学科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5.年龄及学历要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小学教师应当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幼儿园教师应当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名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取得相应证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等,详见《张湾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和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行政事业单位新进在编人员工作未满2年的(自正式录聘用之日起,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完成最低服务年限约定的(以各级各类招录、招聘公告中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为准,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尚在首个聘期内的(自聘期开始之日起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被列入《黑名单及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并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方式、资格审查与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的各个环节,含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资格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车都张湾网(http://www.zwxww.net/)进行。请各位考生于2023年6月5日登录车都张湾网站(张湾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试报名系统入口)报名确认。所有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及时缴费。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6日9:00至6月9日17:00。报名窗口于6月9日17:00准时关闭。
2.资格审查:2023年6月6日9:00至6月10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缴费确认:2023年6月6日9:00至6月11日17:00,报考人员网上缴费确认。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采用微信、支付宝或网银支付。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填报多个岗位无效。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4.准考证打印:2023年6月15日9:00至6月17日9:00,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持有笔试准考证,建议打印4份)。打印中如遇问题,请致电0719-8652306。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填报虚假信息,或信息填写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报名与考试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照片要求:源照片必须为近期标准证件照,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格式,文件小于100KB,尺寸高30mm宽21.5mm,照片清晰。
3.网上报名确认后,按鄂价费字〔2007〕18号、鄂价费规〔2011〕100号规定,每位考生须通过网上缴纳笔试费用100元。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或提供虚假身份、经历、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各类信息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诚信黑名单。
报名完成后报考人员需打印报名表(附件2)和诚信承诺书(附件3)(建议打印2份),并妥善保管以备后续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6月1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考场安排等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及分数: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教育法律法规,综合知识,作文等,笔试满分为100分。
3.开考比例的界定。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人数和报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对报考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开考比例可放宽至1:2。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在车都张湾网上发布岗位核减公告。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不能重新报考其他岗位,退还已缴报名费。
4.笔试结束后,考生在车都张湾网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5.笔试成绩预计在笔试考试结束后7日左右在车都张湾网公示(http://www.zwxww.net/)。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员范围。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从高到低按1:3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如遇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时,一并列为资格复审对象;对放宽至1:2比例开考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均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其中中小学体育、中小学美术、中小学音乐学科及幼儿园教师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对报考人数未达到1:5比例,但达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均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内容。重点审查考生填报或提供身份的真伪、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等个人信息,是否与所报岗位的要求一致,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具体内容及时关注资格复审公告)。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报考前应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报考时隐瞒本人真实身份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相应聘用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超过2次。经资格复审,若招聘岗位未达到规定比例则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
3.面试人选的确定。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缴纳面试费50元。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以上,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80分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公告,面试结束后,3日内在车都张湾网(http://www.zwxww.net/)公示成绩。
2.面试分值及方式。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A01-A09、A13、B01-B06、B10学科以讲课(无学生)的方式进行。初中体育(A10)、初中音乐(A11)、初中美术(A12)、小学体育(B07)、小学音乐(B08)、小学美术(B09)学科及幼儿园教师(C01)以讲课+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讲课占面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70%)。初中体育(A10)、小学体育(B07)专业技能测试按专项分项进行测试,具体测试办法见面试公告。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三、成绩计算
1.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进行笔试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由张湾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3.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张湾区教育局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复检医院由张湾区教育局指定。
4.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办理聘用手续。
5.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中共张湾区委组织部统筹,张湾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
2.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在考察合格并办理聘用手续前完成与原单位的辞职或解聘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且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4.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考察。
六、聘用
根据岗位拟聘人数分学段分学科(体育学科分专项)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岗位确定后,对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七、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考生应在车都张湾网上下载打印《诚信承诺书》,并经本人签名确认,资格审查时提交给资格审查单位。
(二)考生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聘用合同;
2.考生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考生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情况的。
(三)对伪造相关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人员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招聘的具体时间安排如有变动,将提前在车都张湾网发布通知,届时以通知为准。
八、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张湾区教育局、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咨询电话:0719-8619556(张湾区教育局人事股)。
(二)监督电话:0719-8652306(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和人事管理股);0719-8619681(张湾区教育局办公室)
附件:
1、附件1:张湾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和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2、附件2:张湾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3、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4、附件4:三支一扶"人员报考加分申请表.xls
5、附件5: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加分申请表.xlsx
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湾区教育局
2023年5月25日